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民國時期政府為何禁止學校春節放假?
《過年》
在《世紀評論》創刊號的第一頁,是該刊發刊詞,其中有這樣的表述:「我們這個小小的刊物沒有黨派的背景,沒有宣傳的作用,本著獨立不倚的精神,從事於現實問題的檢討。……自由主義,與其說它是一種主義,不如說它是一種態度,一種觀點。這種態度的特點是廣大的同情心,有接收新潮流的雅量,本著理智的指示,使政治經濟能負起現代的使命。」
從這個創刊號的目錄中,可以進一步看出該刊的基本立場和政治傾向。其中除了社論《中國需要忠實有力的在野黨》之外,還有政治學家蕭公權寫的《制憲與行憲》,經濟學家巫寶三寫的《現行外匯政策必須改變》,社會學家吳景超寫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都是關於國計民生的讜言宏論。此外還有兩個專欄,一個是梁實秋的「雅捨小品」,另一個是李長之的「北平通訊」。當我翻到第一卷第六期的時候,才發現這篇題為《過年》的文章。據我所知,許多人都以「過年」為題寫過文章,其中包括魯迅、冰心和梁實秋等文化名人。相比之下,這篇文章的作者卻是一位名不見經傳的記者伊弁。如果說魯迅等人的同名文章側重於主觀感受的話,那麼這位記者的文章則是一種客觀事實的記錄:
這年頭,世道既不安定,生活又很困難,一般小百姓和公教人員那(哪)裡還有興致,那(哪)裡還有力量來「過年」。但是儘管社會上有不能過年的人,過年的積習至今還無法掃除。在若干年前,政府曾有皇皇文告廢止舊歷,不准過年。然而禁令自禁令,過年自過年。大都市的民眾在「國歷」一月一日雖然要虛應故事,在大門外掛起青天白日的國旗,在大門上貼一副變像(相)標語的春聯,而大門以內卻若無其事,照常生活。一到「農曆」的臘月,小康之家從二十三日送灶起便忙碌起來,一直到正月十五夜元宵以後,才在筋疲力盡的情形下,結束了過年的變態生活。兩兩相形,冷暖頓見。
這裡所謂「若干年前,政府曾有皇皇文告廢止舊歷,不准過年」云云,對於不大熟悉民國歷史的讀者來說,有點不知所云,所以有必要解釋一下。
「新年」
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曾宣佈廢除舊歷改用國歷(公歷),並決定把公元1912年定為中華民國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為民間仍然習慣於使用農曆,仍然要把農曆正月初一當做傳統「新年」,所以袁世凱上台以後,便把農曆正月初一即傳統「新年」改稱「春節」。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又再次頒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使用國歷、廢除農曆。為了雷厲風行貫徹這一命令,政府還規定機關、學校、商店不得在春節期間擅自放假,否則就要對相關負責人實行嚴厲的制裁和處罰。
儘管政府企圖用行政手段來制止民間過年,但是老百姓並不買賬。因此就出現了文章中所謂「禁令自禁令,過年自過年」,以及大門內外「兩兩相形,冷暖頓見」的情景。
為了印證這一情景,作者談到他在北平和成都看到的兩副有趣的春聯。北平的春聯是:
人有是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歷分新舊,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
成都的春聯是:
沖天物價高高漲,隔歲和平慢慢談。隨後,作者還對年關將至,物價猛漲的現象作了預測和評估。他認為這不僅取決於大眾企盼的國共和談能否實現,而且還與各地的政治動向有關。因此在文章發表之前,作者又加上了這樣的話:「在記者發稿時這一個年總算過了。下一個年呢?假如物價繼續高高漲,和平慢慢談,縱然還可以公說公有理,恐怕有許多人不能夠『我過我的年了』。」
值得一提的是,《世紀評論》發表這篇文章之後,緊接著又刊登了傅斯年的專論——《這樣的宋子文非離開不可》。文章告誡南京國民政府,要想避免崩潰,必須反對腐敗,而反對腐敗的「第一件事便是……徹底肅清孔宋二家侵蝕國家的勢力。否則政府必然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