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原配夫人另有其人:呂雉只是劉邦的小妾
呂雉起先只是劉邦的小妾
有史料載,劉邦去任泗水亭亭長之時,年齡最少也已30餘歲。按當時習俗,相信在20歲上下,劉邦父母是肯定會為劉邦完婚的,決不會拖至30多歲。只是由於《史記》、《漢書》中,均未見關於劉邦結髮妻子情況之記載,故後人無法瞭解有關其結髮妻子的任何情況。
然而,《高祖本紀》、《高帝紀》卻明確記載了劉邦與呂雉結合之事。雖然《齊悼惠王世家》載劉邦長子、悼惠王劉肥是「高祖長庶男也」,卻又指明「其母,高祖微時外婦也,曰『曹氏』」,以致後世許多學者認為劉邦正式結婚很晚,呂雉是劉邦原配夫人,而曹氏只是高祖未發跡時的姘婦。
不可否認,上述說法是社會上流傳較廣的一種說法,這種說法的形成,筆者以為源自後人對《高祖本紀》中「好酒及色」一句的誤解。筆者認為呂後起初或是劉邦之待妾,或是劉邦前妻過世後的再婚妻子,而並非劉邦之原配夫人。
易中天先生對平民劉邦更無一點好感,他說「……平頭百姓劉邦,一個地方小混混、混小子、愣頭青,外號劉季,即劉三,劉小,從小不讀書,自幼不務正業,總是遊手好閒、吃喝嫖賭、性情放蕩,無賴大老粗,生性喜歡酒和女人。」只是易先生對平民劉邦雖然不欣賞,但也不承認呂後是劉邦的原配夫人,他也指出:呂雉起先只是劉邦的小妾。
一段頗具戲劇色彩的婚姻
為了弄清楚劉邦之婚姻情況,不妨重溫太史公書,看看司馬遷是如何記述劉邦與呂後的那段頗具戲劇色彩的婚姻的:
單父(即山東省單縣)人呂公與沛縣令友善,呂公為了躲避仇人,遷居到沛縣來,並落了戶。聽說沛縣縣令家有貴客,沛縣的豪傑官吏紛紛前去祝賀。當時蕭何為主吏,他向貴賓們說:「凡是致贈禮金,不滿一千錢的,就請他坐在堂下。」高祖作為亭長,平時輕視縣衙中的吏人。於是他假寫了一張禮貼,上寫:賀錢一萬。實際上他連一分錢都沒帶去,這個禮貼送到呂公手上,呂公看了大驚,立即起身,迎接高祖於門前。呂公自稱好給人相面,看見高祖的狀貌特殊,因而特別敬重,引高祖入座。蕭何向呂公說:「劉季這個人,常是說大話多,能做成的事很少。」高祖則因呂公對他的敬重,便輕侮諸客,高坐上座,毫不謙讓。
呂公因高祖相貌之奇,乃在席間以目示意,堅持留高祖不要退席。於是高祖便留了下來,在客人都散去之後,呂公對高祖說:「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無如季相,願季自愛!」呂公稍作停頓,又說:「臣有息女,願為季萁帚妾。」酒席宴罷,呂夫人對呂公決定以女兒嫁高祖的事,非常生氣,便怒向呂公說:「你平素總是說:『這個女兒是奇特不尋常的,應該嫁與貴人』,沛縣令和你相交極好,求娶我們女兒,你不肯,為何自作主張許與劉季為妾?」呂公說:「此非女子所知也!」終於把女兒送與了劉季。(見《高祖本紀》)
上述記述,表面上看,劉邦似乎的確如中國秦漢史研究會會長安教授言,在一個偶然機會得到了一個送上門的媳婦,劉邦與呂後的結合,也真像是一樁帶有傳奇色彩的婚姻,但仔細品評這段文字,你容易發現許多疑問。
傳奇婚姻為哪般
以《高祖本紀》載,劉邦「持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一句為例。如果劉邦真與呂公毫無關係,又僅僅是「不持一錢來」的最基層小吏。作為縣令之貴客,呂公有必要如此驚慌嗎?在當時,呂公顯然是在接下「謁」後,並看到「謁」之內容,才大驚失色的。那麼「謁」也就是「名貼」或「自我介紹之密函」的內容是什麼?是什麼內容,需要呂公這樣一個殺人潛逃的亡命貴客看了之後大吃一驚,並立即起身出門親自相迎劉邦呢?
接下來,太史公又記述,呂公見高祖相貌魁梧,因而更加敬佩,便立即引之入上座,劉邦卻連謙讓的表示也沒有。而且呂公在劉邦面前還自謙的稱臣,還詐稱會相面,並令人肉麻的吹捧說「無如季相」,而且還立即決定將愛女送與劉邦作妾……甚至連個結婚儀式也沒辦。呂公如此做作,難道不應想到其中有更深刻的原因嗎?
本來,這裡司馬遷已把呂雉的身份講的十分明確了,不管你劉季家有無妻子,呂公都決定將女兒送與劉邦,即便是作「箕帚妾」伺候劉邦也在所不惜,呂雉也心甘情願。
易中天先生應該是依據此段記載,才講到:「呂公將劉邦留下,說:我有一個親生女兒,願意做你的小妾,希望她能伺候你一輩子。」只是學者們卻均未講清這似乎是有點突如其來、天方夜譚般傳奇婚姻的原因。
呂太公的反秦秘密活動
聯繫呂太公包括其子女,於劉邦起義之初便追隨劉邦的史實,(呂後的兩個哥哥,一是被封為「周呂侯」、「悼武王」的呂澤,一是被封為建成侯的呂釋之,司馬遷在《惠景間侯者年表》中說他們:「以呂後兄……初起從高祖起豐」。作者注)認為其原因可能是:呂太公一家原本是反秦秘密活動人士,太史公所謂他「避仇」來到沛縣縣令家,實際上是為躲避秦政權之追捕。看來呂太公與沛令等關係也不簡單,是否與沛令後來「準備響應陳涉起義」有關,無法得知。而劉邦雖然可能原先並不認識呂公,但可能互相聞名或知內情。即是說劉邦自己也與呂公一樣是反秦秘密組織重要成員,甚至可能在同一組織內,級別很可能在呂公之上。劉邦向呂公遞上的「謁」,實際上應該內含反秦組織的聯絡暗號和自己真實身份的證明。這樣呂公才可能大驚失色,並親自迎上前去,引之上座,甚至將自己的女兒作為籌碼,立即決定把女兒許與劉邦做妾。呂雉自己也可能因為一直受父輩影響,志在反秦,或久仰劉邦的威名,才會心甘情願追隨劉邦的。只有如此解釋也才合乎情理。自然,劉邦婚配問題的疑問也就豁然開朗了。
自古以來,以女兒作交易籌碼,以安邦定國、攀權附勢者大有人在。筆者不必一一列舉。
原配夫人另有其人
話又說回來,劉邦納呂後為待妾的故事,《高祖本紀》講的很清楚。這一事實本身也已說明劉邦是在有原配婦人的情況下又接納呂雉的。至於原配夫人是誰,是否是長子劉肥之母曹氏,依《史記》所載曹氏為劉邦「微時外婦」之載,似乎已排除了這種可能。
當然亦有另外一種可能,即曹夫人不僅只是「外相好」而已,可能也是一小妾,所以劉邦稱帝后給了她一個「夫人」的名分。劉邦原配夫人則另有其人,或已亡故,或早已被劉邦所休,或在劉邦納妾之後只是追隨照顧劉邦父母。
問題是在那男尊女卑,娶妻納妾合法合理的時代,對於劉邦的原配夫人,為什麼太史公不予記述,漢興之後也未見劉邦對其本人及家人進行封賞呢?
答案或許也並不複雜,想想大漢王朝正宮娘娘呂後入主後宮,權傾朝野的歷史史實,她怎麼可能會允許漢高祖皇帝劉邦早年老實巴交的糟糠妻子凌駕在自己之上,去做劉邦的原配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