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的仿真槍其實算真槍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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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的仿真槍其實算真槍

2016年08月30日 戰史風雲 暫無評論 閱讀 179 次

  導讀:12月11日,廣東省公安廳舉行了"藍箭3"專案收網行動新聞發佈會。省公安廳刑偵局副局長李世華通報,11月28日至30日,廣東警方共出動警力5.6萬人次,收繳槍支1069支,子彈33萬多發,收繳仿真槍4528支、管制刀具約1萬把。3天就收繳槍支1069支,子彈33萬多發!我們身邊真有那麼多非法槍支彈藥?另外收繳仿真槍4528支,那麼持有仿真槍算不算違法或犯罪?

  我國對槍支定義極其嚴格能打穿可樂罐就有可能被認定為真槍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法律、規定定義上的"槍支"--即通俗說的"真槍"。在公安部2010年下發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裡,對槍支認定有詳細的說明:

  (一)凡是制式槍支、彈藥,無論是否能夠完成擊發動作,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

  (二)凡是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包括自製、改制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對能夠裝填制式彈藥,但因缺少個別零件或銹蝕不能完成擊發,經加裝相關零件或除銹後能夠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

  (三)對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按照《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GA/T 718-2007)的規定,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前兩條無須多言,一般民眾、特別是軍迷需要關注的是第3條,"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所謂"槍口比動能"是指彈丸出膛後、在槍口附近位置時具有的動能與彈丸橫截面積的比值,單位為"焦耳/平方厘米"。

  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一個極其嚴格的數值。具體說,一般仿真槍所用的6毫米塑膠BB彈,最輕的規格為一顆0.2克,其槍口比動能要不大於1.8焦耳/平方厘米,槍口速度必須在74米/秒以下,彈丸動能必須在1焦耳以下。形象一點,使用塑膠BB彈的仿真槍,只要能在近距離雙面擊穿鋁制可樂罐,它的彈丸動能就已經在2焦耳以上,很有可能被認定為"槍支"。

  這個威力水平許多仿真槍都能達到,一些從國外進口的仿真槍更是遠超這一水平。從以往的新聞來看,公安機關每每搗毀一個銷售仿真槍的窩點,基本每個案件中繳獲的仿真槍都有過半數威力超標、被認定為"槍支",而涉案人往往都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被刑事拘留,乃至判處有期徒刑。

  當然,我國一些法律人士也對現行的槍支認定情況提出質疑,即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並不是人大通過的司法解釋,作為槍支認定的法律依據並不妥當。而我國現行的《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本法所稱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何為"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這又確實過於模糊。

  製造、銷售仿真槍也是違法行為外形相似也可能算作仿真槍

  達到1.8焦耳/平方厘米很容易,那如果槍口比動能確實是低於1.8焦耳/平方厘米的仿真槍呢,持有是否違法?

  《槍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條非常明確——"嚴禁製造、銷售仿真槍"。

  《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又規定,製造、銷售仿真槍的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裡法律上也有不明確的地方,1、究竟製造、銷售仿真槍是否會構成犯罪?什麼情況下會構成犯罪?2、持有仿真槍算不算違法?

  筆者無法從現行法律條文中找到答案,但既然法律上都"嚴禁製造、銷售仿真槍"了,那麼持有仿真槍也算是不合理的行為吧。而且,前面說到現在的仿真槍很容易被認定為真槍,廣大軍迷、喜歡槍的朋友還是忍痛割愛為好。

  另外公安部對仿真槍認定也很嚴格,2008年印發的《仿真槍認定標準》如是說:

  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仿真槍: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構成要件,所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的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數)、大於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數)的;

  (二)具備槍支外形特徵,並且具有與制式槍支材質和功能相似的槍管、槍機、機匣或者擊發等機構之一的;

  (三)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近似,並且外形長度尺寸介於相應制式槍支全槍長度尺寸的二分之一與一倍之間的。

  這裡面致命的也是第3條,即便彈丸動能不到0.16焦耳/平方厘米(實際上基本沒有槍口動能不到0.16焦耳/平方厘米的BB彈發射槍),只要外形近似,大小達到真槍的一半以上就能算作仿真槍。嚴格說起來,你用木頭做成AK-47突擊步槍的形狀,長度超過435毫米(AK-47的長度為870毫米),就可能被算作仿真AK-47了。根據筆者觀察,就算通俗上不被當作仿真槍,而被作為兒童玩具的玩具槍,許多外觀尺寸也超過真槍的一半。

  條文上過於嚴苛的法律、規定,在實際執行上必然會出現"有法不依"的情況。這不,在網上搜尋,仍可以看到許多與真槍1:1比例大小、外觀上很相似的橡膠模型槍在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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