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犯岡村寧次:為何無罪釋放還被聘為高級教官?
岡村寧次是侵略中國歷史最久而罪惡最大,是日本派遣軍一切戰爭罪犯中的首要戰爭罪犯。一九二八年,他任駐華日軍步兵聯隊長,參加侵佔濟南的戰爭,是濟南慘案的劊子手之一。一九三二年任日軍駐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參加侵佔上海的戰爭,一九三三年代表日本政府與中國政府簽訂侵略中國主權的《塘沽協定》。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五年,歷任日軍第一軍司令官、駐華北派遣軍總司令、第六方面軍總司令和駐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在中國實行了極其殘酷的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政策』。可是,在他的同夥都遭受應有懲罰的時候,這個雙手沾滿了中國人民鮮血的大劊子手岡村寧茨居然安居南京,逍遙法外。為什麼岡村寧次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呢?
1945年,日本投降在即。由於此前一直避免與日軍主力進行決戰,蔣介石的國民黨中央軍大部分還都集結在四川、貴州一帶的大後方,根本不可能迅速趕到南京、上海、北平等大城市接受日軍的投降。
8月16日,蔣介石致電岡村寧次,令其繼續就地堅守,並負責維持地方秩序,所有武器裝備必須移交給國民黨中央軍,決不可擅自移交給其他任何軍隊。
岡村寧次立即復電給蔣介石:遵令執行。同時命令所屬部隊,在原地等待重慶政府的軍隊來接收,對共產黨軍隊的任何要求,堅決予以拒絕,必要時可以進行武力「自衛」。
圖為侵華日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在投降書上簽字
9月9日,國民黨政府舉行接受日軍投降儀式後,陸軍總司令何應欽於10日上午親率部分高級將領,與岡村寧次「親切會見」,雙方就反共合作問題進行了密談。何應欽等人稱:「日軍並非戰敗,中國軍亦非勝利,讓既往之事付諸東流,而致力於中日合作。」顯而易見,此時所謂的「中日合作」,無非就是共同對付中國共產黨。果然,何應欽繼而提出「對日的戰事結束了,國共戰爭就要開始。我們對共產黨作戰困難不少,蔣主席說要請貴軍協助」。
1946年6月,國共兩黨的戰爭全面爆發。在何應欽、湯恩伯等人的建議下,岡村寧次被秘密聘為國防部高級軍事顧問,以發揮他所謂的軍事「天才」。此前,岡村寧次任華北方面軍司令官時根據對八路軍作戰的經驗而編纂的《剿共指南》,也被譯成中文後大量印發給國民黨軍各級指揮官。
在這個敏感的時期,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已經在東京正式開庭。1946年8月和10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兩次發出傳票,敦促中國政府盡快把岡村寧次送到東京接受審判。中國八路軍延安總部公佈的日本侵華戰犯的名單中,岡村寧次同樣被列為頭號戰犯。
此時的岡村寧次已經是年過六旬的老人,當他的同夥們都一一受到歷史懲罰的時候,他卻還在積極參與著中國的內戰,其原因就是他對中國有著豐富的侵略戰爭的經驗,這些經驗讓國民黨的高級軍官們對岡村寧次甚至產生了迷信,以為憑借岡村寧次的點撥,就可以扭轉戰場上一潰千里的頹勢。
1948年3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派員來到南京政府國防部,聲稱將把岡村寧次直接帶走,因為整個日本戰犯的審理工作即將結束,再不送人過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也都要解散了。國民黨當局在左右為難之際作出這樣的決定:對外稱岡村寧次因肺病正在監視居住,待病好後再將其送回國內。同時還為其出具了病歷證明,把國際軍事法庭的代表草草打發回東京。5月,國民黨當局以「岡村並未參加日本侵華的中央系統組織,其行為僅與在中國戰場上發生的事有關,因此不需送往東京處理」為由,決定在中國國內審判岡村寧次。7月7日上午,岡村寧次接到南京政府國防部軍事法庭的傳票,令其於12日到上海市商會禮堂接受中國政府的的審判。
對岡村寧次的判決書內容如下:
圖為被絞刑的日本戰犯
「被告岡村寧次無罪。理由為:本案被告於民國33年11月26日接任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所有長沙、徐州各會戰中日軍之暴行,以及酒井隆在港粵,松井石根、谷壽夫等在南京的大屠殺事件等,均系被告就任以前發生之事,與被告無涉……近日本政府正式宣告投降,該被告乃息戈就範,率百萬大軍聽命納降……綜上所述,被告既無觸犯戰規或其他違反國際公法之行為。應予喻知無罪,以期平允。」
之後岡村寧次被蔣介石聘為台灣高級教官,日本右翼勢力任其為「日本戰友會」副會長。1966年病死於東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