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岳飛風潮形成的原因:康熙時期對岳飛的批判
清康熙帝《御制文集》第三集卷十九有《宋高宗父母之仇終身不雪論》,今將其文字摘引如下:
金兵破遼之後,兵已滿萬,人強將猛,非宋之所敵,明矣。備責不能臥薪嘗膽,以雪父兄母后之仇,則高宗何辭?若論李綱之忠言不聽,岳飛之丹誠不用,設使諫行言聽,則必勝金兵於朱仙,生還二帝於汴京,朕實不信也。何也?根本已久不固,人心已久不一,上無慣戰之良將,下無用命之士卒,天下雖有勤王之名,真偽莫測,虛實難分。高宗久在金營,孰強孰弱,自有切見,若使復仇雪恥,再整江山,實不能也,勢使之也。孟子曰:「寡眾弱強不敵也。」
若論講和之非,我太祖高皇帝因祖之仇,戊午起兵,戰必勝,克必取,所向無敵,有往必成。神威聖武,深仁厚澤,猶念中國塗炭,數次議和。明朝引南宋講和之非,始終不悟,歸罪兵部尚書陳新甲為秦檜,棄市示眾。發天下兵迎戰,如袁崇煥、毛文龍、洪承疇、祖大壽、唐通、吳三桂,前後千餘員,凡出關者,非死即降,靡有孑遺。財賦因之已竭,人心隨而思亂。百萬雄兵,盡沒東海,億兆窮民,罹於邊戍。元氣盡傷於關東,闖賊蜂起於隴西。賊至京師,文武逃散,無一死於難者,豈非當日不主議和者乎?
偏安社稷,猶存一線之脈絡,若為雪恥復仇,同死於國難者,尤不知於明末同乎?異乎?文天祥云:「社稷為重,君為輕,立君以存社稷,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實千載忠君之語,君與社稷並而為一也。使高宗匹夫之勇,死而無悔,不顧社稷,以死雪仇,又不知當時議論如何耶?
康熙沒有正面肯定秦檜,但在降金乞和的問題上,宋高宗與秦檜既是君臣一體,肯定宋高宗「偏安社稷,猶存一線之脈絡」的政策,無疑也就是肯定秦檜。他又稱「上無慣戰之良將,下無用命之士卒」,當然也就將岳飛、吳玠、劉錡、韓世忠等將一概否定,認為岳家軍等不能擊敗金軍,「必勝金兵於朱仙」,「朕實不信也」。
其實康熙帝對宋金戰爭的歷史沒有深入瞭解,只是懷著民族偏見,以勝利者的口吻,用明清對峙的歷史為喻,發了一通議論。然而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臣僚和文士們對上述聖諭,奉承唯恐不及(如趙翼《陔餘叢考》卷二十《兀朮致書秦檜之不可信》其實應是奉承和發揮康熙所論),又豈有發表異論的餘地。
時至今日,個別學者還是願意為宋高宗和秦檜的降金乞和政策做某種程度的辯護,他們也許沒有見到過康熙此篇文章,但所持的議論實有相通之處。
特別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人類不分種族和民族一律平等的正確理念,大大深入人心。這是一種古人和近人不可能有的正確理念。
我們正是由此種理念出發,不懷種族和民族偏見,力圖公正、客觀地評價歷史上的各種種族、民族糾葛和鬥爭,一視同仁地評價歷代皇朝的是非得失。
近一千年間,中國北方主要是女真和蒙古兩個民族互為雄長。女真族及其遺裔滿族先後建立了金朝和清朝。就治理中國而論,清朝的得分應高於明朝,而金朝的得分卻無法高於宋朝。不論得分高低,也不論是何民族居統治地位,我們對各個專制皇朝的倒行逆施當然無須予以掩飾。
就壞的方面說來,金朝和清朝確有一些共同之處。如進入中原之初的強烈破壞,不同程度地強制推行奴隸制,使社會倒退;對漢人強行剃頭辮發,清朝有所謂「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激化民族矛盾;大規模地掠奪田地,清朝謂之圈地;金朝遷居中原的猛安謀克戶,也與清朝的八旗子弟經歷過類似的腐化和衰敗命運,如此等等。
但就立國勢態而言,金朝又顯然不能與清朝同日而語。宋金對立與明清對立在事實上也不可能如康熙所論可予以等量齊觀。
新興的清朝儘管面對著衰敗的明朝,但事實上決非只依賴滿族的力量即可吞滅。清朝所以能夠吞滅龐大的明朝,得力於兩項成功的政策,一是滿蒙聯合,二是巧妙地使用明朝的降將降兵。明朝的致命傷之一,則是被迫進行兩線作戰,對外對付清軍,對內又須對付李自成和張獻忠軍。
即使如此,清朝對明戰爭也決不是像康熙所吹噓的那樣,「戰必勝,克必取」。例如袁崇煥就曾是清朝可怕的敵手,卻因崇禎的多疑和猜忌,被清朝施用並不高明的反間計將袁崇煥置於死地。袁崇煥無疑比岳飛死得更冤更慘,直到清人公佈真相前,還一直被誤認為是賣國賊。清朝在統一內地後,又能開疆拓土,在相當程度上恢復並發展了昔日唐朝和元朝兩大帝國的規模,這是它對中華民族發展所做的主要貢獻。
金朝興兵之初,兵鋒甚銳,在跨兩個年度其實大約僅一年的時間裡就滅亡了北宋,遠比清朝滅明戰爭痛快。但是,金朝初期主要是皇族統兵,遼宋的漢人降將既無高明的人才,也未得到金廷的重用,而特別是與蒙古一直處於敵對狀態。如果說南宋方面由於韓世忠、岳飛等軍剿除了范汝為、李成、曹成、楊麼等諸多反叛武裝,數年之間有了穩定的後方,金朝事實上卻陷於北有蒙古、南有宋朝的兩線作戰的窘境。
在成吉思汗建國前的二百二三十年,蒙古就一直是遼金的西北主要邊患。元人修遼、宋、金三史,有一條重要原則,即凡是對蒙古不利或說壞話的記載,就一律予以刪削或篡改。現代史家的研究已經證明,與遼朝不時發生戰爭的阻卜即是蒙古。
金朝吞滅遼朝後,就接收了蒙古的邊患。估計金朝官史中原先肯定有不少對韃靼即蒙古的戰爭記錄,但元人編修的《金史》中,雖已塗抹得相當乾淨,如今卻仍有蛛絲馬跡可尋。
宋人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九十六載,金熙宗天會十三年(1135)冬,「金主亶以蒙古叛,遣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提兵破之。蒙古者,在女真之東北,在唐為蒙兀部。其人勁悍善戰。」此處說蒙古在「女真之東北」,顯然有誤。《大金國志校證》卷九同年亦載此事:冬,皇伯領三省事、宋王宗磐提兵攻盲骨子,敗之。大金初起,常假兵於彼。其後得國,不償元約,故彼有怨言。宗磐乘其不意而攻之,由是失盲骨子之附,而諸部族離心矣。
據《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十九《北記》載,金朝興兵攻宋時,其軍中確「有達靼家」,可與《大金國志》之說印證。
此外,今存金完顏希尹碑雖有殘缺,也記載了「萌古斯擾邊,王偕太師宗磐奉詔往征之」,「入朝奏捷」,「宗磐悉以所獲□賞軍士」,完顏希尹(谷神)與完顏宗磐(蒲魯虎)發生爭執。這當然是最原始的記載。然而《金史》卷四《熙宗紀》只是記載當年十一月「以尚書令、宋國王宗磐為太師」,並無攻蒙古的記錄,同書卷七十三《希尹傳》和卷七十六《宗磐傳》也都不載攻萌古斯即蒙古事,無疑都是被元朝史官刪削了。
大致在天眷元年(1138)或二年(1139),金朝「遣萬戶湖沙虎伐蒙兀部,糧盡而還。蒙兀追襲之,至上京之西北,大敗其眾於海嶺」(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以下簡稱《要錄》,卷一三三紹興九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宇文懋昭著,崔文印注《大金國志校證》卷十,中華書局1986年版。以下徵引,版本同此)。在金朝多年的宋使洪皓就回報宋廷說:「彼方困於蒙古。」(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以下簡稱《會編》,卷二二一《洪皓行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洪適《盤洲文集》卷七十四《先君述》,四部叢刊本;《宋史》卷三七三《洪皓傳》,中華書局1977年版)迫於南北交兵的形勢,金朝甚至願意對更弱小的西夏作出一定的友好姿態,割讓了若干原屬宋的土地。(《金史》卷一三四《西夏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參見李蔚《簡明西夏史》第226~227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清太宗於金朝諸帝中特別盛讚金世宗,說:「世宗者,蒙古、漢人諸國聲名顯著之賢君也,故當時後世咸稱為'小堯舜'。」(《清實錄》卷三十二崇德元年十一月癸丑,(台灣)華文書局1984年影印本;愛新覺羅皇太極《太宗文皇帝聖訓》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影印四庫全書本)清太宗此說是服務於聯合蒙古,共同對付明朝的策略,卻是根本歪曲史實。
因為當時的蒙古人並未在大金皇帝治下,也根本不可能承認金世宗是他們的「賢君」,而民族偏見甚深的金世宗卻是苦於對蒙古用兵。(據《金史》卷六《世宗紀》載,大定七年,「移剌子敬經略北邊」,十年,「參知政事宗敘北巡」。同書卷七十一《宗敘傳》說他「巡邊」,「將戰,有疾,詔以右丞相紇石烈志寧代」。說明當時軍事情勢的嚴峻,竟必須動用聲名最著的大將紇石烈志寧。同書卷八十八《紇石烈良弼傳》則記載,「參知政事宗敘請置沿邊壕塹」,又證明蒙古力量之強,以至金朝只能商議消極防禦。同書卷二十四《地理志》又敘述金世宗大定後期,已在北邊修築邊堡和壕塹。
這些都是元朝史官刪削金朝官史後所存留的蛛絲馬跡。宋使樓鑰《北行日錄》也反映了大定九、十年間,金朝正在對蒙古用兵)金軍對蒙古的殺掠和破壞勢不可免,卻因元朝史官的筆削而無文字記錄傳世。金朝最後就是亡於蒙古與南宋的聯軍。
以上論述了金朝與清朝所處的軍事大環境迥異,而金朝前期的對宋戰爭也無法與清朝的滅明戰爭相提並論。
當金軍初入中原時,由於宋徽宗時的專制腐敗統治,宋軍無疑是一觸即潰,或不戰而潰,根本沒有能力進行野戰,只能進行守城戰。王稟指揮的太原保衛戰,則是當時最悲壯的一幕。宋軍兩次救援太原的失敗,其實已決定了開封失陷、北宋滅亡的命運。金軍初入中原,正如宋方記載所說,可稱是「有擄掠,無戰鬥」(《要錄》卷四十三紹興元年春)。
南宋初立,宗澤以東京留守的身份,事實上主持前沿軍事,情況就發生了重大改變。從建炎元年(1127)冬到翌年春,金軍在滅遼破宋之後,正值兵威最盛,又在最善戰的完顏宗翰(粘罕)等指揮下,對開封發動了最凌厲的攻勢,卻遭受嚴重挫敗。
這與北宋末的開封失守形成鮮明對照。順便說一句,何忠禮先生為自己的《南宋史稿》辯護說,此書不寫宗澤抗金,是因為「與《史稿》所述的其他內容相比較,仍然處於次要地位」(《辨誤舉錯,貴在求實》,《中國史研究》2001年第3期)。其實,將宗澤指揮東京留守司軍等擊敗金軍進攻置於「次要地位」,正是表明了何忠禮先生的學識和研究水平。
宗澤原是根本不懂軍事的文臣,並且已至七十高齡,行將致仕,卻在國難當頭之際,毅然負起救國重任,並且迅速地從軍事外行轉變為內行,成為宋朝最優秀的統兵文臣,難道就不認為可敬和可貴,而值得在《南宋史稿》中予以論述?宗澤準備乘勝大舉北伐,卻不幸因心力交瘁而病終。但即使他死後,金軍仍不敢進攻開封,這也同樣證明了宗澤重整的軍威。
宗澤的逝世,又不能不使南宋抗金戰局發生逆轉。在宋高宗和黃潛善、汪伯彥的昏暗政治下,南宋終於走向蹙地數千里,自黃河退到大江的悲慘局面。建炎三年(1129)、四年(1130)間,金軍渡江作戰,既是其軍事勝利的顛峰,卻也走向了物極必反。韓世忠指揮的黃天蕩之戰,使金軍受到挫折,岳飛又麾兵克復建康,將金軍全部逐出江南。但張浚不聽曲端、吳玠等將的忠告,輕率地在富平舉行大規模會戰,又使宋朝喪失陝西的大片土地。完顏昌(撻懶)指揮的金軍也尚有能力發動攻勢,佔領淮東。
但到紹興元年(1131),張榮率抗金義軍在縮頭湖一戰,贏得全勝,遂迫使金軍退到淮水以北。金軍傾注全力攻打四川,吳玠軍在當年的和尚原之戰和紹興四年(1134)的仙人關之戰,使金軍蒙受自滅遼破宋以來的兩次慘敗。岳飛麾兵收復襄漢六郡,兩年後又再次北伐。而金軍在紹興四年冬進犯淮南遭到失敗,這一切則標誌著金朝軍威的進一步衰落。
宋高宗登基之後,就不斷遣使,卑辭厚禮,一意求和。但金朝最初一心想吞滅南宋,根本不肯承認南宋的重新立國。直到建炎四年,才放還秦檜,施展「以和議佐攻戰」(《大金國志校證》卷七)的策略。紹興二年,又放還宋使,承認可以讓南宋立國。翌年,金朝第一次向南宋派遣和談使節。紹興八年(1138),雙方初步達成和約。但主戰的完顏宗弼(兀朮)等人於次年發動政變,殺主和派,對宋重新開戰。
當時,金軍的主力和基幹是女真騎兵,最利於在秋冬季節縱橫馳騁於平原地區。和尚原和仙人關兩戰是山地戰,金軍尚可說有「以失地利而敗」的因素。然而到紹興十年(1140),劉錡軍進行的順昌之戰,則開創了在平原地區大敗金軍的新紀錄。(《會編》二○二《汪若海札子》)
如果說順昌之戰尚有利用女真人不耐酷暑的天時而以逸待勞的因素,而岳家軍大舉北伐,又是在閏六月之後的七月,即在最利於女真騎兵發揮威力的天時和地利的條件下以少擊眾,先後在郾城和穎昌兩次大戰中,大破金軍主力,並乘勝進軍朱仙鎮,再次破敵。縱觀北宋末到紹興和議前的宋金戰史,一個基本史實是宋軍愈戰愈強,而金軍愈戰愈弱。
關於岳家軍的戰績,確有史料方面的缺憾,今存的《金史》固然揚勝諱敗,而宋方由秦檜主持修史,又力圖堙沒岳家軍的軍功。儘管史料的殘缺不全,但岳家軍戰績的基本情況還是可以考證的。例如面對岳家軍的兵威,金軍曾被迫放棄開封北遁,見於《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所載。《金史》卷七十七《宗弼傳》說,在岳飛出兵後,完顏宗弼(兀朮)命孔彥舟佔領開封。按金朝早在紹興十年五月十三日佔領開封,(《要錄》卷一三五紹興十年五月丙戌;《永樂大典》卷三五八六《毗陵集& middot;乞屯兵江州札子》,中華書局1963年影印本)則《金史》所述,其實是岳飛在七月奉詔被迫班師後的重占,可與《鄂王行實編年》之說互相印證。
為了尋求歷史記錄的公正和客觀,我們姑且置岳珂的私家傳記《鄂王行實編年》於不顧,而專引宋金雙方的其他記載。關於岳飛大舉北伐時的軍事形勢,身居金朝的宋使洪皓說:「順昌之敗,岳帥之來,此間震恐。」(洪皓《鄱陽集拾遺?使金上母書》,清同治刻本)直到岳飛身後二十年,金海陵王率軍南侵,「胡人自為'岳飛不死,大金滅矣'之語」(薛季宣《浪語集》卷二十二《與汪參政明遠論岳侯恩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四庫全書本)。關於岳飛個人的軍事才能,當岳飛入獄時,南劍州布衣范澄之上書救援說:「況胡虜未滅,飛之力尚能戡定。」(岳珂著,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續編》卷三十《南劍州布衣上皇帝書》,中華書局1989年版。以下徵引,版本同此)岳飛遇害後,金使劉祹譏刺宋人說:「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飛,所至紀律甚嚴,秋毫無所犯。所謂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我擒。如飛者,無亦江南之范增乎!」(陶宗儀《說郛》卷十八《坦齋筆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宋孝宗時為岳飛議謚的文件說:「忠宣洪公(皓)在虜,嘗遣蠟書至,太上(宋高宗)以賜其家,言虜中所大畏服者,張浚與公(岳飛)而已。他日忠宣還,因奏事,論至公死,不覺為慟。」(《鄂國金佗續編》卷十四《忠愍謚議》)張浚是文臣,本人並沒有統兵打仗,對於他的成敗得失,在此暫且不論。岳飛身後六十年,金章宗招降宋吳曦詔也強調說:「且卿自視翼贊之功孰與岳飛?飛之威名戰功,暴於南北,一旦見忌,遂被三夷之誅,可不畏哉!」(《宋史》卷九十八《完顏綱傳》)可見岳飛作為一代最優秀的抗金名將,是宋金雙方所公認的。
出使金朝、後來逃歸的宋汝為,在岳飛班師後上書說:「女真乘襲取契丹之銳,梟視狼顧,以窺中原。一旦長驅,直搗京闕,昇平既久,人不知兵,故彼得投其機而速發,由是猖獗兩河,以成盜據之功。既而關右、河朔豪傑士民避地轉鬥,從歸聖朝,將士戮力,削平群盜,破逐英雄,百戰之餘,勇氣萬倍。回思曩昔,痛自慚悔,人人扼腕切齒,願當一戰。加以金人兵老氣衰,思歸益切。是以去歲順昌孤壘,力挫其鋒,方其狼狽逃遁之際,此國家乘勝進戰之時也。惜乎王師遽旋,撫其機而不發,遂未能殄滅丑類,以成恢復之功。」(《宋史》卷三九九《宋汝為傳》。此傳說「紹興十三年,汝為亡歸」,顯然有誤。參據《要錄》卷一三九紹興十一年三月丁卯,宋汝為歸宋,並一度「投岳飛軍中」,應為紹興九年事。又據此份上書中所云「今聞其力圖大舉,轉輸淮北」,可知宋汝為此書上於紹興十一年的淮西柘皋和濠州戰前)宋汝為當然熟知金朝的情況,他認為「金人兵老氣衰」,又稱「王師遽旋」即岳飛班師,「遂未能」「成恢復之功」。完顏兀朮的心腹、悍將韓常私下對人說:「今之南軍,其勇銳乃昔之我軍;今之我軍,其怯懦乃昔之南軍。《要錄》卷一三三紹興」(九年冬)《朱子語類》卷一三六說:「紹興初,岳軍已向汴都,秦相從中制之。」《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八《林泉野記》說:「飛乘勢欲深入,而秦檜議和,屢詔班師,乃還,尋失所復州縣。」
可見歷史真相決不是像康熙所論,是宋高宗「偏安社稷,猶存一線之脈絡「,而是宋高宗的偏安政策,迫令岳飛班師,才使金朝得以在中原立足,造成了南北分裂的長久化。
宋高宗當然不是昏庸之主,他處置軍國大事,決無大氣魄和大器識,卻不乏小聰明和小伎倆。自從紹興七年(1137)以後,他對諸將,特別是岳飛愈來愈猜忌,但迫於金朝的軍事壓力,又不敢不用岳飛,藉以護衛自己的皇位和半壁江山。
岳飛在紹興十年被迫令班師後,悲憤交加,力請辭職。但宋高宗的回詔卻說,」未有息戈之期,而有告老之請「,」所請宜不允「(《鄂國金佗續編》卷四《穎昌捷後俄詔班師上章力請解兵柄致仕不允詔》)表明他尚不敢順水推舟,乘機解除岳飛的兵權。然而一年之後,宋高宗不僅敢於解除韓世忠、岳飛、劉錡等將的兵權,還進一步將岳飛處死。
這又表明他對」偏安社稷「已經有了足夠的把握,根本不用擔心」兵老氣衰「的金朝會捲土重來;他不僅已不需要抗金將領護衛自己的皇位和半壁江山,而解除他們的兵權,殺害岳飛,只能更有利於自己的偏安政策。故元朝史臣在《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論中說:「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可謂是一針見血。
關於宗澤、岳飛等指揮的抗金戰爭的正義性,人們已經論述很多,在此不必再論。應當指出,我們如今強調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理念,決不意味著就應當抹殺古代抗金戰爭的正義性。
自宋以降,關於宗澤、岳飛等抗金,各朝都有議論。宋人本有更詳盡的文字記錄,可惜今已佚亡。至於自元至清,不論持何種見解,即使是長於考證的清代學者,也根本做不到如今人那樣,以現代科學方法,最大限度地網羅史料,進行細緻和深入的研究。
人們只需稍稍翻閱一下如《廿二史札記》、《陔餘叢考》之類,就不難發現此類史論與今人研究的差距,而康熙所論,當然就更是自鄶以下。通過以上論析,對於康熙的議論,人們不難得出結論:偏見與無知相比,往往距離真理、距離公正的評價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