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唯一被迫娶妻納妾和尚是誰? 和尚娶妻真相
] 不近女色,不締結婚姻,是我國古代佛教僧侶的基本戒律,但也有個別僧人迫於某種壓力而娶妻納伎,我這裡要介紹的就是這樣一位古代的高僧大德——鳩摩羅什。
鳩摩羅什,瞭解中國歷史的人對這個名字大概不會太陌生。他原是印度人,家世相當顯赫,據說世為國相。其父鳩摩羅炎本來可以繼承相位,後來卻突然離家出走,東度蔥嶺,來到了龜茲。龜茲王久聞其名,奉之為國師,並且將自己剛剛二十歲的妹妹許配給他。不久,鳩摩羅炎與龜茲王妹就有了愛情的結晶,此即鳩摩羅什。鳩摩羅什,為人極聰明,據說她母親懷他的時候,竟因為他的緣故而變得智力非凡。七歲的時候,鳩摩羅什與母親一起出家,從此成為永遠的僧侶。鳩摩羅什所處的時代正好是我國東晉時期,當時他不辭辛勞,東來傳教,為把佛教介紹到中國做出了巨大貢獻,成為中國佛教史上屈指可數的幾個偉人中的一個。
鳩摩羅什雖然是僧侶,但卻曾有過兩次婚姻經歷。第一次是在前秦的時候,當時前秦將領呂光率兵攻破龜茲,時在龜茲的鳩摩羅什也被俘。鳩摩羅什此時已經是西域佛教領袖,聲名遠播,以至於前秦皇帝符堅對他也非常欽仰,「密有迎羅什之意」,苻堅命呂光討伐龜茲,實際也有要得到鳩摩羅什的用意。儘管如此,論年齡,鳩摩羅什卻還很年輕,「年齒尚少」,所以呂光便強迫他與龜茲王的女兒結婚,鳩摩羅什自然不肯,呂光就將鳩摩羅什灌醉了,把他和龜茲王的女兒關到一起,最後被迫和王女結合了。
鳩摩羅什的第二次結婚,嚴格說來不是結婚,而是與女性同居。鳩摩羅什被呂光俘獲後,一直在呂光的控制之下。後來呂光建後涼,他自然又成為後涼的臣民。後涼滅亡,鳩摩羅什再歸後秦。後秦皇帝姚興對鳩摩羅什仰慕已久,待以國師之禮。有一天,鳩摩羅什在草堂寺講經,姚興及大臣僧侶等千餘人出席。但正當大家都肅容觀聽之時,鳩摩羅什卻忽然從講台上走了下來,對姚興說:「有兩個小兒站在我的肩上,要讓他們消失,必須用婦人。」於是姚興就宣召一個宮女去陪鳩摩羅什,「一交而生二子」。姚興認為像鳩摩羅什這樣「聰明超悟,天下莫二」的人,如果沒有後代實在可惜,因此,後來又進一步賜給鳩摩羅什伎女十人,而且還不住僧坊,別立廨捨。對這一切鳩摩羅什當然還是予以拒絕,但迫於姚興的壓力,最後也只得勉強接受。
鳩摩羅什的第一次結婚似乎沒有產生不良影響,第二次就不同了。僧侶們常年過著禁慾生活,合理的性要求得不到有效滿足,儘管他們表面上可以裝出一副厭棄女色、超然物外的樣子,內心那份對性的渴望卻是無法消滅的。他們不知道鳩摩羅什有難言之隱,只看到他伎女成群,似乎很逍遙,於是就開始紛紛效仿,在鳩摩羅什周圍掀起了一個縱慾熱潮。這種情況的出現對佛教的存在、傳播和佛教的聲譽都是極為有害的,鳩摩羅什認為不能任其發展,必須設法予以制止。
有一天,鳩摩羅什將眾僧侶召集起來,在他們面前放了一個缽,缽裡裝滿了針。鳩摩羅什對他們說:「並不是隨便一個什麼人都可以蓄養女人,只有像我一樣能將這些針都吃下去的才可以。」說著,鳩摩羅什就將那些針像吃飯一樣一個一個不緊不慢地都吃了下去。鳩摩羅什這一招叫吞針術,是早年在龜茲時所學,將針吃下後,一會兒他又吸一口氣將針從皮膚全部表出。眾僧侶從沒見過這種把戲,都深深歎服鳩摩羅什的不同尋常,這才不再盲目效仿,而鳩摩羅什則仍然被迫與眾伎女生活在一起……
禁止和尚娶妻的歷史真相
和尚真的不可以娶妻生子嗎?
和尚,就是佛教徒,即大家常說的出家人。大家都知道,佛教始創於2000多年前的印度,始創人是釋迦牟尼。細說起來,目前有8個主要宗派,其中有三支是允許僧人結婚生子、喝酒吃肉的,正常過性生活的,迄今如此。一支是密宗,一支是禪宗,一支是淨土宗。
密宗,藏傳佛教中便有這麼一支,他們講究「男女雙修」,試想,不娶妻不近女色,怎麼「修」?禪宗,講究靜坐,修心見性,信教者可以選擇在家修行,有妻室才叫家,在家修行者現在通稱為「居士」。淨土宗,信奉《阿彌陀經》,該宗教義大概在三世紀時傳入中國,同樣允許僧人結婚,且無須過寺院生活。但總體來說,佛教強調「禁慾主義」,這是肯定的。大家常說的佛教講究五戒,其中一戒是「戒淫邪」;避免「十惡」,其中一惡是「邪淫」。
雖然有這樣的清規戒規,但和尚也是人啊,和尚娶妻,拒絕打光棍,在歷朝歷代都沒有絕免,有的朝代甚至很普遍。在史上,娶妻和尚中最著名的人物,應該是與真諦、玄奘並稱為中國佛教三大翻譯家的十六國時期高僧——鳩摩羅什。鳩摩羅什便曾娶妻生子,這是中國佛教界著名的「破戒事件」,為不少「近女色」的出家人津津樂道。
鳩摩羅什原籍天竺(今印度),生於西域的龜茲國(今新疆庫車縣境內),幼年出家,是位得道高僧。鳩摩羅什「破戒」開始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發生的。前秦將領呂光在攻下龜茲後,便安排「國王之女」來調戲他,逼他與此女睡覺。當時鳩摩羅什雖然年紀很輕,但不為所動。呂光便將他灌醉,與國王之女一起關到一間密室內,「遂虧其節」。鳩摩羅什「破戒」還不只此一次,前秦滅亡後,後秦拜鳩摩羅什為國師,國君姚興視他為聖人,惟恐「絕種」,於是要求他娶妻生子,「傳宗接代」。
一代宗師都如此,小和尚便更不在乎規矩了。在南北朝時期,和尚結婚成風,且不乏和尚與尼姑結婚成家的事例。此時,和尚的老婆也有了專門的稱呼——「梵嫂」,小和尚則敬稱之為「師娘」。
但是在後來,「出家人不能結婚」還是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態度。到了唐代,法律上雖然沒有禁止和尚結婚的條款,但在實行執行過程中,是不允許和尚娶妻的。如果娶妻被發現了,和尚要被罰去做苦役的。
中國歷史最早從法律層面禁止和尚娶妻的,出現在宋朝。宋太祖趙匡胤規定,道士與和尚都不許結婚。宋太宗趙光義即位後,又重申了這一規定,但惟有「廣南」地區的和尚例外。在宋朝,和尚娶妻並未能禁止住,對娶妻的和尚還出現了一個專用最法——「火宅」,到後來的清代時,稱之作「火居」。
接下的元朝並沒有繼承這一法規,在元代,和尚是允許結婚生子的,如盜掘南宋皇陵的楊連真迦便有兒子。當年藏傳佛教當道,和尚娶妻比比皆是,「艷妻穠妾,汙穢不羞,奪利爭名,奔竟無已,雖俗人所不屑為。」一直到了泰定年間,因為出現了異常的天災,朝臣認為是和尚娶老婆,穢瀆了天神,元朝「遂復申舊法禁之」,實際仍是一紙空文。
明朝也是明文禁止和尚娶妻的,而且是歷史上規定最嚴厲的時期,這大概與開國皇帝朱元璋本人是和尚出身有關。在明朝,如果和尚娶妻被發現了,後果很嚴重的,可以「亂棍打死」的,術語叫「捶死勿論」。即便花了一筆錢,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削去做和尚的資格,趕出寺院。後來朱棣當皇帝時,進一步加重了對和尚娶妻的打擊力度,「有違者殺」,這是中國司法史上對和尚近女色行為,最為嚴厲的處罰手段。
清代也禁止僧人結婚,但相比明朝,對和尚娶妻行為的管理放鬆多了。在西北地區,和尚娶妻甚至成當地的一種風俗。據趙冀的《陔餘叢考》,陝西邊郡山中,「僧人皆有家,不以為異」。
從上述來看,和尚娶妻是屢禁不止。既如此,為什麼還要禁止?說起來這是一個複雜的歷史問題,但主要還是由佛教的追求決定的。過去佛界認為,僧人如果娶妻近酒色,不守戒規,難以修成正果,即便修成了,也要花去很長的時間。在這種說法下,立志得道成佛的僧人便自覺選擇拋妻別子,甚至終身不娶,淨身出家修行,這也是管僧人叫「出家人」的由來。宋張商英《護法論》中所謂,「不畜妻子者,使其事簡累輕,道業易成也」,說的就是這回事情,原來,和尚「打光棍」是出於修行的需要。漸漸地,這種自覺自願的、出於「六根清淨」而不近女色的行為,演變成了佛教的一條「戒律」。統治階級出於維護宗教倫理、社會秩序的考慮,便會出來干涉僧人「娶妻」、「近色」行為。
追本溯源,要求出家人不娶妻室,「打光棍」,並非釋迦牟尼的意思,釋迦牟尼也沒有規定和尚不能近女色。正是因為這種情況的存在,才出現了對佛教教義的不同理解,才出現了不同宗派的僧人既近女色,又娶妻室的現象。如日本流行淨土宗,僧人便是可以結婚生子的,而且這還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近女色」既不違規,也不犯法。而日本的佛教,最早是從中國引進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中,其實也無禁止僧人娶妻的條文。據說當年制訂相關法律徵求意見時,曾有人提出,中國也應該像日本那樣,法律上允許僧人結婚生子。但持不同意見者認為這樣不妥,這屬於宗教問題,僧人能否結婚,還是由佛教界自己決定,「尊重教義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