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的叫法明朝才正式有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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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的叫法明朝才正式有

2018年05月24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52 次

  看古裝劇,無論演的什麼朝代,「知府」一詞出現得總是很頻繁。比如,在《楚漢傳奇》第13集中,項伯對項梁說,「他(趙高派來的官員)和知府大人又躲進了密室」。要知道,知府是明朝才正式命名的官職名,也就是說知府的叫法起源於明朝,這在古代正史《職官志》中有明確的記載,「宋朝正式設立州府級地方長官『知府事』,明朝時才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這麼看,秦朝當時肯定沒有知府。

  知府重在「府」,府的變化直接體現了知府的變化,這其中還是很有說頭的。

  魏晉時期,州刺史同時兼著將軍的職務。州刺史是文職,將軍是武職。州有州的衙門和幕僚,將軍有將軍的衙門和幕僚。將軍的衙門,就叫做「府」。

  到了唐朝,中央政府對府非常重視,在首都、陪都以及皇帝登基前任過職的州普遍設置府,比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府的長官,叫作府尹。

  五代按照唐的制度沿襲下來,基本沒有多大變化。

知府衙門

  府,比較吃香和盛行的朝代是宋。當時府的地方長官為「知××府事」,知就是主持的意思,即主持某府事。宋朝的知府事管著一個州府的軍政事務,手中掌握的權力會因為州府的不同而稍有差異。打個比方,假如到富足的江南任職,肯定是肥差,當地經濟實力很強,知府就容易有作為。如果到了蠻荒之地,多少都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尷尬。兩相對比,便能看出知府和知府是不同的。

  府最不吃香的時候是元,其地位直線下降,府被分化為總管府(路)與「散府」(府),漢人先前的實力被大大削弱,蒙古人掌握朝野重權。路也不是元朝特有的,宋朝就有了,是介於中央與州之間的一級行政區劃。

  明清時候,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長官仍叫府尹外,一般的府長官,都稱為「知府」,在史書上以正式官名確定下來,對府的職權、責任和義務有了詳細的規定。

  史料上說,明初,按照繳納稅糧的多少,「府」被分成三等:京府府尹為正三品;納糧20萬石以上為上府,上府知府從三品;20萬石以下為中府,中府知府是正四品;10萬石以下為下府,下府知府從四品。不過,沒多久所有知府均改為正四品了。當時,全國有150多個府。各個府根據自然條件的差異、人口的多寡、路程的遠近、案件的多少、民風的順劣等情況,定有「沖、繁、疲、難」四個字,一個字代表一種境況。四個字都含有的為「最要缺」,含三個字的為「要缺」,含兩個字的為「中缺」,含一個字或四字全無的為「簡缺」。雖然都是正四品,但簡缺和中缺一般給初次當知府或當知府時間不長的官員,尤其初次任職的,往往不是朝廷直接任命,而是由督撫奏請朝廷任命。要缺和最要缺則給當過知府並且很有經驗的官員。

  如此看,《楚漢傳奇》中的項伯說「知府」時,距明朝還有小1500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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