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主刑輔:漢武帝獨尊儒術背後的司法建設
竇太后死後,漢武帝沒有任何羈絆了,他要一展雄圖,他修改法律,使西漢「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死罪「大辟四百零九條」,他所奉行的重刑主義之繁苛由此可見。可以說,漢武對「文景之治」的另起爐灶,翻開了中國刑法史上最酷烈的一頁。
但是,治國手段的打、殺、罰只是硬幣的一面,硬幣的另一面則需要洗腦,要統一思想。
關於統一思想的智慧,不獨今人,古人很高明。漢武帝在竇太后死後的第二年,就「絀黃老、刑名百家之言」,不久,他作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這個決定影響中國兩千年,這,就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為什麼要獨尊儒術?
漢武帝這人從骨子裡就不是一位喜歡儒生的人。他和他的先祖劉邦一樣,都認為儒生酸酸的,一股酸腐之氣。劉邦甚至一看見儒生,就要摘下他們的帽子往裡撒尿。
漢武帝的父親漢景帝追隨文帝推崇的是黃老哲學,因此,「文景之治」,與民休息,社會和諧而繁榮了。中國這個社會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從歷史上看,有時皇帝兢兢業業地上朝理政,管得太寬,管得太多,管得太細,民眾的生活、生產水平反而下降。皇上不管了,實行與民休息的政策,農人們自在地耕種,自由了,豐衣足食,連六畜都興旺了。例如文景二帝,實行無為而治,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了。換句話說,中國的改革與變法,最要緊的就是「放權」,只要皇帝和大臣們不管,讓小民們「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生產就發展了,日子也就好過了。
但是,上天賦予人類之口的兩項基本權利——吃飯與說話,人們既要吃飯,也需要說話,文人們針砭時弊,這是春秋戰國以來的習慣,那時戰國七雄並立,文人們要話語權,你奈他何?你要處置他,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弄不好,知識分子走人,到他國去了,人才的流失,有時對王國的威脅甚大。如商鞅離開魏國,韓信離開楚國。但是,現在的情況大不相同,九州社稷,天下歸漢,你往哪裡跑?胡言亂語,威脅君王的統治,殺你沒商量。即令你忠心耿耿,但苦口良藥也讓皇帝十分的不快,甚而惱羞成怒。當然,漢武帝畢竟是漢武帝,他絕頂聰明,他知道打、殺、罰只能管治人的肉身,不能讓人心服口服。因此必須借助一種文化的力量才能統一思想。
在諸子百家中,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三綱五常的道統最符合統治。不是嗎,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多好,特別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至於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並不重要,關鍵的是把家與國合二為一,君王不僅統領「國」,還滲入「家」,君王的權力無處不在。從商鞅變法將君王的政治權力滲透到農人的生活與農業的生產之中,政治便無孔不入了。而商鞅、李斯等人將酷嚴的刑法覆蓋社會,雖然用法術勢封住人們的口,但寒蟬效應使人們普遍將不滿甚至仇恨深埋心底。因此,僅僅靠打、殺、罰等鎮壓手段還不夠,選擇儒家思想最適合統治。因為,儒家的道是王道,儒家的制是禮制,儒家的政是仁政(理論與實踐不一定結合)。反正,儒家維護君主專制是有一整套理論的,關鍵是冠冕堂皇,拿得出手。因此,漢武帝選擇獨尊儒術,既能統一萬民的思想,又能通過罷黜百家,讓知識分子噤若寒蟬。
於是,儒學即今文經學的代表人物董仲舒登上歷史舞台了。
董仲舒這人運氣一直不好,可以說是一位一直不得志的知識分子。但是,當漢武帝發出求賢令後,他似乎看到了一線生機,於是,董仲舒捉刀弄筆,冥思苦想,終於寫出一篇絕代名作——《天人三策》。
董仲舒以《天人三策》一文,名聞天下。
漢武帝派人把他迎進宮來,董仲舒欣喜若狂,他在寬敞華麗的大殿見到了這位英武氣盛的皇上,歷史上一場影響千年的君臣對話開始了……
中國的讀書人從古至今,夢寐以求的就是通過面見皇上,以顯示自己的畢生所學,施展勃勃抱負。運氣好,能入相晉爵,為國君分憂,為國效力,揚名立萬。因此,這類君臣之間的對話,是史書上津津樂道的話題,讀書人趨之若鶩的就是需要這個境界這個際遇。像商鞅,他通過與秦孝公的四次對話,最終獲取顯赫的官位,實施他的變法。而後世的王安石與宋神宗的對話,康有為與光緒皇帝的對話都在激勵著一代又一代的讀書人。
有關董仲舒面見漢武帝提出「天人三策」的內容,歷史上的說法不一,但,董子闡釋天命與災異的善惡因果,以及改變黃老無為之治而倡行儒教德治,踐行德主刑輔乃至獨尊儒術統一萬民思想的治國對策,引起漢武帝的深思。按董仲舒的說法,只有獨尊儒術,才能統一思想。董仲舒用陰陽學說作比附,以「天人感應」為先導,提出了系統的「陽德陰刑」的德主刑輔論。漢武帝的聰明就在於他對董仲舒思想的整體接受,在具體問題上仍然我行我素,即在局部問題上另搞一套。換句話說,有人評述漢武帝,在思想層面尊崇儒家,在管理層面上執行法家的手段,這是典型的「掛羊頭賣狗肉」。
據此,漢武帝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雖然董仲舒的主張獲得了漢武帝的採納,漢武帝設「五經博士」為儒生入仕開了方便之門。董仲舒的「天人三策」的學說也在中國社會引起很大的思想震盪,但董仲舒面見皇上後的命運與運氣,似乎沒有商鞅、王安石那樣好,甚至不如康有為。漢武帝只用他的思想,用他的主張,並不重用他本人。他沒有得到重用,他失望至極,正逢漢高祖陵廟失火,董仲舒擬文稱這是皇上不修德引起天降災異,此事被主父偃告發,董仲舒被拿下,他身陷囹圄,險遭死刑。此刻,董仲舒才知因言獲罪的厲害。原來,他所說的德主刑輔、重德輕刑,漢武只是表面上贊同,在實際的執法過程中,卻是選擇性適用。
董仲舒入獄了,他的「天人感應」之說,讓漢武帝心存顧忌。漢武對天命的迷信,使之深感上天懲罰的陰影無時不在圍纏著他,因而漢武在四處樹敵(包括自己的親人)的同時,除求仙祭神外,也在執行層面就一些疑難案件的處置訴諸於《春秋》經典,這便形成了《春秋決獄》。
何謂《春秋決獄》?
該書的作者就是董仲舒,董仲舒研讀儒家經典,學富五車,他被「去位歸居」後,在家著書立說。而朝廷每遇重大案件,如有疑難和分歧之處,漢武帝多派酷吏張湯到董仲舒家中求教。董仲舒則以《春秋》為據,引經據典,解析案例,辨明是非。朝廷派員請教的次數多了,董仲舒據此把這些評判的案例和講授的內容結合起來,加以整理,用《春秋》的儒家倫理作為指導思想,確立以儒家經典判案的原則。董仲舒寫成的這書籍,便取名為《春秋決獄》。
漢武帝尊崇儒術,他在法制問題上倡行「以禮入刑」、「德主刑輔」,是否在司法過程中表裡如一呢?
本來,《呂刑》「明德慎罰」是「以禮入刑」之發端,而孔子倡導「克已復禮為仁」則為儒家法制之基本思想,因而「禮」、「仁」在諸法合體中,逐漸成為儒家的德政理論基石,進而形成「德主刑輔」的古代法制原則。
其實,在中國歷史上,執行「德主刑輔」較好的並非倡導「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漢武帝,在這方面,西漢不如唐宋,如唐太宗就曾讓死刑犯回家省親,這些死刑犯深受感動,居然在規定的時間內一個不少地返回牢籠,甘願引頸伏法。唐太宗惻隱之心大發,將這些死囚赦免;又如宋仁宗時,四川一士子獻詩給太守,詩曰:「把斷劍門燒棧閣,成都別是一乾坤」。四川太守將這士子綁送京城,可宋仁宗卻說:「這老秀才寫詩洩憤,怎能以言治罪?不如給他官做」。可見,唐太宗、宋仁宗均有德法善治的所為。事實上,唐貞觀年間和北宋朝前期,皇朝皆能遵循寬仁慎刑、德主刑輔的法制原則。
平心而論,漢武帝在「獨尊儒術」的思想影響下,也曾將一些疑難案件訴諸《春秋》,董仲舒以《春秋》為據,尋章摘句,辨析法理,或多或少還是影響了漢武帝。但在功利主義搖籃成長的漢武帝好大喜功,不可能全盤接受「德主刑輔」的辦案原則。因而在大多數時候,漢武帝仍堅持「輕德重刑」,實施嚴刑峻法。如在冤殺李陵的「夷三族」案件中,對李陵的父族、母族、妻族數百口人的誅殺之殘忍,令人不寒而慄!可憐李陵三族大多是婦人小孩,被株連殺戮,用刑之酷,史書上說,先用小刀在臉上刻刺,然後逐一割掉鼻子,再切下腳指,最後活活打死,把頭掛在旗桿上,屍身剁成肉醬,其情其狀之慘,不忍目睹。漢武帝的酷嚴甚至對自己的至親也不例外,漢武的女兒、兒子、孫子的慘死和皇后衛子夫被逼上吊即為典型例證。漢武為保皇位六親不認,他的殘暴行徑為後世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非但如此,在濫施刑罰中,漢武還支持酷吏張湯以「微反唇」定官員顏異的「腹誹」之罪,並將其科處死刑。這種無聲的「微反唇」的腹誹之罪,超過《秦律》的言論治罪的範疇,其禁錮思想之嚴之廣,堪為後世殘暴的專制統治者傚法。
可見,漢武表面尊崇儒術,倡行春秋決獄、德主刑輔,實質則在執行法家的勢、術、法之策,即以詭詐、厚黑、暴戾的手法施以嚴刑峻法,以選擇性執法的手段來高唱儒家的德政禮制,實際演奏的就是一曲「掛羊頭賣狗肉」的開山交響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