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太平天國竟然頒發了史上最早的結婚證書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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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太平天國竟然頒發了史上最早的結婚證書

2016年10月31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29 次

  太平天國運動期間,在其統治區域,人們的葬禮、婚俗、慶壽活動乃至日常交往方式,都較同時代的清王朝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是太平天國政權和傳統勢力在人生禮俗上的一次較量。太平天國在婚喪禮儀方面明確表示出要革除清朝「妖禮」的意圖。既然太平天國提出要廢除婚俗上的「妖禮」,那麼,用什麼樣的新禮俗去取而代之就變得引人注目了。

  婚禮用度

  太平天國的早期施政綱領《天朝田畝制度》規定:「婚娶」喜事的費用「俱用國庫」,「不得多用一錢」,這是實踐「天下婚姻不論財」的一個具體步驟。太平天國忠王部的洋將、英國人呤俐在其《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中記載,太平天國時期,這樣的婚俗制度已經在很大程度上被付諸實施了。他說:「各種異教俗禮全被廢棄。男女從未謀面即行結婚的舊俗,選擇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淨盡。」

  合揮

  太平天國時期,新郎新娘在婚禮舉行前必須一同前去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向當地政府領取專門的「票簽」,這就是「合揮」——我國歷史上最早的結婚證書。「合」意為合併的意思,「合揮」一式兩份,中央蓋政府龍鳳大印。左半份是存根,由政府留存;右半份交給新郎新娘保管。「合揮」上記錄有夫妻雙方姓名、年齡、籍貫等基本信息。「揮」是粵語方言,憑證的意思。「合揮」又稱「龍鳳合揮」,是太平天國法定結婚證書,如果不持合揮而被發現攜帶女眷,即以強姦論處極刑,軍紀十分森嚴。專家指出,儘管時人記載多稱「龍鳳合揮」,但「李大明柴大妹合揮」與「翟合義祝大妹合揮」都是寫在普通毛邊紙上,並無「龍鳳」,而在廣西發現的陳在田的四張合揮,卻均有龍鳳紋飾,可見時人的記載無誤,專家分析認為,之所以此前的兩張「合揮」無龍鳳,是因為李大明、翟合義官職非常低,簽發者僅是身為豫爵(太平天國「六爵」的第五等)的譚體元,而陳在田本人即已是六爵第一等的義爵,簽發者為「殿前正婚娶官」,即太平天國最高婚姻負責人,體制自然更為凝重。廣西發現的四份「合揮」中的新郎均為陳在田,而新娘則有四人,其中後三份連號,新娘籍貫相近且簽發日期也相近,很可能是同一天簽發的。

  太平天國時期保護女權,提出了「一夫一妻」制,並專設婚娶官專門負責婚姻登記並頒發「合揮」。這裡我們照錄一份太平天國的「合揮」:

  合揮 永字第三拾陸號

  綺天豫隊議政司

  李大明年二十四歲安徽省廬州郡舒城縣人

  配妻柴大妹年十七歲浙江省紹興郡會稽縣人

  這張「合揮」給我們提供的信息是:這是李大明和柴大妹的結婚證書;新郎李大明24歲,安徽省廬州郡舒城縣人;新娘柴大妹17歲,浙江省紹興郡會稽縣人;他們的結婚證書的編號為永字第三拾陸號,是由綺天豫隊議政司核准頒發的。封建時代男女最佳的成婚年齡是15歲、16歲。這份「合揮」上新郎的年齡明顯偏大,原因何在呢?這與太平天國前期實行的男女分營制度有關。從金田起義的團營開始,太平天國實行了男女分營政策,到佔領武昌後,這種男女分營繼續擴大並推廣到全體城市居民中。即使父女、母子都要分營居住,分營管理,不允許正常的婚配。太平天國如此嚴厲地實行嚴別男女、取消家庭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基於基督教中的平等與平均觀念。洪秀全深受西方基督教救世主耶酥的影響,結合儒家的大同思想,提出了政治上平等、經濟上平均的思想主張。同時,西方基督教中的禁慾主義也對他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二是當時軍事戰爭的需要。金田團營時,拜上帝會皆全家加入起義行列,在當時嚴峻的戰爭環境下,為了行軍作戰的便利,就有必要暫時解散家庭,實行男女分營的政策。1853年3月,太平天國定都南京以後,於下半年頒布了政治綱領《天朝田畝制度》,其中對婚姻家庭制度作了明確的規定,正式廢除了買賣婚姻。1855年1月,太平天國改變了起義初期男女分營而居、不到禮拜日不准夫婦同居的規定,恢復家庭制度,對結婚者實行婚姻登記,發給結婚證書,即「合揮」。

  雖然,太平天國頒發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結婚證書,在社會進步的進程中向前邁了大大的一步,但是,社會習俗的變遷遠要比政權的更迭慢很多。事實上,在太平天國統治薄弱的地區、太平天國領導核心內部以及太平天國統治後期,許多不盡人意的問題總在困擾著大家的思維和認知。但即便這樣,太平天國在婚姻制度上的大手筆不得不讓今天的我們佩服,讓中國人驕傲,因為與西方比較,中國的結婚證書還是早出世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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