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將領馬占山棄親案:為何他會突然多出個爹?
馬占山是著名的抗日將領,「九一八」事變後,率孤軍奮戰於白山黑水間,一時成為家喻戶曉的新聞人物。疆場失敗後息隱津門,避居在英租界四十六號路三十七號宅內,伺機為抗戰效力。此時的天津已經在日本人勢力範圍內,因此馬占山的處境也頗為尷尬。果然,不久後鬧出一場「馬占山棄親案」,在津門沸沸揚揚,使馬占山名譽受到重大損傷。
這起棄親案當時不僅在天津的大小報紙上連續報道,就連遠在上海的《申報》也予以關注並投入大量的篇幅,一時人言嘖嘖,撲朔迷離。
事情的經過很蹊蹺,1936年7月的一天,一位七旬老者突然闖進馬宅,自稱馬榮,是馬占山的親生父親,此行是專門認子來的。
據《申報》記載的法庭記錄,馬占山的父親已病故多年,而且由他本人親自床前送終,怎麼又冒出一位爹來?但馬家為了息事寧人,還是接待了馬榮。
據法庭目擊者印象,馬榮一襲黑色長衫,雖年已古稀,卻精神強沛,能言善辯,目光閃爍遊離,缺少莊稼人的本分。他在法庭上說:他乃是河北豐潤縣人氏,馬占山是他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失散之大兒子,乳名老虎,失散已近四十年。
根據法庭調查,馬占山確為河北豐潤縣人,但他的家族已經遷居關外達九代,他本人則出生在遼寧省懷清縣,與馬榮顯然無絲毫關係。馬占山的秘書杜荀若也向他做過解釋:「馬將軍的父親在東北去世多年,墳墓尚在,他絕非你丟失的孩子,是你弄錯了。」
對於此人,馬占山理所當然地予以拒絕,但馬榮卻認定了此事,雖百般勸解都無濟於事,並不斷上門到馬宅哭鬧。他轉彎抹角地提出要求,說是為了尋找馬占山,已費資近千元,不能就這樣草草打發。
馬占山很警惕,此人來歷不明,給他些錢事小,怕他拿錢後乘機渲染,反倒授人以口實。為避免糾纏,索性置之不理。
然而此事沒有了結,不久,天津法院檢察院民事庭給馬占山發去傳票,原來馬榮已經以「棄親不養」狀告馬占山。同時,檢察院也以「棄養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此案十分奇怪,天津律師界歷來競爭激烈,但卻無人願意過問此案。也有的人乘機大敲竹槓,提出先交兩千元訟費。落魄之中的馬占山已是囊中羞澀,為籌集這筆錢,頗費了一番周折。
由於馬占山未能及時出庭以及他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加上親日勢力的煽動,媒體紛紛作了披露,其中多有臆測影射。馬榮也重新來到馬宅,高聲叫罵,致使路人圍觀,報界喧騰,輿論沸然,每每從道義上對馬占山多有指責。
忍無可忍之下,馬占山派秘書專門去北平邀請著名大律師紀清漪相助。紀大律師馬上意識到這絕非簡單的民事訴訟或一般刑事遺棄案,它很可能有政治背景。於是紀律師毅然前往天津,義務為馬占山辯護。
如今的馬占山處境困難,不僅日本人對他恨之入骨,當局對他也很嫌惡。紀大律師一再請求馬占山要說清事實。馬占山堅決否認與馬榮有血緣關係,他認為這是有人故意想損壞他的名譽。他說:「在天津,我接二連三遇到麻煩,教唆這老頭來哭鬧已經是多次了。這老頭丟兒子也可能是真的。開始我覺得他很可憐的,打發他回家算了,不必通知警察局。可是這老頭子什麼也不聽,就是一味哭鬧著要見我。我感到事情沒那麼簡單,這老頭一定是被人利用了,一定有背景。我不敢下樓,萬一他掏出個炸彈呢?不料他又把我告了。」他還向紀律師補充了一個細節,馬榮初來哭鬧時衣衫不整,後來卻穿起了長袍馬褂,到法庭還請了律師,明擺著暗中有人支持。
根據馬占山提供的情況,紀清漪決定以攻代守,以「妨害名譽及侮辱」等罪向法院反訴馬榮。
堂之上,原被兩告唇槍舌劍,馬榮一口咬定馬占山乃是他的親生骨肉,生於光緒二十年(1894)臘月初八。因當時家貧,交與姨媽撫養,後被姨父販賣。多年來,幾經打聽,多方尋找,踏破鐵鞋,耗盡家產,始探得下落。
馬榮每一次出庭,俱做足文章,痛心疾首,聲淚俱下,旁聽者無不為之動容。一時間,天津街頭巷尾爭說故事,馬占山這樣一位抗日名將竟被指責為棄親不養的道德淪喪之徒。
原告律師紀清漪則反駁說,馬榮系一無業遊民,其住址、社會關係俱語焉不詳,顯非安分之民。所述其子散失一案,前後矛盾,或雲走散,或雲拐賣。此外,被告所述遺失之子各項特徵也與馬占山不相吻合。根據民國二十年(1931年)出版之八卷四十七期《國聞週報》「時人雜誌」所刊登的原告生平介紹,馬占山生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十月二十四日,當可一目瞭然。
紀清漪律師還傳訊了大批證人,他們或是馬占山多年之部下,或是世交故人,證言原告家系清楚,身世明白,現有叔伯兄弟多人在世。原告之父馬純於民國六年(1917年)亡故,葬於懷德縣炭窯村,有證人張殿元等親自參加葬禮,被告所述與原告之關係純屬捏造。
因此紀律師指出:被告冒認、訛詐行為遭到理所當然的拒絕後,仍多次上門取鬧,毀人名譽,中外報界俱有登載,已對原告造成傷害,特根據刑法第三O九條及第三一O條起訴,請法庭以侮辱罪依法論處。
但是,馬榮及辯護律師仍堅持原告本人必須到庭,以利辨認。這一要求卻讓紀律師擔心,他向法庭詢問,由於馬占山的特殊身份,公開露面將危及他的生命安全,而馬榮卻為什麼一定要馬占山出庭,其目的何在?
馬榮思索片刻,稱所失之子耳上有一「拴馬樁」(即多長的小肉瘤),請求法庭當場驗證。他用手抹著脖子比劃著:
「馬占山耳朵上若沒有『拴馬樁』,情願以死抵罪。」
這是馬榮以前從沒有提到過的線索。
紀律師冷靜地發問:被告所述之「拴馬樁」是在原告哪只耳朵?
馬榮猜疑半晌,答是左耳。
被告律師立即補充道:「也可能動手術割掉了。原告必須親自到庭,由被告會同法醫當庭檢驗。」檢察官同意被告的請求。
紀律師對此卻很為難,他告訴法庭,馬占山既不是一般的普通百姓,也不是當今的特權階層,而是著名的抗日將領,如今又失意於政壇軍界,目標既大又處於無保護狀態。日本特務時時盯著他,處處欲置他於死地。前年春節除夕,特務曾組織暗殺小組,陰謀炸死他全家,此事盡人皆知。目前日方勢力控制天津不可輕視,且華洋雜處之大都市,魚龍混雜,原告公開露面於大庭廣眾之下,恐有不便,因此不宜在法庭上公開檢驗。
一周後,天津市法庭庭長、書記官、檢察長、市法院法醫、市總醫院外科主任等前往馬宅檢查,一些報社的記者也隨同前往。他們對馬占山的兩耳前後都作了詳細檢查,並拍照存案,記者也照了相。因為此案轟動全國,人們想要知道,這位抗日將領是否真的遺棄了他的親生父親。
法庭再次開庭時,審判長給被告和他的律師看了放大的四張馬占山兩耳的照片,馬榮的臉頓時變色,照片清晰地表明,馬占山雙耳既無「拴馬樁」,也無動過手術的痕跡。
紀清漪在法庭上大獲全勝,法院隨即作出判決,馬榮因「侮辱及毀人名譽罪」拘禁六個月。
但馬榮及其律師並不甘心,其律師辯稱,此事事出有因,他的當事人為什麼拿出明顯不利於自己的證據。而且像這類小手術,因為年代久遠,加上手術成功,完全可以不留痕跡的。此案過去數年後,也有馬占山少年時代的友人回憶,馬占山耳朵上依稀長過小肉瘤。還有,馬榮被判拘禁後,旋即釋放,據說也是馬占山的意思,不願為難這位失子的老人。再加上此案背後的故事,馬榮究竟是為了尋子還是有人策劃,有意識敗壞馬占山名譽,都成了不解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