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德械師和正規德軍步兵師相比到底差在哪裡?
一個近幾年來老生常談的話題,就是所謂的抗戰國軍德械師,一度在網上廣泛地被批為圖有其表的「德盔師」。批判與評價國軍德械師的標準有很多,不妨與德械師的師傅——正規德軍步兵師來加以比較,看看這些德械師是徒有其表的「德盔師」,還是精簡版卻功能齊全的「山寨機」。
這篇文章,不妨我們就將兩支軍隊逐級拆開,為大家描述一個正規德軍師和國軍師從下到上火力配置的比較,看看這個「山寨貨」的紙面數據和貨真價實的官方正品之間差距到底有多大。抗戰爆發時,德式師的編制中滿編狀態最為理想的是中央軍校教導總隊,除此之外的二等德械師就是淞滬抗戰中負責對上海市內租界區攻堅的36/87/88三個步兵師,這三個師可謂是中央軍精華。在此我們就用國軍中的中央軍典範——88師,來與德軍正規39年步兵師加以比較。
班排連級火力比較:同一級別
典型德軍步兵師10人組成,戰術核心是通用機槍。
在此我們用來比較的德軍模板是1939年戰爭爆發前的德軍步兵師編製。德軍最基層戰術單位步兵班的編制為10人,其中一名士官(班長)和9名士兵,班長標準武器自1941年後是一把MP38/40衝鋒鎗。
德軍步兵班戰術核心是機槍,每班都會配有一個3人組成的機槍組(裝備MG34或MG42通用機槍)。除去機槍手和班長,一個步兵班有6人是步兵,裝備98K步槍和手榴彈等單兵裝備。
德械師步兵班配屬一挺捷克造,由於輕機槍火力持續性差等因素,僅充當支援角色。
紙面火力比較而言,國軍德械師的班級火力可以說是略遜一籌。德械師全班共有12人,一挺捷克式輕機槍配2名射手,包括班長在內的10人配有中正式步槍(98K的仿品),輕機槍可以說是步兵班的支援火力而非主要火力,德械師班級火力主體是步槍,並且沒有裝備衝鋒鎗,而裝備有數目較多的衝鋒手槍。(我們常說的駁殼槍)。
德軍50mm迫擊炮由於精度差、成本高、威力不足,在41年後被75mm迫擊炮替代。
德軍步兵班是最基本戰術單位,向上推步兵排下轄四個步兵班、迫炮組和駕駛兵,也就是說一個步兵排有5支衝鋒鎗(排部一支)4支通用機槍,34支步槍,排一級的支援火力是一個3人迫擊炮組,裝備一門50mm迫擊炮。(手槍在此不加以統計)。
而國軍德械師每排下轄3個班,加排部40人,3支捷克式機槍,中正式步槍30支,無衝鋒鎗。支援火力是連轄的3個19人的機炮排,裝備2挺民二四機槍。也就是說從排一級的火力對比來說,雙方差距仍然不是很大。
連一級的作戰單位比較,德軍滿編的39年標準步兵連下轄3個步兵排,一個反坦克炮組和2支補給縱隊。以此來計算,一個連就是12個步兵班,加上連部和排部裝備的武器,步兵連總計16支衝鋒鎗,12挺機槍,130支步槍和3門迫擊炮。連一級加強的火力是反坦克槍組(41年之後逐漸淘汰反坦克槍換為反坦克炮)。
而德械師的連同樣是三排制,每連140人,捷克式機槍9挺,中正式步槍90支,直屬支援武器是8人直屬迫炮班,裝備民二O迫炮2門。相比較而言縮水程度不是很大。
那麼連排一級作戰單位比較來看,國軍德械師在紙面火力,雖然可能略遜於德軍步兵師標準,但是還算是同一級別的東西,那麼到底我們的德械師差在哪裡了?那就是營一級的作戰單位之後的火力比較了。
營級以上火力:相差懸殊
國軍德械師和正規德軍師在營級以上的火力配置上出現了巨大的差距。
德軍150毫米和75毫米步兵炮配屬到步兵營一級,在這一點上國軍無法比擬。
以步兵營編成為例,德軍一個步兵營下轄3個步兵連之外,會轄一個機槍連和1個步兵炮連。這一營級火力配置讓一個營的德軍擁有了12挺通用機槍、6門81毫米迫擊炮(機槍連)2門150毫米步兵炮和8門75毫米步兵炮。
反觀國軍德械師,營下轄3個連,但是配屬的支援單位卻僅僅是1個機炮連,下轄6挺重機槍,2門民二O型82毫米迫擊炮。這樣同正規德軍師營級單位比較而言,不僅自動火力上大打折扣,並且營級單位沒有配屬步兵炮之類的重火器,迫擊炮數量也遠遠無法達到德軍步兵師的編制。在營級火力上,德械師完敗。
團級編制上,步兵團下轄三個步兵營,一個工兵排、1個騎兵排和一個通訊排。可見德軍步兵師步兵團直屬部隊多為輔助部隊,並無加強火力。那是為什麼呢?實際上,步兵師師級單位不僅下轄三個步兵團,還配屬有一個單獨的炮兵團。這個炮兵團出了直屬通信分隊之外,就是三個輕型炮兵營和1個重型火炮營,全團配屬有12門105毫米輕型榴彈炮和12門150毫米重型榴彈炮。
國軍德械師在這一級火力上處在了無地自容的境地。國軍德械師為4團,每2團編為一個旅。每個團下轄3個營,加強火力僅有1個迫擊炮連、1個小炮連通訊連和特務連。這些附屬部隊的重火器包括6門82毫米迫擊炮和6門20毫米機關炮,可以說這些技術裝備僅僅是德軍步兵師的一個零頭。
至於德械師重型火力,直到師一級才裝備有12門75毫米榴彈炮,而這在德軍編制裡營一級就配備。
那麼國軍德械師炮兵單位從何而來?那就得一直數到師級單位。直到師級單位,德械師才配屬一個炮兵營。這個炮兵營擁有12門75毫米山炮(3個榴彈炮連),4門37毫米戰防炮(戰防炮連)、4門20毫米高射炮(高射炮連)。另有工兵營、通訊營等其他輔助部隊。
實際上國軍也曾經購買過德制150毫米重型榴彈炮,但是僅僅裝備於獨立的炮兵團,在淞滬會戰中曾參加過炮擊日租界的作戰。
總結
這樣橫向比較下來,德械師在單兵輕武器和輕型支援火力上並不輸於德軍,但是在營一級武器上,可以說民國時期確確實實吃了沒能完成工業化的大虧。即便是一個紙面上的「德械師」,火炮數量僅相當於德軍的一個營。連排級提供的支援火力除了迫擊炮、重機槍就是更多的迫擊炮重機槍。並且更為要命的是,即便師一級的重火力也往往除了中央軍校教導隊之外幾乎無法保證,這更加劇了重火力短缺的情況。
寫到最後,我們拋開那個時代的限制,平行比較德械師與德軍師之間的武器差距,不難看出除了訓練與軍事素質之外,德械師在裝備上只是有著幾件數量不多的重武器「充門面」,對實際戰鬥力影響並不是很大。而這樣與真正德軍師的橫向對比,讓大家更加真實的看出德械師「徒有其表」的真相,可以說,所謂的德械師,可能人員選拔和素質上來說具有著較高水平,但是武器裝備來說,可以基本算是「德盔」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