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歷史上的男人為啥可以三妻四妾?
導讀:這要從古代的婚姻制度說起。據說,遠古時期人是群居雜處動物,婚姻沒有限制,性關係也比較雜亂,隨著人類的進化,道德意識慢慢統治了人們的思維,婚姻以及兩性關係成為重要的社會關係,納入了禮的範疇。
西周《禮記·昏義》規定,男人通過「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六種儀式完成娶妻過程。春秋戰國時期貴族之間施行媵妾制,《公羊傳莊公十九年》說:「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那個時候諸侯娶妻,娘家會把新娘的妹妹以陪嫁的形式隨嫁男方,其他諸侯還會送上一女作為陪嫁,這些陪嫁的女子就叫做「媵」,因此有「諸侯一聘九女」之說。秦以後媵逐漸被妾取代,但無論媵妾其地位都無法與正妻相比,妾可以像物件或商品一樣進行買賣、贈送、交換和賞賜。
妾的地位之低在很多古書中有所表述,《禮記》曰:「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妾是買來的物品),「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自由戀愛、私奔的女子受到鄙視,沒有資格做正妻)。妻曰娶,妾曰納,妻子要經過「六禮」迎娶而妾只須接受進入臥室即可。《匯苑》曰:「妾,接也」,意思是,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物。《左傳·成公十一年》就記述了一個自由戀愛不能為正妻的例子,魯國宗族聲伯的父母是自由戀愛,其母私奔而來被魯宣公的妻子穆姜趕出了家門。《紅樓夢》裡的趙姨娘就是典型的妾身。另外,「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封建禮教也是男人三妻四妾的理論根據。
我們通常用「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來形容皇帝後宮,其實它來自《禮記》「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的規定。皇帝嬪妃眾多,士大夫以及普通百姓納妾《禮記》同樣也有規定,只是數量上有所銳減。後來,富商大賈官員士族對媵妾制進行了發揚光大,那就是婢女、家伎等等。古代男人「三妻四妾」其實並不是量詞,而是名詞,不是實指而是形容,形容男人可以擁有眾多妻妾。
封建婚俗是對女性的踐踏和鄙視,是女人的道德牢獄。它們視女人如玩物,把妻妾作為洩慾的工具,就連妻妾成群的白居易也作詩曰:「人生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在如此落後的婚姻社會裡不知遺落了多少癡男怨女,衍生出多少人間悲劇。「三妻四妾」也是儒家思想的毒瘤,今人絕對應該摒棄之,決不允許「小蜜」「二奶」「小三」的無限氾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