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順治皇帝賜給崇禎女兒婚姻幸福是作秀嗎?
導讀:順治二年,那個被父親崇禎殘忍地砍掉左臂的長平公主的故事。文章說,順治二年六月,長平公主向順治及攝政王上書「九死臣妾,跼蹐高天,願髡緇空王,稍申罔極」要求出家為尼未獲准。不但不准,還,順治還下達詔書,讓長平公主與崇禎帝當年為他御指的駙馬周顯完婚,並且賜子府邸、金銀、車馬、田莊。
這一段本來是出自《明史》卷121列傳第九公主傳,原文是——「長平公主,年十六,帝選周顯尚主。將婚,以寇警暫停。城陷,帝入壽寧宮,主牽帝衣哭。帝曰:「汝何故生我家!」以劍揮斫之,斷左臂;又斫昭仁公主於昭仁殿。越五日,長平主復甦。大清順治二年上書言:「九死臣妾,跼蹐高天,願髡緇空王,稍申罔極。」詔不許,命顯復尚故主,土田邸第金錢車馬錫予有加。主涕泣。逾年病卒。賜葬廣寧門外。」張宸《長平公主誄》記載,長平公主婚後和周顯相敬如賓,她喜愛詩文,擅長針黹、烹飪……
這本來是一件挺好的事情,可是,我偏偏在那一篇文章裡面發現了這樣的字眼,「這是順治為了籠絡人心,為了作秀……」感覺這樣的評論,有失公允。依當時的情形,順治完全可以不這樣做,他完全可以把長平公主軟禁起來,或者賞給軍功人員為婦,或者派人監視,或者乾脆不理不睬。然而,他卻「 命顯復尚故主,土田邸第金錢車馬錫予有加」這難道僅僅是為了作秀嗎?以順治、孝莊、多爾袞的智慧,難道不懂得如果沒有誠意任何作秀都是徒勞無益的嗎?
作秀的觀點,難以服人。政治需要不能說一點也沒有,但也不能說這裡一點人道精神也沒有。順治元年五月初二,順治下詔全國為崇禎帝服喪三日。二十二日,決定以帝禮改葬崇禎及周皇后,並賜陵租1500兩著手建陵,將陵墓命名為「思陵」如果這些都視為作秀,那是說不過去的。按當時的情形,這個秀不做也沒有什麼。相反,摧毀一切燒掉一切,弄個「楚人一炬可憐焦土」,這樣的例子史上數不勝數,並不多順治一個。然而,順治這個少年天子沒有做這一個,這個從大草原大森林裡走出來的孩子,他選擇了與天道與人道在一起。這本來是可圈可點的善舉義事,卻要被說成是作秀。然而,即使是作秀,也還是比作惡強。
不信問問地下的長平公主,到底是「削髮為尼」好,還是做一個「土田邸第金錢車馬錫予有加」的公主好?她婚後能夠堅持好詩文、針黹、烹飪就是她最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