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皇帝一年當中四季旅遊是從遼朝開始的嗎?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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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皇帝一年當中四季旅遊是從遼朝開始的嗎?

2016年12月11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15 次

  契丹人早期生活在蒙古草原東部,有逐水草而徙的遊牧生活習慣,狩獵、畜牧是其主要的經濟活動。契丹建國後,仍然沿襲過去的遊獵傳統,國家雖設有五個京都,但皇帝很少在京城,而是隨著季節、氣候和水草的變化四時遊徙,在其各地所設的行帳中一邊遊獵,一邊辦公,由此便產生了春捺缽、夏捺缽、秋捺缽、冬捺缽的制度。《遼史·營衛制》對這種四時捺缽情況做了比較詳細的記載:春捺缽主要是釣魚、捕鵝雁,地點在長春州東北35里的鴨子濼(今吉林省月亮泡)。皇帝一般是在正月上旬由臨潢府(今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出發來到這裡,先鑿冰釣魚,到冰解之時捕鵝雁,並舉行頭魚宴和頭鵝宴。

  夏捺缽無定所,一般多在黑山(今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西北白塔子廟東汗山)東北的吐兒山,主要是避暑納涼,暇日從事遊獵張鷹。六月上旬來此,七月中旬以後離去。秋捺缽在永州(今內蒙古西拉木倫河與老哈河匯合處西)西北五十里的伏虎林,主要是入山射鹿及虎。射鹿時,事先埋伏在鹿飲水必經之處,待鹿來飲水,令獵人吹角效仿鹿鳴,鹿集至則射殺之,稱作"呼鹿"。冬捺缽在永州東南的廣平定。此地多沙,地勢平坦,冬天稍暖,契丹皇帝多在此"坐冬"避寒,時常射獵講習武藝,並與大臣議論政事、接受宋等國使臣的朝賀。遼帝的四時捺缽,隨員是相當多的,契丹大小官員和部分漢官皆同往。在夏、冬兩次議政會議完畢後,即春、秋捺缽時,大部分漢官返回中京居守,處理漢族事務。

  我國歷代中原王朝都有一個固定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皇帝在這個中心之內號令天下,安國治民。同時,這個中心也是皇帝的安樂窩,除御駕親征、出巡視察外,皇帝們都在這個窩裡蟄伏著。那麼,為什麼偏偏契丹皇帝不辭勞苦、歲無寧居、週而復始地搞捺缽呢?一些史學家認為,這是遊獵民族習俗和幾千年民族心理積澱使然,是一個民族保持強健的縮影。四時捺缽雖然是皇帝的活動,但也反映了契丹人早期日常的經濟活動。另外,遼帝的捺缽活動還有著特殊的政治意義,是遼朝政治制度的一個突出特點。各捺缽處不僅僅是皇帝網鉤弋獵,消寒避暑的場所,也是處理政務,召開國家級和地區級會議,接見各國使節,受納聘禮的所在。

  遼代皇帝的捺缽制度,很像我們今天的"現場辦公",可以說是我國最早的"現場辦公制度"。這個頗具特色的四時捺缽,也為後來的金、元、清王朝統治者所接受,但其內容、規模都有了變化。金王朝捺缽形式幾乎與契丹相同,但居留時間短、行動簡單、多為嬉遊、無關政治;蒙古大汗的活動也類似契丹捺缽,但只在夏秋出塞,春冬在燕京;清朝皇帝亦部分保留了捺缽風俗。我們在位於河北省承德市的避暑山莊瞭解到,康熙皇帝於公元1703年在熱河(今河北省承德市)建造了避暑山莊,1681年在今河北省圍場縣闢建了木蘭圍場,每年秋天都要帶領王公大臣、各級將士浩浩蕩蕩地開進這裡設營、圍獵,還進行一些接見外國使節的活動,給捺缽留下一抹兒悠長的餘韻。

  從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巴林右旗白塔蘇木(鄉)向北走約10公里,便來到深藏於大興安嶺崇山峻嶺中的遼慶陵。這裡青山環繞,林木茂密,從東到西依次排列著永慶陵、永興陵、永福陵三座遼帝陵墓,其中以永慶陵保存最好。永慶陵是遼聖宗耶律隆緒和仁德皇后的陵墓。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十分珍貴的壁畫,大致數一下,共畫各類人物70餘個,這些人物有吏僕、侍女、文臣、武將,也有奏樂人員,他們或叉手侍立,或來往忙碌,大部分是男像,多為髡發,少數戴圓帽或直腳帕頭。當地文物管理所的同志告訴我們:"這些壁畫上的人物多為契丹人,也有漢族或其他民族,反映了遼代'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縮影。"

  文物所同志所說的"因地制宜,因俗而治",是遼代處理民族關係的一個原則,也就是"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這一原則的創立,有效地解決了遼代各民族的諸多矛盾,加強了各民族之間的聯繫,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加速了契丹社會整體的封建化進程。我們在採訪中獲悉,遼代是一個多民族的朝代,在其統治的我國北方廣大區域內,生活著契丹、奚、阻卜、漢、渤海、女真、回紇、室韋等諸民族人。他們有的從事農業生產,有的從事半漁獵半畜牧業生產。有些地區處於比較發達的封建制階段,有些正處在農奴制發展階段,也有些還處于氏族社會的發展階段。面對這些複雜的局面,契丹統治者根據各族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不同特點,創製了一套"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政治制度和統治機構。

  據《遼史》記載,遼代的統治機構分中央和地方兩大系統,在中央統治機構中,設立了北面官和南面官兩個系統。在地方統治機構中,設置了斡骨朵(宮衛)與頭下軍州、五京及其所屬的州縣和部族與屬國。北面官是遼代為統治契丹和其他遊牧民族而設立的一種制度,主要管理宮帳、部族和周邊的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其官吏一律用契丹貴族,掌管契丹軍政大權,是遼朝的最高權力機關。所謂北面官,是因為契丹人有崇拜太陽的習俗,同時又以東、左為上,皇帝的宮帳坐西向東,北面官的辦事衙門在皇帝宮帳的北面(即左面),故稱北面官。凡北面官的官員均穿契丹服裝。

  南面官主要管理漢人的州縣、租賦、軍馬之事,是為了統治漢人而倣傚唐朝制度而設立的。南面官的官吏任用主要是漢人,也夾雜契丹等其他一些民族。南面官是因辦事官衙在皇帝宮帳南面(右面),因此稱南面官。在南面宮中做官的不論是漢人還是其他民族的人,都穿漢服。斡骨朵制度主要是為滿足契丹最高統治者和貴族的統治、剝削需要而設的,它的特點是契丹頭目制與中原州縣制結合而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組織形式。頭下軍州是契丹貴族把在戰爭中掠奪來的土地和人口組織在自己的領地之內,以中原地區的州縣制為其仿照形式,建立私城使自己成為領地的領主。

  五京及其所屬的州縣是繼承唐之道、京、府、州、縣制而設立的,其官制也多承襲中原制度,主要是為了統治漢人。遼共設"京五、府六,州、軍、城百五十,縣二百有九"。此外,遼統治下的周邊地區分佈著許多部族,如奚、阻卜、蒙古、回紇、女真、五國部等,遼代在這些地方設立節度使、王府、大王府、惕隱等官進行管轄。此外,遼代的政治制度還包括法制建設等內容。遼朝初建時,治理契丹人用本民族的習慣法,治理漢人則沿用唐律。遼聖宗即位後,封建化進程加快,對法律進行了改革,先後制定了適應封建化的法律條文。如遼聖宗以前,對奴隸不僅可以役使、懲罰,還可以殺害。制定的新法律則規定,"若奴婢犯罪至死,聽送有司,其主無得擅殺"。

  契丹對於盜竊犯的處理很別緻,第一次偷東西剌右臂,第二次剌左臂,第三次剌右脖頸,第四次剌左脖頸,第五次處死。可有趣的是,在一定條件下,契丹允許人們偷數量少的錢物。契丹節日中,有一個放偷日,過法與西方的愚人節類似。到了放偷日即正月十三這天,人人都可以偷東西,但不可以多偷,偷的東西超過十五貫就要按法治罪。一些史學家稱,這些帶有濃厚民族色彩的政治制度和統治機構,使遼成為中國歷史上一條邊緣清晰的分界線。遼之前,雖然秦皇、漢武創造了我國鼎盛時代,但他們處理周邊少數民族的核心思想只是"蕃漢對等,保衛漢地",僅限於"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因此北方少數民族時服時叛,真不知哪片土地一不小心就會遊離於中國版圖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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