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三起好漢虐殺美女事件:殺女人為突出英雄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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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中三起好漢虐殺美女事件:殺女人為突出英雄

2016年09月14日 演義趣聞 暫無評論 閱讀 146 次

  《水滸傳》詳寫的婦女被殺案有三起:宋江殺閻婆惜、武松殺潘金蓮、楊雄殺潘巧雲。作者為了證明這三個女人當殺是費了一番苦心的。設計了一種藝術氛圍,製造了一種「輿論」,安排了相應的情節。希望在他筆下對三個女人判斬時贏得讀者一片喝彩。我們作為「法院」旁聽席上的觀眾,如果聽信作者「一面之詞」,而不多問幾個為什麼,不保持清醒的頭腦,可能就會鼓起掌來。

  現在我們就以「多問幾個為什麼」的態度來重新審視一下這三樁命案。

  合法而不般配的婚姻

  這三對人組成的家庭是和諧、般配的嗎?他們能相愛嗎?

  先考察閻婆惜和宋江。閻婆惜是個賣唱的,聰明伶俐,年方十八歲,頗有姿色,從小在行院長大,學會了諸般技藝,人人愛她。宋江呢?雖以義孝聞名天下,但長得卻又黑又矮。身高才六尺,僅比侏儒武大郎高一尺。人稱「黑宋江」、「孝義黑三郎」。作者讚美他「坐定時渾如虎相,走動時有如狼形。」可是在閻婆惜這位風塵女子眼中,這種形象和性格未必中意。且宋江年又三旬,比她幾乎大了一倍。

  一個如花似玉,一個又黑又矮;一個十八,一個三旬;一個活潑少女,一個名聞四海老成持重成熟的官吏;一個行院裡長大,一個出身孝義門第;一個妙齡女郎希望丈夫常伴,要求溫馨體貼,一個英雄好漢,「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不以女色為念」,半月十日才去一遭。二人的結合又是出於王婆和閻婆的強行撮合,一方出於感恩,一方出於濟貧,沒有愛情基礎。這是一對尷尬的結合。

潘金蓮武大郎

  潘金蓮更加可憐,她原是清河縣一個大戶人家的使女。因為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從反而告訴了女主人,男主人懷恨在心,結果倒賠妝奩,一分財禮不要,把她白白嫁給了武大郎。潘金蓮非常漂亮,說話伶俐,作事幹練,心靈手巧,敢愛敢恨,是個心直口快的女子。正如她說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齡二十二歲 。

  武大郎呢?身不滿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猙獰,頭腦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號「三寸丁谷樹皮」。而且是個「三答不回頭,四答回身轉」的慢性子蠢漢。

  潘金蓮是大戶人家的使女,見過世面,怎麼能愛一個「身材短矮,人物猥褻,不會風流」的醜陋侏儒。這是一樁天差地別,強行捏合的以犧牲女性幸福為代價的婚姻。無怪人們說:「好一塊羊肉,倒落在了狗口裡!」

  再看楊雄和潘巧雲,從出身看,倒是門當戶對,一個行刑劊子手,一個屠戶的女兒。潘巧雲也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人,從她對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瞭解她所喜歡的男人的標準。那就是溫文爾雅,乾淨利落,會體貼關心人。然而楊雄卻是一個滿身刺滿了藍靛花紋的劊子手,又一個月有二十天在牢裡值班。潘巧雲這位少婦不免閨房冷落,所以這也是一個不美滿的婚姻。

  在作者看來,只要是合法夫妻,不管是如何結合的,不管差距有多大,不管有沒有感情,妻子就有義務愛丈夫,嫁雞愛雞,嫁狗愛狗,抱著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親,就得愛那塊木牌牌。女人應當以禮驅使自己的情去愛那個本來不愛的丈夫,以禮克制消滅自己的人欲。而三個女人卻竟敢不愛合法的丈夫,背離了封建禮教,於是作者就滿腔熱情地歌頌男人宋江、楊雄,以同情讚美的口吻來寫武大。對三個女性恨不得食肉寢皮。

潘金蓮武大郎

  潘金蓮更加可憐,她原是清河縣一個大戶人家的使女。因為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從反而告訴了女主人,男主人懷恨在心,結果倒賠妝奩,一分財禮不要,把她白白嫁給了武大郎。潘金蓮非常漂亮,說話伶俐,作事幹練,心靈手巧,敢愛敢恨,是個心直口快的女子。正如她說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齡二十二歲 。

  武大郎呢?身不滿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猙獰,頭腦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號「三寸丁谷樹皮」。而且是個「三答不回頭,四答回身轉」的慢性子蠢漢。

  潘金蓮是大戶人家的使女,見過世面,怎麼能愛一個「身材短矮,人物猥褻,不會風流」的醜陋侏儒。這是一樁天差地別,強行捏合的以犧牲女性幸福為代價的婚姻。無怪人們說:「好一塊羊肉,倒落在了狗口裡!」

  再看楊雄和潘巧雲,從出身看,倒是門當戶對,一個行刑劊子手,一個屠戶的女兒。潘巧雲也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人,從她對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瞭解她所喜歡的男人的標準。那就是溫文爾雅,乾淨利落,會體貼關心人。然而楊雄卻是一個滿身刺滿了藍靛花紋的劊子手,又一個月有二十天在牢裡值班。潘巧雲這位少婦不免閨房冷落,所以這也是一個不美滿的婚姻。

  在作者看來,只要是合法夫妻,不管是如何結合的,不管差距有多大,不管有沒有感情,妻子就有義務愛丈夫,嫁雞愛雞,嫁狗愛狗,抱著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親,就得愛那塊木牌牌。女人應當以禮驅使自己的情去愛那個本來不愛的丈夫,以禮克制消滅自己的人欲。而三個女人卻竟敢不愛合法的丈夫,背離了封建禮教,於是作者就滿腔熱情地歌頌男人宋江、楊雄,以同情讚美的口吻來寫武大。對三個女性恨不得食肉寢皮。

  有情而不合法的結合

  閻婆惜和宋江顯然是不合適的一對,這時卻出現了張三。張三「眉清目秀,齒白唇紅」,比宋江漂亮。張三對閻婆惜「小意兒百依百隨,輕憐重惜,賣俏迎奸」,而宋江「為女色的手段卻不會」,不會「裝些溫柔,說些風話」。張三比宋江善於體貼,而且「又會品竹彈絲」,彈奏樂器,和賣唱出身的閻婆惜情趣相投,品性接近,有共同語言,共同愛好。顯然,張三對閻婆惜來說,要比宋江合適得多。正當宋江不常到她那裡走動的時候,一見張三,無疑雪中送炭,一拍即合。

  潘金蓮這樣一個聰明俊俏多情的少婦,終日伴著一個面目猙獰頭腦可笑不會風流沒有情趣的醜陋侏儒,心情是非常痛苦的。大戶男主人如此報復,對她是一種最殘酷的懲罰,最殘忍的精神折磨,合法的婚姻牢牢地捆綁著她,無法擺脫這永遠沒有盡頭看不到希望的痛苦。眼看著自己青春的花朵就要在這個精神牢籠裡枯萎,一生的幸福完全葬送,這比肉體的戕害更難忍受。但是她還年輕,青春的渴望並未成為死灰,於是一些浮蕩子弟不免要來招惹。從她對武松說的:「自從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負,清河縣裡住不得,搬來這裡。」也反映出她「被人欺負」的難言的苦衷,如果像作者寫的那樣她是一個生來淫蕩的女人,那麼為什麼一開始不依從有錢有勢的主人,反而在結婚以後不安分?開始她並不是一個濫女人,後來這樣,完全是逼出來的,是對命運強加於她的殘酷精神折磨的變態的復仇,是一種破罐破摔自暴自棄的絕望心理的表現。

閻婆惜和宋江

  到了陽谷縣收了心。武松的出現,又使她青春的追求萌動了。對潘金蓮這個禁錮的靈魂來說,對武松產生愛慕心理,並不奇怪,武松的英俊與武大郎的醜陋形成鮮明的對照。武大郎從沒跟她說過有這樣一位弟弟,沒有任何倫理觀念的思想基礎。再者,陽谷縣傳遍了打虎英雄的事跡,潘金蓮想一瞻英雄風采而不得,但是偶像已矗立心中,不意英雄來到自己家裡,驚愕之餘,見武松既是英雄又是一表人物,心頭閃過愛情的渴求,難以責怪。

  她在武松那裡碰釘子之後,遭到了更大的懲治。武鬆去東京為知縣辦事去以前,囑咐哥哥,他離開以後,要每天減少一半炊餅,早賣完早回家,下簾子閉門。這都是針對潘金蓮來的防範措施。武大果然照此辦理,早出早歸,日頭還在半天裡,就除了簾子,關上大門,把潘金蓮軟禁了。她雖然也爭吵過,武大卻主意不改。誰知武松的餿主意帶來了相反的效果。蓄之愈久,爆發愈速。潘金蓮和西門慶的關係中,就有著反防範的仇恨心理:你讓我守活寡,我偏偏讓你戴綠頭巾。

  西門慶是一個有錢有閒善於討好女人的人。正如他說的,即使漂亮女人「打我四百頓,休想我回他一拳」。身材相貌當然比武大強得多,年齡比潘金蓮大五歲,二十八歲。聰明靈巧,多情風流的潘金蓮卻被一個醜八怪幽囚著,她渴望感情的撫慰,精神的交流,靈魂的震撼,這些在武大郎身上都追求不到,西門慶卻滿足了她。西門慶是花柳行中老手,溫存體貼,巧言令色,潘金蓮從來沒讓男人這樣奉承關懷過,從來沒享受過情投意合的滋味,一旦擁有,生生死死,如火山爆發。一個妙齡少婦,結婚多年,才第一次體驗到被愛的幸福,完全沉浸其中。這時很難要求她非常理性地辨別西門慶感情的真偽,在她看來也勿須如此。她是真心愛他的,並不是圖他的錢財,如果是這樣,大戶主人調戲她時,她完全可以貪財賣身。她也沒希冀西門慶娶她作正室。潘金蓮對西門慶是真摯的,也不能說西門慶對潘金蓮完全是玩弄而無一點真情,我們不能因為潘金蓮愛這麼一個浮蕩子弟西門慶,而斥責她淫蕩。從潘金蓮的角度來說,她寧可與西門慶保持這種不合法的關係也比跟武大郎維持著合法關係好上千萬倍。即使沒有好結果,作鬼也風流,讓人愛過一次就夠了。和武大郎生活在一起精神的折磨要比死更可怕。

  在王婆、西門慶的設計下,一步步把潘金蓮引入感情的陷阱。她是被動者,是受害者。如果到此為止,潘金蓮是值得同情的,她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遺憾的是作者卻讓她走上了殺夫觸犯刑律的道路,這就不可饒恕了。在同情她一生遭遇的同時,深深地感到遺憾。

閻婆惜和宋江

  到了陽谷縣收了心。武松的出現,又使她青春的追求萌動了。對潘金蓮這個禁錮的靈魂來說,對武松產生愛慕心理,並不奇怪,武松的英俊與武大郎的醜陋形成鮮明的對照。武大郎從沒跟她說過有這樣一位弟弟,沒有任何倫理觀念的思想基礎。再者,陽谷縣傳遍了打虎英雄的事跡,潘金蓮想一瞻英雄風采而不得,但是偶像已矗立心中,不意英雄來到自己家裡,驚愕之餘,見武松既是英雄又是一表人物,心頭閃過愛情的渴求,難以責怪。

  她在武松那裡碰釘子之後,遭到了更大的懲治。武鬆去東京為知縣辦事去以前,囑咐哥哥,他離開以後,要每天減少一半炊餅,早賣完早回家,下簾子閉門。這都是針對潘金蓮來的防範措施。武大果然照此辦理,早出早歸,日頭還在半天裡,就除了簾子,關上大門,把潘金蓮軟禁了。她雖然也爭吵過,武大卻主意不改。誰知武松的餿主意帶來了相反的效果。蓄之愈久,爆發愈速。潘金蓮和西門慶的關係中,就有著反防範的仇恨心理:你讓我守活寡,我偏偏讓你戴綠頭巾。

  西門慶是一個有錢有閒善於討好女人的人。正如他說的,即使漂亮女人「打我四百頓,休想我回他一拳」。身材相貌當然比武大強得多,年齡比潘金蓮大五歲,二十八歲。聰明靈巧,多情風流的潘金蓮卻被一個醜八怪幽囚著,她渴望感情的撫慰,精神的交流,靈魂的震撼,這些在武大郎身上都追求不到,西門慶卻滿足了她。西門慶是花柳行中老手,溫存體貼,巧言令色,潘金蓮從來沒讓男人這樣奉承關懷過,從來沒享受過情投意合的滋味,一旦擁有,生生死死,如火山爆發。一個妙齡少婦,結婚多年,才第一次體驗到被愛的幸福,完全沉浸其中。這時很難要求她非常理性地辨別西門慶感情的真偽,在她看來也勿須如此。她是真心愛他的,並不是圖他的錢財,如果是這樣,大戶主人調戲她時,她完全可以貪財賣身。她也沒希冀西門慶娶她作正室。潘金蓮對西門慶是真摯的,也不能說西門慶對潘金蓮完全是玩弄而無一點真情,我們不能因為潘金蓮愛這麼一個浮蕩子弟西門慶,而斥責她淫蕩。從潘金蓮的角度來說,她寧可與西門慶保持這種不合法的關係也比跟武大郎維持著合法關係好上千萬倍。即使沒有好結果,作鬼也風流,讓人愛過一次就夠了。和武大郎生活在一起精神的折磨要比死更可怕。

  在王婆、西門慶的設計下,一步步把潘金蓮引入感情的陷阱。她是被動者,是受害者。如果到此為止,潘金蓮是值得同情的,她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遺憾的是作者卻讓她走上了殺夫觸犯刑律的道路,這就不可饒恕了。在同情她一生遭遇的同時,深深地感到遺憾。

  再看看潘巧雲和裴如海。裴如海原來是一個絨線鋪裡的小官人,半路出的家,整天穿戴整齊乾淨,潘巧雲還讚他唸經「有這般好聲音」。他的僧捨裡掛著幾幅名人字畫,桌上焚一爐妙香。潘巧雲非常讚賞說這裡「清幽靜樂」,他的臥房也「鋪設得十分整齊」,潘巧雲看了「先自五分歡喜」,稱讚:「好個臥房,乾乾淨淨」。由此看來,裴如海並不是一個酒肉和尚,倒有幾分文雅。從潘巧雲的讚美中,把楊雄已經比下去了。也可以看出潘巧雲喜歡什麼樣的男人。楊雄是「行刑處刀利如風」的殺人劊子手,一身藍色花紋,結交的多是市井閒漢,愛的都是弄槍耍棒,哪來的溫柔文雅,也不善對女人噓寒問暖,對妻子多的是氣使頤指。又是一個月有二十天不在家住。潘巧雲遇到另一種類型的男人,文雅知禮,乾淨整潔,善察人意,聲音悅耳,軟語溫柔。突然感到有一番新的境界,自然產生了愛慕之情。

  這三對應該說是情投意合的,可是他們不是合法的夫妻。既然不合法,在作者看來,就必須得到殘酷的懲治,讓她們個個身首異處。

  施耐庵怎樣把三個女人推向斷頭台

  《水滸傳》中女人被殺,大都由於對丈夫不忠,除了我們論到的這三個女人外,還有盧俊義的夫人賈氏,也是因為與管家李固通姦謀害親夫被殺。就連煙花妓女巧奴也因為在戀著安道全時又接待張旺而被張順殺死。在作者筆下凡是不能從一而終的女人,不問青紅皂白,一概處死。但為了把她們送上斷頭台,作者確實費了一番心思。

潘巧雲和裴如海

  作者對待男女(包括夫妻)感情立了這麼一個標準:寡情才是真丈夫,多情就是淫女人。好漢絕不能兒女情長英雄氣短。女人不能要求丈夫整天卿卿我我體貼溫存,否則就是好淫,如有婚外情,更是罪不容誅。作者按照這個標準,筆端自然流露出褒貶、喜惡、愛憎,不管合不合情,先看合不合禮。

  《 水滸傳》把宋江和閻婆惜的不和以至閻的被殺責任都推在閻婆惜身上。宋江只犯了一個錯誤:不該把張三引到家裡吃酒。寫這一點也是在表揚宋江對朋友信任而無戒心,突出張三的不夠朋友。作者絲毫不責備宋江對閻婆惜的冷漠,不關心,半月十日去一遭。把這種置人情於不顧的做法都美化成不近女色的英雄品格,「宋公明是勇烈大丈夫,為女色的手段卻不會。」閻婆惜對他冷淡他不介意,風聞閻婆惜與張三有私情,他卻這樣想:「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甚麼。我只不上門便了。」最後一次在閻婆惜那裡,他一再忍耐,最後在閻婆惜腳後睡下。向閻婆惜討招文袋時,更是苦苦央求,連閻婆惜要他答應讓她改嫁張三的奪妻之辱都忍受了。著力寫宋江的息事寧人,寬宏大度,不重女色。

  在作者筆下,閻婆惜是一個水性楊花放蕩的女人,第一次見張三就愛上了。把她對張三執著熱烈的愛都寫成是對婚姻的淫蕩的背叛。對宋江不但知恩不報,反而得寸進尺。在作者看來「恩」就是「愛」。宋江對閻家有恩,就很自然地應當得到閻婆惜的愛,而且是專一的無條件的愛,忍受一切精神痛苦也要愛。把崇敬、崇拜、感恩的感情與愛情混為一談。否則,就是忘恩負義。而且宋江是那樣高尚有道德,你閻婆惜不愛他更愛何人?作者總是把愛情簡單化。一切外貌、年齡、情趣、思想的因素一概排斥在愛情條件之外。在處理武大郎與潘金蓮的關係問題上,作者的這種思想表現得更為明顯。

  閻婆惜用招文袋作條件要達到解除與宋江的婚約而與張三結合的目的,宋江同意了。至此就夠了,但是這樣就無法處死閻婆惜,反而讓不貞者得逞,閻婆惜曾對宋江說過:「張三他有些不如你處,也不該一刀的罪。」這樣姦夫淫婦不就逍遙法外了嗎?怎麼辦?作者於是又把閻婆惜向前推了一步,讓她提出一個使宋江無法做到的無理要求——把信上梁山提到的一百兩黃金給她,且寸步不讓。

潘巧雲和裴如海

  作者對待男女(包括夫妻)感情立了這麼一個標準:寡情才是真丈夫,多情就是淫女人。好漢絕不能兒女情長英雄氣短。女人不能要求丈夫整天卿卿我我體貼溫存,否則就是好淫,如有婚外情,更是罪不容誅。作者按照這個標準,筆端自然流露出褒貶、喜惡、愛憎,不管合不合情,先看合不合禮。

  《 水滸傳》把宋江和閻婆惜的不和以至閻的被殺責任都推在閻婆惜身上。宋江只犯了一個錯誤:不該把張三引到家裡吃酒。寫這一點也是在表揚宋江對朋友信任而無戒心,突出張三的不夠朋友。作者絲毫不責備宋江對閻婆惜的冷漠,不關心,半月十日去一遭。把這種置人情於不顧的做法都美化成不近女色的英雄品格,「宋公明是勇烈大丈夫,為女色的手段卻不會。」閻婆惜對他冷淡他不介意,風聞閻婆惜與張三有私情,他卻這樣想:「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甚麼。我只不上門便了。」最後一次在閻婆惜那裡,他一再忍耐,最後在閻婆惜腳後睡下。向閻婆惜討招文袋時,更是苦苦央求,連閻婆惜要他答應讓她改嫁張三的奪妻之辱都忍受了。著力寫宋江的息事寧人,寬宏大度,不重女色。

  在作者筆下,閻婆惜是一個水性楊花放蕩的女人,第一次見張三就愛上了。把她對張三執著熱烈的愛都寫成是對婚姻的淫蕩的背叛。對宋江不但知恩不報,反而得寸進尺。在作者看來「恩」就是「愛」。宋江對閻家有恩,就很自然地應當得到閻婆惜的愛,而且是專一的無條件的愛,忍受一切精神痛苦也要愛。把崇敬、崇拜、感恩的感情與愛情混為一談。否則,就是忘恩負義。而且宋江是那樣高尚有道德,你閻婆惜不愛他更愛何人?作者總是把愛情簡單化。一切外貌、年齡、情趣、思想的因素一概排斥在愛情條件之外。在處理武大郎與潘金蓮的關係問題上,作者的這種思想表現得更為明顯。

  閻婆惜用招文袋作條件要達到解除與宋江的婚約而與張三結合的目的,宋江同意了。至此就夠了,但是這樣就無法處死閻婆惜,反而讓不貞者得逞,閻婆惜曾對宋江說過:「張三他有些不如你處,也不該一刀的罪。」這樣姦夫淫婦不就逍遙法外了嗎?怎麼辦?作者於是又把閻婆惜向前推了一步,讓她提出一個使宋江無法做到的無理要求——把信上梁山提到的一百兩黃金給她,且寸步不讓。

  作者這樣寫是不合情理邏輯的,閻婆惜日夜盼望的就是能與張三正式結合,與宋江一刀兩斷。這一點在前兩個條件裡已經滿足了,突然作者又讓她無端地想發一筆意外之財。閻婆惜難道不考慮,如果上了公堂,告了宋江,宋江私通梁山的事自然敗露,她和張三的姦情也要暴露嗎?閻婆惜堅持最後一條,無異自殺。

  作者所以要這樣寫,就是為閻婆惜的被殺激化矛盾創造條件,在他看來,閻婆惜既是一個淫婦,自然貪得無厭,利令智昏。作者讓她堅持最後一個條件,閻婆惜才更可恨,完全是一個昧良心無廉恥害丈夫的淫婦潑婦,造成了當殺的輿論,罪有應得。不殺閻婆惜不解作者心頭之恨,在設計情節時也就顧不得合理不合理了。

  潘金蓮和武大郎實在是天地懸殊,潘金蓮又是大戶人家賞賜給武大的,故意在精神上折磨她的。即令她犯了不貞罪,也比閻婆惜更容易被人理解、同情,更何況一個丑丈夫還對她防範那樣嚴。所以作者要懲罰潘金蓮,置她於死地,就要下更大功夫,就要把潘金蓮寫得更壞更狠毒。

  首先作者一筆抹煞或者不去看潘金蓮的精神痛苦。嫁給武大郎,讓她活不成,死不了,脫不開,拙夫相伴,一生痛苦,慢慢熬煎,如凌遲處死。作者對此,筆調無一絲同情,著重寫她不安分,偷漢子,搞得丈夫在清河縣住不下去。他不可能看到這是變態心理的報復。其次,把潘金蓮寫成一個淫婦,見一個愛一個,見武松愛武松,見西門慶愛西門慶,而不去考查是在什麼環境條件下,什麼精神狀態下造成的。第三,只有以上情況,還不足以殺潘金蓮,讀者還不能心服,於是作者讓她不但有亂倫思想,而且有亂倫行動。這種行為是最能激起人們的厭惡痛恨的,這樣就逐漸剝奪了讀者對她的同情,但是亂倫的想法沒成為事實。作者就讓她更進一步——殺夫。第四,就是竭力突出武大郎的本分、老實、懦弱、善良、忍讓,以他美好的品性彌補他外形醜陋的缺陷,喚起人們對他的好感,削弱對潘金蓮不幸婚姻的同情,襯托潘金蓮的狠毒。這樣終於完成了處死潘金蓮的條件,作者達到了懲治不貞女人的目的。

  這樣寫是作者的成功,也是作者的失敗。成功在於作者是一個台階一個台階地把她送上斷頭台的,比較自然。失敗在於,他先有一個既定方針:不貞者都要得到嚴厲懲處。他沒看到潘金蓮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卻對她的精神痛苦,所受的折磨以及她一步步進入王婆西門慶設置的圈套,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理解,對她某些行為的合理性不作任何考察諒解。這樣在他的筆下她就成了一個十惡不赦的蕩婦,狠毒莫過婦人心,甚至亂倫殺夫。這樣武老二一刀下去,人們才會啞口無言。

  潘巧雲的被殺是作者寫得最不能服人心的。因為她和裴如海通姦並沒危及楊雄的生命安全,也沒有像閻婆惜對宋江那樣對楊雄作威作福,那樣冷淡,而且照常小心翼翼地伺候他。潘巧雲被殺的原因,就是不貞,再加上誣陷石秀調戲她。這是體現作者的不貞者就應當處死的原則的最典型的例證。

  首先作者一筆抹煞或者不去看潘金蓮的精神痛苦。嫁給武大郎,讓她活不成,死不了,脫不開,拙夫相伴,一生痛苦,慢慢熬煎,如凌遲處死。作者對此,筆調無一絲同情,著重寫她不安分,偷漢子,搞得丈夫在清河縣住不下去。他不可能看到這是變態心理的報復。其次,把潘金蓮寫成一個淫婦,見一個愛一個,見武松愛武松,見西門慶愛西門慶,而不去考查是在什麼環境條件下,什麼精神狀態下造成的。第三,只有以上情況,還不足以殺潘金蓮,讀者還不能心服,於是作者讓她不但有亂倫思想,而且有亂倫行動。這種行為是最能激起人們的厭惡痛恨的,這樣就逐漸剝奪了讀者對她的同情,但是亂倫的想法沒成為事實。作者就讓她更進一步——殺夫。第四,就是竭力突出武大郎的本分、老實、懦弱、善良、忍讓,以他美好的品性彌補他外形醜陋的缺陷,喚起人們對他的好感,削弱對潘金蓮不幸婚姻的同情,襯托潘金蓮的狠毒。這樣終於完成了處死潘金蓮的條件,作者達到了懲治不貞女人的目的。

  這樣寫是作者的成功,也是作者的失敗。成功在於作者是一個台階一個台階地把她送上斷頭台的,比較自然。失敗在於,他先有一個既定方針:不貞者都要得到嚴厲懲處。他沒看到潘金蓮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卻對她的精神痛苦,所受的折磨以及她一步步進入王婆西門慶設置的圈套,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理解,對她某些行為的合理性不作任何考察諒解。這樣在他的筆下她就成了一個十惡不赦的蕩婦,狠毒莫過婦人心,甚至亂倫殺夫。這樣武老二一刀下去,人們才會啞口無言。

  潘巧雲的被殺是作者寫得最不能服人心的。因為她和裴如海通姦並沒危及楊雄的生命安全,也沒有像閻婆惜對宋江那樣對楊雄作威作福,那樣冷淡,而且照常小心翼翼地伺候他。潘巧雲被殺的原因,就是不貞,再加上誣陷石秀調戲她。這是體現作者的不貞者就應當處死的原則的最典型的例證。

  殺女人是為了突出英雄

  三個女人被殺,在情節結構上推動了故事的發展。宋江出逃投奔柴進,武松刺配孟州,楊雄、石秀去梁山。而最主要的是通過殺害三個婦女表現人物。不然的話,就不必那麼詳細地寫情變和殺害的過程。

  在作者看來英雄與美人永遠是冤家,兒女情長,必然英雄氣短。王英好女色,宋江就勸他,「但凡好漢犯了『溜骨髓』三個字,好生惹人恥笑。」所以要逼安道全上梁山,就必須先殺了他心愛的女人。宋江半月十日的不去閻婆惜那裡一次,武松嚴厲斥責了潘金蓮的挑逗,第一句話就是「武二是個頂天立地噙齒帶發的男子漢」。楊雄也是一個一個月二十天不在家歇宿的人,盧俊義也是一個「平昔只顧打熬氣力,不親女色」的人,結果賈氏移情李固。女人成了考驗英雄的試金石。這種把英雄與美女完全對立起來的兩性觀,完全是「存天理滅人欲」、「夫為妻綱」、「女人是禍水」的儒家倫理觀、道德觀、歷史觀的體現。

  武松掏心割頭殘酷地殺潘金蓮,楊雄、石秀割舌剖腹殺潘巧雲,並且把五臟六腑分別掛在樹上,如此殘忍的行為,作者卻津津樂道,非常欣賞。作者認為如此才能表現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疾惡如仇的英雄形象,殺得痛快淋漓,方顯英雄本色。宣揚的是武松對武大手足情深,楊雄對石秀義情重如山,正如楊雄指責潘巧雲的第一條罪狀就是「壞了我兄弟情分」。作者總是把這種殘酷的殺戮作為一種英雄的性格氣概來加以讚揚。他以讚賞的口氣寫李逵劫法場救宋江時,「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軍官百姓」,亂殺一陣。在江邊「百姓撞著的,都被他翻觔斗,都砍下江去。」晁蓋不讓他殺百姓,他不聽「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到了白龍廟,因廟祝沒出來接宋江,也被殺死。武松血濺鴛鴦樓,也是不管什麼人,一概殺死,做飯的、養馬的、丫環使女無一倖免。張順在安道全的情人巧奴家也一連殺了四口。這種良莠不分的殺光行動,固然表現了英雄復仇的痛快淋漓,積怨爆發的宣洩。但同時也損害了英雄形象,讓人感到英雄成了沒有理性的蠻勇殘暴的嗜殺者。

  英雄都是愛惜名譽的,絕不容許別人玷污。石秀就是這樣,他是一個精細人,當潘巧雲誣陷他調戲她時,楊雄一時輕信上了當。石秀不辯解,為了洗刷自己,還他清白,竟用了四條人命。在翠屏山潘巧雲承認對石秀的誣陷之後,潘巧雲乞求石秀救救她。石秀毫不心軟,反而攛掇楊雄採取行動。作者這樣寫,目的在於表現英雄眼裡容不得沙子。好漢如何重視名節,但是在我們看來,用四個人的生命來洗刷一句話的冤枉,未免太過,大大損害了石秀的英雄形象。他倒成了一個只顧個人名譽不惜他人生命心胸狹窄的利己者。

  這樣的描寫,不免使人們看到:《水滸》英雄們的「替天行道」,在女性世界中體現出來的只是替儒家規範的天理行封建主義之道,至於人性的天然之道,他們既在自身竭力遏制,又對異性極盡排斥、壓制、扼殺之能事。縱然不能窒息女性的心靈,也要以消滅她們的肉體以逞他們的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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