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1913年中國人為何過了兩個「新年」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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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1913年中國人為何過了兩個「新年」

2015年01月23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89 次

  1913年的春節和往年不同:這已是這一年裡的第二個「新年」了。一個多月前,中華民國剛剛慶祝了建國後的第一個元旦。在老百姓的口中,它被稱為「新新年」,以區別於傳統春節的「舊新年」。但這個「舊新年」過得有點亂……

  臨近臘月,北京人想的是隨後而來的「忙年」,根本沒將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裡

  1913年是陰曆癸丑年,原本該臘月二十三就封印的官府,卻在「舊新年」裡遵命如常辦公;但在「新新年」那一日,則好好地熱鬧了一番:「北京自總統府國務院以下,外省自都督府民政府以下,相與懸旗結綵,脫帽鞠躬,歡呼民國萬歲者,何等興高采烈。」

  但除了官府外,北京城裡並無多少過節的氣氛,普通人家的日子一如往常。元旦期間,《大公報》記者在街頭進行了隨機採訪,民眾對這個新年大多瞠目以對,「然起視人民,一若不知有新年也者,一若不知有元旦紀念也者」。臨近臘月了,北京人想的是隨後而來的「忙年」,根本沒將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裡。

  之所以出現這般各行其是的局面,與民國元年突如其來的曆法改革大有關係。在1912年民國新政府成立的次日,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便頒布了命令:「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看上去,沿襲了幾千年的夏歷,就要被這一紙通令宣告廢止了。

  報紙號召民眾過新「元宵節」,可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沒有一點節日氣氛

  為了使民眾瞭解新曆法,更為了確立「易正朔」的合理性,沒來得及在元旦大張旗鼓慶祝的南京臨時政府,決議於1912年1月15日補行慶典。

  這個不倫不類的慶祝日該如何命名,才能讓百姓認同呢?如果依據常理推斷,既然元旦成了新年第一日,半個月之後便該是元宵節了吧?

  果然,報紙上都在呼籲「大家來鬧新元宵」,1月15日那一天的所有慶祝活動依照的也都是元宵節的習俗。上海各中學都放了假,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也停理讞政一天。入夜後一些城區還有提燈遊行,引來無數路人旁觀,聲勢可謂不小。

  可老天爺卻不按新曆法運轉,「元宵節」的夜晚沒有月亮,畢竟那天是陰曆的十一月二十七。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自然也沒有什麼節日氣氛。

  新歷攪亂商界習慣,新任上海都督陳其美不得不下令仍按舊歷結賬

  其實,比沒有月亮的「元宵節」更大的問題早就來了。

  1月2日改歷命令剛剛頒行,3日的《申報》上就登載了這樣的消息:「商界中人,鹹以往來賬款,例於年底歸來,今驟改正朔,急難清理,莫不倉皇失措,即民間一應習慣,亦不及驟然改變,鹹有難色。」

  過去商戶們的銀錢貨物往來,憑的是交情與信用,常常是見貨不見銀。等到陰曆年關,再拿著賬本一總結算。本來還有一個多月才到結賬的日期,如今臨時政府的改歷令突如其來,商家們措手不及,放賬的、欠錢的自然都急得如坐針氈。

  鑒於民間抱怨之聲四起,新任上海都督陳其美不得不下令:「滬上各商店往來債款,仍於陽曆二月十七號即陰曆十二月三十日,暫照舊章分別結算收還,以昭公允。」

  有了地方長官的親口許諾,商家自然不再將新歷放在眼裡。各個行業商會雖然遵令協調,但大多只是做些表面文章,老規矩仍然通行無礙。唯獨便宜了那些放高利貸的不法之徒,知道年關未至,還不起欠款的老百姓還沒有離家躲債,正可以打著新歷的旗號上門催逼。

  曆法的新舊選擇被賦予了強烈的政治色彩,不支持新歷被等同於不支持民國

  錢物上的糾葛畢竟只是小麻煩,稍加調整便能解決,老百姓固有的習慣卻非旦夕可變。

  陰曆之所以在中國通行千年,主要在於其上應天時,下洽人事,人們的秋收春種、日常起居、婚喪嫁娶,無不與節氣曆法緊密相關。至於端午、中秋、重陽這些令節,「小之為神話為歷史,大之則為文化之所繫,非可根本抹煞者也」。平頭百姓和清室遺老畢竟不同,沒有那麼深切的家國之歎,之所以堅守舊歷、冷對新歷,無非是積年的習俗使然。

  不過,在民國元年那個革故鼎新的特殊時期,即便是最普通的生活細節,也往往會與時代風雲扯上關係。「論者謂改用陽曆,商人漠不關意,不曰頑固,即曰反對民國」,不支持新歷就等同於不支持民國,曆法上的新舊抉擇,便如此順理成章地逾越了習俗的範疇,而被賦予了強烈的政治色彩。

  改革者規定「陰曆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但陰曆年節政府部門常常是屋在人空

  在堅定的改革者看來,國家「正朔」是大道之所在,與此相比,老百姓的生活習慣只是小節。在「大道」的影響和左右下,自然是必須做到「新者即行,舊者自廢」的。這就不難理解,為何自民國二年開始,有些地方官府為推行陽曆,嚴令禁止民間過陰曆新年。為此政府制定了新規,要求機關、學校、報社等機構,只在新歷元旦放假,陰曆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

  可除夕閤家團聚的習俗實在不易改變,即便是鼓吹陽曆最熱情的《申報》,在舊歷新年到來時,依舊「承社會之習慣,即停刊一星期」,上海、北京的各大報刊也莫不如此。

  原該令行禁止的政府部門,同樣在私下裡陽奉陰違,陰曆年節雖未停止辦公,但常常是屋在人空。就連參議院的會議也鬧出了議員大量缺席的烏龍,「因人數不足,延期三鍾之久,仍不能足法定人數」,只緣於當日是「陰曆大除夕」。

  意識到舊俗難除,南京臨時政府下令內務部編印民國元年歷書時「新舊二歷並存」

  顯然是意識到了政令易下、舊俗難除,1912年1月13日,南京臨時政府下令內務部編印民國元年的歷書時,便規定了三條重要的宗旨:一、新舊二歷並存;二、新歷下附星期,舊歷下附節氣;三、舊時習慣可存者,擇要附錄,吉凶神宿一律刪除。這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便是默許了舊歷的存在,也同時埋下了「新舊二歷並存」的伏筆。

  由於民國政府的極力提倡,曾經「於人民無與」的元旦,確實一年比一年熱鬧了起來。在北京,每到元旦日,總統府門前便會張燈結綵,前門東西車站綴滿電燈,放假的男女老幼結伴出遊,東安市場裡人山人海。上海南京路的商舖在元旦也一律高懸國旗,停市休息。向來做為官府禮儀之用的賀年片,也慢慢地成為了上海民間互致問候的新年禮物。

  但在普通百姓的心中,這仍然是「官家的新年」,湊的也只是官家的熱鬧。正如民間通稱陽曆為「官歷」,陰曆為「民歷」,官派與民俗的分野,或許就是新歷始終難以取得完勝的關鍵。一言以蔽之,「新歷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舊歷之新年,乃社會的新年」,與民國的誕生相伴而至的陽曆,注定難以改變自身的官派色彩,「可見政治之勢力不及社會也」。

  「你愛摩登,可遵新歷;我是老朽,且從夏制」,民國元年的曆法變革,最終呈現出這般妥協的姿態,卻是這個新舊雜糅的時代最合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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