為什麼東京審判有始無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幕後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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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東京審判有始無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幕後

2017年10月23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82 次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盟國勝利已成定局,當年中、美、英、蘇主要盟國在多次聲明中,宣稱為了世人不再遭戰禍,必須嚴懲戰爭罪犯。

  1945年11月20日,在德國紐倫堡設立歐洲國際軍事法庭,對捕獲的19名納粹戰犯進行審訊,到次年10月16日宣判,其中12名判絞死刑。火化後連同自殺的戈林骨灰,隨風吹散,不留痕跡。為人類伸張了正義。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美國操辦

  1946年1月19日,盟軍駐日最高統帥麥克壓撒發佈通告,宣佈在東京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同時公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該法庭及國際檢察處,均由盟軍總部管轄。法庭由參戰國中、美、英、蘇、法、澳、加(拿大)、新(西蘭)、荷、印、菲11國法官和檢察官組成,麥克壓撒任命海牙法官韋伯為審判長,任命美國大律師基南為檢察局局長。中國政府接到東京通知後,委任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國際法專家梅汝為首席法官,出席遠東國際法庭;派向向哲浚為檢察官,率其他人員於1946年3月19日飛抵東京。當時西方挑起的冷戰已見端倪,美方故意甩開蘇方,遲遲通知蘇方。待中、蘇雙方到達東京時,檢察局已將拘捕70名甲級戰犯中,挑出26名作為第一案審理,其餘作為二、三案隨後再審。這時蘇方提出第一案再加5名,麥克壓撒只答應再增2名。各國派來的人員很少,而美方則佔百餘名。美方在法庭內外,可一手操辦。

  第一案審理拖延兩年半之久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氣氛嚴肅又隆重,旁聽席坐滿500多人,美國憲兵挺胸昂首布立四旁。在開庭前預演時,曾發生歧視中國的法官坐次問題,坐在庭長右手第一把椅定為美國法官,但庭長左邊第一把椅定為英國法官。中國首席法官梅汝先生堅決反對,他說中國對日作戰時間最久,犧牲最大,在盟國受降儀式上,也是第二位簽字國;第二坐次,理應為中國法官。美、英方面起初還想耍花招,要先演習,後研究。梅法官立即脫掉法袍,聲稱要回國辭職,美、英不得不做出妥協,同意進行表決。表決結果,梅先生獲得多數票,昂然入坐庭長左手。

  法庭按西方審判程式,對每個被告,都聘一名律師,被告本人還自尋一名辯護律師。開庭時,由律師提問,律師的權利同檢察官是平等的。第一案聘律師50名(美籍22人,日籍28人)。這些律師絕大多數都站在被告立場,他們充分運用詭辯技巧,對檢方提供的證人、證物進行盤問、攻擊,百般刁難,飛揚跋扈。美國律師尤為囂張,他們故弄玄虛,信口胡言,無事生非,節外生枝,拖延審訊進程。律師們的無理行徑,引起大部分法官、檢察官的不滿,法庭不得不開除最胡鬧的兩名美籍律師,審訊工作才能較順利的進行。審訊工作拖延達兩年半之久,到1948年11月4日遂開始宣判。判決書長達1218頁,直到12日讀完。宣判時,28名被告中,已有兩名病死,1名患精神病,中止受審,共判處25名戰犯。開庭818次,出庭證人491人,書面證詞779份,收集證據43360件。

  南京大屠殺為重點案件

  侵華日軍在南京凶殘屠殺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俘虜共30多萬人,罪惡滔天,震驚世界。梅法官鄭重指出:南京大屠殺是日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最突出的罪行,是現代戰史上破天荒之殘暴紀錄,在人類文明史上絕無僅有。法庭上,各國法官對此案非常重視,花了20天時間進行庭審。美籍證人有梅奇牧師、威爾遜醫師和貝德士教授,英籍證人羅倫斯,中國證人尚德義、伍長德、梁廷芳和陳福寶等。他們當庭述說親身經歷或目擊日軍在南京所犯的種種殘忍無比的罪行,日軍無視國際公法,對大人老幼婦孺平民和解除武裝的俘虜,成批的集體大屠殺;他們到處殺人、放火、搶劫和強姦婦女,手段殘酷,獸行醜惡,把南京變成暗無天日的人間地獄,慘絕人寰。他們的證詞令所有在庭人員吃驚、動容和憤怒。

  甲級戰犯松井石根,為日軍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指揮進攻南京。他曾殺氣騰騰地誓言:「降魔的利劍已經出鞘,正將發揮它的神威。」他率軍侵佔上海後,就指揮4個多師團20多萬日軍,從3路進攻南京。沿途縱容部隊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罪惡昭彰,令人髮指。他說南京是中國首都,日軍要發揚武威,以懾服中國。日本皇室朝香宮鳩彥親王曾到前線,密令「殺掉全部俘虜」。松井也下令:「不留俘虜」。他還訓示部隊說:中國老百姓很多是間諜;也有不少中國軍人脫掉軍裝,混在難民中,要進行掃蕩。因此日軍不問青紅皂白,見人就殺,老人婦孺也難倖免。松井對南京大屠殺罪行,負有最高的直接責任,但他在法庭上,裝作一副可憐相。始而說對南京大屠殺事件全然不知,以後只承認聽參謀人員說過有殺戮;又稱當時他在養病。實際上,在1937年12月17日舉行侵佔南京入城式,松井騎著高頭大馬,親眼目睹城內外橫屍遍地,其中就有很多老百姓;10多處大火。他在南京住過一周,以後還來過,對南京的日軍罪行,不可能不知道。國際安全區委員會通過外交途徑,多次提出書面抗議,送交日本使館。抗議書上並附有日軍罪行紀錄,有時一天送去兩次,松井當然看到過,並轉送東京陸軍部,他們並未採取制止措施。

  第一案審理拖延兩年半之久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氣氛嚴肅又隆重,旁聽席坐滿500多人,美國憲兵挺胸昂首布立四旁。在開庭前預演時,曾發生歧視中國的法官坐次問題,坐在庭長右手第一把椅定為美國法官,但庭長左邊第一把椅定為英國法官。中國首席法官梅汝先生堅決反對,他說中國對日作戰時間最久,犧牲最大,在盟國受降儀式上,也是第二位簽字國;第二坐次,理應為中國法官。美、英方面起初還想耍花招,要先演習,後研究。梅法官立即脫掉法袍,聲稱要回國辭職,美、英不得不做出妥協,同意進行表決。表決結果,梅先生獲得多數票,昂然入坐庭長左手。

  法庭按西方審判程式,對每個被告,都聘一名律師,被告本人還自尋一名辯護律師。開庭時,由律師提問,律師的權利同檢察官是平等的。第一案聘律師50名(美籍22人,日籍28人)。這些律師絕大多數都站在被告立場,他們充分運用詭辯技巧,對檢方提供的證人、證物進行盤問、攻擊,百般刁難,飛揚跋扈。美國律師尤為囂張,他們故弄玄虛,信口胡言,無事生非,節外生枝,拖延審訊進程。律師們的無理行徑,引起大部分法官、檢察官的不滿,法庭不得不開除最胡鬧的兩名美籍律師,審訊工作才能較順利的進行。審訊工作拖延達兩年半之久,到1948年11月4日遂開始宣判。判決書長達1218頁,直到12日讀完。宣判時,28名被告中,已有兩名病死,1名患精神病,中止受審,共判處25名戰犯。開庭818次,出庭證人491人,書面證詞779份,收集證據43360件。

  南京大屠殺為重點案件

  侵華日軍在南京凶殘屠殺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俘虜共30多萬人,罪惡滔天,震驚世界。梅法官鄭重指出:南京大屠殺是日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最突出的罪行,是現代戰史上破天荒之殘暴紀錄,在人類文明史上絕無僅有。法庭上,各國法官對此案非常重視,花了20天時間進行庭審。美籍證人有梅奇牧師、威爾遜醫師和貝德士教授,英籍證人羅倫斯,中國證人尚德義、伍長德、梁廷芳和陳福寶等。他們當庭述說親身經歷或目擊日軍在南京所犯的種種殘忍無比的罪行,日軍無視國際公法,對大人老幼婦孺平民和解除武裝的俘虜,成批的集體大屠殺;他們到處殺人、放火、搶劫和強姦婦女,手段殘酷,獸行醜惡,把南京變成暗無天日的人間地獄,慘絕人寰。他們的證詞令所有在庭人員吃驚、動容和憤怒。

  甲級戰犯松井石根,為日軍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指揮進攻南京。他曾殺氣騰騰地誓言:「降魔的利劍已經出鞘,正將發揮它的神威。」他率軍侵佔上海後,就指揮4個多師團20多萬日軍,從3路進攻南京。沿途縱容部隊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罪惡昭彰,令人髮指。他說南京是中國首都,日軍要發揚武威,以懾服中國。日本皇室朝香宮鳩彥親王曾到前線,密令「殺掉全部俘虜」。松井也下令:「不留俘虜」。他還訓示部隊說:中國老百姓很多是間諜;也有不少中國軍人脫掉軍裝,混在難民中,要進行掃蕩。因此日軍不問青紅皂白,見人就殺,老人婦孺也難倖免。松井對南京大屠殺罪行,負有最高的直接責任,但他在法庭上,裝作一副可憐相。始而說對南京大屠殺事件全然不知,以後只承認聽參謀人員說過有殺戮;又稱當時他在養病。實際上,在1937年12月17日舉行侵佔南京入城式,松井騎著高頭大馬,親眼目睹城內外橫屍遍地,其中就有很多老百姓;10多處大火。他在南京住過一周,以後還來過,對南京的日軍罪行,不可能不知道。國際安全區委員會通過外交途徑,多次提出書面抗議,送交日本使館。抗議書上並附有日軍罪行紀錄,有時一天送去兩次,松井當然看到過,並轉送東京陸軍部,他們並未採取制止措施。

  法庭還收集有書面證詞和有關文件100多份。其中有一件,是日本盟友德國駐南京外交人員向德國外交部的秘密報告,文中列舉日軍在南京殺人如麻以及姦淫、放火、搶劫等具體罪行,並稱日軍「是一副正在開動的野獸機器」。還有其他英、美人士的書面證言,南京大屠殺是血寫成的事實,鐵證如山,任何人也修改不了這一罪惡歷史。頑固的松井最後在血淋淋事實面前,不得不承認:在南京有過「殺戮」,對「殘暴行為,實屬遺憾。」他曾提前調回東京,受到過上級的「批評」,這也說明:日本政府是完全知情的。

  日軍殺人之殘忍、兇惡,無不用其極,世所罕見。他們用刀劈、斬首、刺刀捅、棍擊、錐扎、狗咬、摔摜、刺陰戶、戳肛門、挖心破腹、火烙、活埋、焚燒、割喉、割生殖器、卡車輾壓等殘忍手段,殺害無辜中國民眾。喪心病狂,毫無人性。有些日軍以虐殺俘虜取樂,甚至進行殺人比賽。日軍入城的前6周,殺害平民和俘虜達35萬人以上。松井石根身為司令官,對日軍犯下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為罪魁禍首,理所當然的被判死刑。數十萬生靈因他而冤死,他死有餘辜。

  量刑的分歧

  當11位法官舉行秘密會議,討論對被告量刑時,由於各國受戰爭損害的情況不同,有的國家的法律已廢除死刑,因此在會上出現嚴重分歧。法國法官認為:天皇的責任未予追究,沒有理由懲處其追隨者;荷蘭法官說:不能以破壞和平罪處以死刑。澳洲法官韋伯主張把戰犯流放到與世隔絕的地方,要比很快結束生命所受警告更大。印度法官提出應以寬宏、諒解、慈悲為懷,對全體戰犯均無罪開釋。其他法官,有些態度尚不明朗。形勢非常嚴峻。如果表決時,不能獲得多數,就不能對罪大惡極的戰犯判處死刑,正義就得不到伸張。梅汝在會上仗義執言:中國受日本侵略時間最長,犧牲最大,受害最烈,被慘殺的同胞最多,日軍在華罪行最重,對日本首要戰犯,如不嚴懲,人類正義何在?

  中國法官在會下,同各國法官交流,並爭得起草判決書中的侵華罪行部分。並要求把南京大屠殺,在整個判決書文本中列為專章。

  距表決只有幾天,中國法官日以繼夜工作,從大量文件、材料、庭審紀錄中,寫出有理有據的法律文件,揭露日軍十惡不赦的主要罪行。這份鏗鏘有力的判決文書,對態度不明確的法官,起到說服作用。

  在法官們對量刑表決時,終以6︰5的一票優勢,對7名首要戰犯,判處了死刑。梅博士等中方人員,如釋重負,總算為死難同胞伸張了正義。梅先生後來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第一案審判中,還可以說:「差強人意。」

  1948年11月12日下午最後判決:東條英機、廣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武籐章和木村兵太郎7人,處死絞刑;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等16人,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和重光葵,分別判處20年、7年有期徒刑。宣判結束,全場起立,熱烈鼓掌,千餘名聽眾,大多數感到滿意,說明法庭的判決符合廣大人民的意願。

  戰犯們竟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

  法庭判決後,日本右翼勢力極為不滿,尤其是那批被告律師,以「美日律師辯護團」的名義,要求法庭公佈法官秘密會議情況。法庭開會討論,中國等多數法官認為,秘密會議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向公眾公佈。法庭拒絕了所謂「律師辯護團」的要求。

  這班律師心猶不甘,上書盟軍總部,申請複審。麥克壓撒自知不能命令國際法庭複審,就召集有關國家在東京的外交官討論。到會大多數外交官,都表示不能接受複審的無理要求。麥克壓撒只好駁回。這些律師又生一計,竟不顧國際慣例,策動死刑犯土肥原賢二和廣田弘毅二人,委託其辯護律師,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他們明知一國的法院無權干預國際法庭,仍耍盡節外生枝伎倆。接著他們又策動其他被判刑的戰犯,也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要求無罪釋放。對這種超越自己權限的無理「上訴」,美國最高法院居然欣然接受,似乎它可以凌駕於國際法庭之上。竟令麥克壓撒通知「上訴」的戰犯,在1948年12月16日,該院聽取「上訴」戰犯申辯,並把「上訴」戰犯解送到美國。麥克壓撒照辦,並宣佈被判死刑戰犯執行期延至美國最高法院做出結論之後。消息傳出後,受到各國強烈反對和譴責。中國法官梅汝氣憤填膺,立即發表聲明:美國最高法院無複查或修正對日本戰犯的判決,代表11國的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倘須經過某一國際法庭複審……在國際間將是危險的先例,對國際間的合作和相互信任,將產生嚴重不良後果。英國發表聲明,譴責美國最高法院的無理行徑,指出:顯然美國把國際法庭當作美國法院的隸屬,這是各盟國所不能接受的。蘇聯《真理報》一再斥責美國最高法院侵奪盟國權利,妄圖庇護戰犯。荷蘭法官抗議稱,美國最高法院的決定是令人駭異的錯誤,是對各盟國組成的國際法庭的蔑視!在日本也有許多公正人士,反對美國粗暴干涉國際法庭。《朝日新聞》發表社論說:「東條英機等死刑之執行,實已時機成熟,美國對這些戰犯的包庇,是為了在以後讓他們為美國用來反對和平。」

  美國最高法院成了眾矢之的,受到各方斥責。美國政府自知違反國際準則,趕緊叫司法部副部長柏爾曼出面發表聲明稱:美國最高法院無權重新審查美國與各盟國達成的關於懲罰罪犯的協定,最高法院的干涉,不僅會損害國際司法工作,而且會破壞旨在達成合作的其他努力……並重申遠東國際法庭的合法性,反對最高法院受理日本戰犯上訴。

  美國最高法院被迫在12月20日,宣佈駁回日本戰犯的「上訴」,並承認美國的法院無權受理這種「上訴」。至此,戰犯向美國「上訴」醜劇收場。

  12月23日凌晨,死刑犯東條英機、松井石根等7名,在東京鴨巢監獄被驗明正身,執行了絞刑。多行不義必自斃,這些惡貫滿盈的戰爭罪犯,終於受到正義的嚴懲。

  半途而廢後患無窮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第一案審理,拖延兩年多。待死刑犯執行後,美方出於冷戰的需要,要利用日本戰犯,千方百計為日本戰犯開脫罪責。這時美方變本加厲,赤膊上陣,無視國際法庭的合法性和權威性,麥克壓撒擅自以盟軍最高統帥名義,指示國際檢察處,以「罪證不足」為由,下令把在押待審42名甲級戰犯「免予起訴」,根本不提原先共同決定的第二案、第三案審理。並下令分兩批將甲級戰犯「無罪釋放」,其中就有岸信介等負有侵略罪責的重要戰犯。這等於放虎歸山,岸信介等不久重返政壇,當了首相。這些戰犯對美國感恩戴德,聽從美國指使,而且氣焰囂張,不承認侵略,推翻罪行。更有甚者,麥克壓撒隨後又下令:對已被國際法庭判刑的戰犯,按所謂「宣誓釋放制」全部提前釋放。11個盟國組成的國際法庭的莊嚴判決,被美國一個麥克壓撒破壞殆盡,判決書成了一紙空文。對美國的一意孤行的霸道行徑,其他盟國無不震驚。1950年5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對麥克壓撒的非法越權行為,予以譴責。此前美國又單方面宣佈:不再逮捕戰犯嫌疑犯,結束對乙、丙級戰犯的審判,把在押的乙、丙級戰犯也全部開釋。其實,這幾十名乙、丙級戰犯許多都是殺人惡魔。梅汝法官對麥克壓撒的倒行逆施,忿怒不已,多次提出抗議。

  梅博士以後談到東京審判反常的怪事時,仍憤憤不平,又憂心忡忡。美國指使麥克壓撒獨斷專行,根本不同盟國商量,擅自下令釋放戰犯,一手搞垮國際法庭。當在押戰犯被釋放得一乾二淨後,法庭已無案可審,這時各國法官先後回國,只有梅法官堅持到1949年6月上旬才離開東京。舉世聞名莊嚴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被美方瓦解。奇怪的是,從沒見任何公告或文件,宣佈法庭結束或解散,這種有始無終的國際法庭,在人類文明史上,尚屬罕見。人間正義和國際準則,被強權政治粗暴踐踏。

  東京國際法庭半途而廢,造成惡果極其嚴重,不僅違背盟國嚴懲戰犯的初衷,而且助長日本軍國主義者和右翼勢力的反動氣焰。至今日本某些人公開否認侵略,大放厥詞,對鐵證如山的南京大屠殺等舉世公認的罪行也顛倒黑白,說是「捏造的」。甲級戰犯的亡靈放在靖國神社,朝野中許多人把戰犯當作英雄,頂禮膜拜;日本投入大量經費,擴張軍備;許多政界人士對日本過去的侵略行為,吞吞吐吐;一再修改教科書,妄圖纂改歷史……所有這些,意欲何為,豈不昭然若揭!吾人不得不拭目以待。

  1948年國民黨政府曾任命梅博士為政務委員兼司法部長,他堅不接受。後來經香港到北京工作。由於當年中國法官、檢察官等人的艱苦努力,使少數日本戰犯受到嚴懲,受到國人稱道。周恩來總理曾讚揚說:「梅汝先生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工作近3年,對侵略我國的日本大戰犯,給予嚴正的判決,他為人民辦了一件大好事,為國家增了光,全國人民都應該感謝他。」

  梅先生曾多次講到,日本軍國主義者在中國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我們千萬不要忘記,我們的子孫後代都應該牢牢記住這樁中國歷史上的浩劫,並從中吸取教訓。「前事不忘,後世之師」。梅先生雖已作古,但它的音容永存。

  梅先生嘔心瀝血起草的對日本戰犯的判結書原稿,鄭重保存完好,已由其家庭,捐贈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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