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甲午之戰時期日本到底發了多少戰爭財?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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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甲午之戰時期日本到底發了多少戰爭財?

2017年12月31日 戰史風雲 暫無評論 閱讀 112 次

  導讀:甲午戰爭開始後,日本不僅投入了本國幾乎全部的陸海軍,國內兵力空虛,還有更重要的是——日本快沒錢了。為了維持這場戰爭,日本已經花費了臨時軍費兩億日元,而當時日本全年財政收入約6000萬日元。也就是說,為了打這場仗,日本把未來幾年的錢都花完了,整個國家也變成了一個為戰爭服務的機器。在戰爭正式爆發後僅僅三個月內(至1894年11月),日本全國工業生產就減少了一半(51%),商業減少了三分之一(31%),農業生產減少了13%。為了繼續打下去,日本已準備向匯豐銀行借款。

  持久戰對於中國來說是最好的方式,但清廷並不打算打一場持久戰。不這麼做的原因並不是清廷沒有這個想法,而是根本不可能這麼做。對於實際掌權者慈禧來說,李鴻章的淮軍及北洋艦隊都是她的權力基礎,倘若淮軍徹底失敗,只能由光緒皇帝的人來負責指揮戰爭,軍權旁落是慈禧和她的集團所不願意看到的。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從戰爭一開始,李鴻章雖然明知這場戰爭絕無勝算,屬於朝廷帝黨一派的清流言官們又不斷攻擊,背後搞小動作,但李鴻章還是要硬著頭皮打下去。當戰爭進行到有可能為國內的權力帶來洗牌,影響到當權者權力的時候,這場戰爭就必須結束,而不惜代價地求和是不可避免的。

  日本到底發了多少戰爭財

  甲午之戰,中日雙方以簽訂《馬關條約》而結束。而對於2.3億兩白銀(遼東沒割成,另加3000萬兩),日本要求中國用英鎊來支付。為什麼用英鎊呢,當時國際銀價下跌,一兩白銀換得的英鎊減少,通過匯率手段,日本又成功地多搾取了白銀約1500萬兩。此外,日本規定所有賠款必須在3年內最多分8次交清,在全部付清之前,日本不從威海撤軍,清廷還需要每年向日本支付在威海的「駐軍費」白銀50萬兩,三年總計150萬兩。而賠款交清前,是要計利息的。按照規定,清廷在第一次交付後,剩下的賠款日本要按年息5%收取利息。2.3億兩白銀每年的利息就是1000多萬兩白銀。

  除了條約規定的賠款,還有日軍在戰爭中得到的戰利品。據統計,甲午戰爭之中,日軍全軍擁有的野戰炮只有300門,而他們繳獲的大炮有608門。整個甲午戰爭,日軍僅消耗炮彈34.09萬發,子彈124.18萬發,而他們繳獲的炮彈有260萬發,子彈有1745萬發。日軍的戰利品還有很多,比如北洋艦隊沒有沉的軍艦,7000多支13連發毛瑟步槍。368匹馬被日軍牽回了日本,1.7萬石軍糧被日本人運了回去,其他的在清軍軍營中繳獲的軍餉——金磚、金幣、銀錠,很難統計。

  據說,有人專門做了一項研究:日軍僅在戰利品這一項上的收入就在8000萬至1億兩白銀之間。總的來說,日本獲得的直接財富在白銀3.3億兩以上,這個數字是兩次鴉片戰爭賠款總額的近10倍,是當年清政府年度財政收入(8000萬兩白銀)的4倍,日本當年財政收入(6000萬兩白銀)的5倍。日本人打了半年的仗,獲得了5年的直接收入。清廷最終在1898年5月,分4次將以上這些賠款向日本全部付清。

  戰後三年間,日本以賠款、贖遼費和威海衛駐軍費等名義從清政府實收到3.47億日元(即中國庫平銀2.3億兩,不包括利息、戰利品等附加收入),大大超過它1896-1898年3年間全國稅收的總和。這筆巨款的具體分配是:2000萬日元歸入皇室的私產,1000萬日元用於備荒,1000萬日元用作教育基金,1200萬日元補助1898年度的一般支出,其餘全部轉入臨時軍費特別支出。日本提前完成十年擴軍計畫,陸軍由7萬人增至15萬人,海軍總噸位由6萬2千噸增至26萬4千噸。甲午戰後的10年,日本經濟發生了以輕工業為中心的第一次產業革命。英國花費80年完成的產業革命,日本只用了30年(1883-1914年)。

  甲午戰爭的影響是巨大的,中國從此被列強徹底輕視,成為東方的肥羊;而戰爭不僅養肥了日本,更助長了日本通過戰爭來牟取暴利的投機心理,由此走上了侵略擴張之路。從此,日本不僅控制了制海權,還徹底擺脫千百年來「中強日弱」「華強夷弱」的心理弱勢,信心大增。6年後,清政府與包括日本在內的列強簽訂《辛丑條約》,中國從此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日本則在軍國主義道路上越走越遠,1931年後發動的侵華戰爭,不過是甲午戰爭的繼續和延伸。

  甲午戰敗,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自殺殉國之際,收到日本聯合艦隊司令伊東佑亨的一封勸降書。書曰:「至清國而有今日之敗者,固非君相一己之罪,蓋其墨守常經不諳通變之所由致也。」旁觀者清,晚清政府自身改革的失敗和腐敗昏聵,注定1894年是一個恥辱的甲午年。牢記教訓,深剖原因,對於我們今天的深化改革特別對如何實現強軍夢,仍具極其特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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