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承秦制後的巨大制度隱患:同姓為王和刺史制度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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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承秦制後的巨大制度隱患:同姓為王和刺史制度

2016年08月27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133 次

秦之後的王朝就是漢朝,兩漢的政治經濟制度是漢承秦制,有所損益。基本上跟秦朝一樣。但也有變化和增減之處。

第一個是刺史制度。漢武帝時劃天下為十三州,設立刺史,由皇帝選派親信擔任,到地方監察郡守和王國。刺史是六百石的品秩,而郡守和王國丞相秩兩千石。這就是皇帝高明的地方,小官管大官,內朝官管外朝官,讓他們互相牽制。郡守和王國丞相比刺史品秩高,但刺史是皇上欽差,口含天憲,出納王命。他們互相都能拿住對方,我掐住你脖子你拉住我腰帶,誰也不敢造次。如果刺史的品秩高於郡守和王國丞相了,那就成了他們的上級,地方就沒法牽制了。

這種辦法,歷代帝王經常使用,玩得爐火純青。但到了東漢,朝廷沒有認真領會老祖宗的苦心孤詣,給刺史增加了行政權和軍權,刺史正式成為州的長官。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兩級變成州郡縣三級,刺史變成了郡守的上級,這就為漢末的軍閥割據埋下了伏筆。郡有好幾十個,郡守不具備割據的能力,州就十三個,地盤太大了,具備了同中央叫板的實力。

第二個是郡縣制與封國制並存,儒家法家一起來。漢實行郡縣制又兼有封國制,封國分王國、侯國。王國與割據無異,侯國受所在郡監督。劉邦建立了漢朝,他就總結,秦為什麼亡?他想起淳於越的話來,他認為亡秦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搞分封。就是淳於越說的,無輔拂,何以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萬一打起來,就有人挺我。

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得跟天子同姓,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這些人可以封王。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為是外姓。一筆寫不出兩個劉字來,所以劉邦的大哥劉肥分到山東做齊王,兒子劉長封淮南王。王國相當於一個郡那麼大,實際上就跟割據沒有區別,因為王國的軍隊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鑄錢。那會兒的錢是銅錢沒有防偽標誌,只要開出礦來就能做。你們王國有礦山,你就做吧,結果可能比中央還有錢。所以劉邦臨死的時候讓大臣們斬白馬盟誓(馬就是很珍貴的,何況白馬):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劉邦說,姓劉的才能有邦,不姓劉的敢封王建邦,大夥兒群毆他。異姓不王的傳統從漢朝就確立了,基本上在中國古代,異姓封王的例子是很少的,很多都是追封。像岳飛封鄂王,死了60多年才封,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沒有造反奪權的可能性。有個別的朝代,像唐、宋,異姓有封郡王的,但沒封親王的,王分郡親,為了有個名義上的限制。功臣可以封侯,侯有三等,縣侯、鄉侯、亭侯。縣侯享受一個縣的衣食租稅,但是你不能治民,也不能管軍,你只有賦稅。鄉侯就低了,諸葛亮是武鄉侯;亭侯就更低,像關羽漢壽亭侯,劉備早年宜城亭侯。

一般就是王侯這麼兩級搞分封,但還是對中央集權構成了很大的威脅。因為天子姓劉,我姓張,我要取代天子做皇帝,這算造反。天下都不同意,我心裡就要打鼓。現在天子姓劉,我也姓劉,論輩分我還是叔,我哥死了輪著我了,憑什麼你小崽子干?天下人也無所謂,劉家打仗關你屁事兒,誰當皇上你還不都是在家炒土豆絲,你管這個?所以這些同姓王,實際上對後來的中央集權構成的威脅更大了。

劉邦活著的時候這事不顯,死了就麻煩了,吳王劉濞論輩分就是漢景帝的叔叔,爆發了吳楚七國之亂。當然漢景帝仨月就平定了,你看著軍隊那麼多,拿木頭棒子的烏合之眾,不如朝廷的正規軍,一下給它滅了。但靠武力手段鎮壓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漢景帝的兒子漢武帝怎麼解決的這個事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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