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丐幫:入幫、拜師、行乞都有幫規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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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丐幫:入幫、拜師、行乞都有幫規

2016年11月25日 演義趣聞 暫無評論 閱讀 167 次

  金庸小說中的丐幫是「江湖第一大幫」,幫眾遍佈五湖四海,既出過真英雄洪七公、蕭峰,也有偽君子陳友諒、莊聚賢。

  乞丐們身處社會最底層,為了在長期行乞中維持生計,他們走到一起,結成了自己的組織——丐幫。丐幫最早出現在城市經濟繁榮的兩宋時期,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中記錄說:「至於乞丐者亦有規格,稍有懈怠,眾所不容」。經過元、明發展,到清朝、民初達到鼎盛。

  要想在一個地方行乞,就必須先獲得當地的丐幫身份。上海地方不大,但就有號稱「八兄弟」的八個丐幫丐首雄踞四方,其下的乞丐們都有自己的「行乞區」,平時絕不會越雷池一步。

  一個乞丐若想入幫,要有兩個被稱為「文武先生」的介紹人。老師稱做「當家的」,徒弟都叫做「二」,姓王的是「王二」,姓劉叫「劉二」。如果有重姓的,就依拜師先後或年齡大小,在「二」前加「大」或「小」區分。行拜師禮的時候,徒弟要拈香、磕頭,先拜祖師爺范丹,再拜老師。最後大夥兒用討來的飯,再買上幾個菜、一壺酒美餐一頓。

  拜師禮具體到各地,也都有所不同。漢口丐幫中,拜師前先要觀察一段時間,看此人資質過關後,才能拜師行禮。舉行儀式的香堂中掛有神像,師父站在供桌旁,下站文武先生。師父先將一根木棍橫於地下,徒弟跪在棍上,師父問:

  「江湖很苦,你能吃苦不變心?」「能!」

  拜師入幫之後,乞丐乞討來的東西悉數交公,饃放大籃,錢交老師。饃是住戶給的,錢則是店舖施捨的。討飯容易討錢難,老師掌管的財物平時不用,只有當因雨雪不能上街乞討時才拿出來救急。師父還要拿這些錢給衣不蔽體的徒弟買舊衣過冬、買藥治病。要是有乞丐死亡,同門還會為他收屍、送殯。

  各地丐幫特點不同,但基本規矩是一致的,如要求行乞時不許偷盜,不許妄說,不許妄聽人家言談,上門行乞者只能在大門口或靠門框,不許過院中影壁等。民國年間漢口的丐幫流傳下十條幫規,包括嚴禁頂色臥蓮(嫖同行之妻)、點水發線(充當內奸進行告發)、挑燈撥火(在同行中挑撥是非)等。犯了以上條款,輕則罰跪,用荊條抽打;重則割舌頭、剁手足、挖眼睛,甚至裝麻袋投江、活埋。

  丐幫同行見面要先道「辛苦了」,遇不相識的乞丐就說「人高腿短」(當取高攀不上之意)。在路上如遇同行盤道,必須說出自己的師承來歷。外來乞丐初到一地,要先拜當地丐幫頭領,否則就要被排斥。

  如果有乞丐見了陌生叫花子,就會先打幾聲竹板,然後唱問:「竹板打,響叮噹,請問相府(對江湖人的稱呼)奔哪方?」外地人一見,馬上要回答:「來得急,走得慌,容到櫃上去拜望。」

  歷史上真實的丐幫,就是社會底層遊民為生存而結成的團體,他們沒法行俠仗義,只求能在困苦中求得一條生路。為了求生,他們也就被迫使出一些「非常手段」,應了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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