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璇解密「南海撞機」:美國道歉信六次易稿
2001年4月1日上午,美國一架EP-3軍用偵察機又飛到我國海南島東南海域上空活動。我空軍兩架殲-8戰鬥機立即起飛對其進行跟蹤監視。9時07分,正當我方軍機在海南島東南l04公里處正常飛行時,美國的偵察機違反飛行規則,突然大角度轉向,撞上我方一架軍機,致使飛機失控墜海,飛行員王偉失蹤。受損的美機則在未經過許可的情況下,進入我國領空,並降落在海南陵水軍用機場。按國際慣例,我們對美國偵察機上的24名美方人員進行了安置。
道歉信六易其稿
中國對此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在我們的壓力下,美方開始讓步了,但步子邁得很不情願。
2001年4月5日晚,美國駐華大使普理赫給外交部送來了一份以普理赫名義寫給我的信,算是美國政府給中方的道歉信。
我們要求美方必須滿足三項要求:一是美方必須以適當的英語措辭,對事件本身、中方飛行員和飛機損失及美機未經許可進入中國領空並降落中國機場,進行道歉;二是在飛機降落問題上,美國人必須承認「未經允許進入中國領空」;三是美方應對中方妥善安置機組人員表示感謝。
但是,在信件第一稿中,美方僅輕描淡寫地對中國飛行員的失蹤表示「關切」,對於其他兩項內容也未能滿足我們的要求。
看到我們的態度非常堅決,美方不得不再次軟化立場,表示願意和中方探討修改措辭,滿足中方要求。
4月6日上午,美方遞交了第二稿。在這一稿中,美方對王偉家屬、朋友和戰友表達了遺憾,但同時又稱美國政府不能對此「事故」道歉。對美方的頑固態度,我們再次堅決頂回。
4月6日晚,美方遞交了道歉信的第三稿。7日上午,我們再次對道歉信的內容提出意見,要求他們修改。我們明確告訴美方,如不按中方意見進行修改,中方決不接受。
美國人無路可退,不得不再做修改,於當天中午,向我們遞交了道歉信的第四稿。在這一稿中,他們接受了美國應向中國人民道歉的要求,但又稱,中方應允許美方在不遲於5月7日前,將美機運離中國。美國人居然給我們提出了條件。這是不能接受的。我們決定再做交涉。
4月8日,周文重部長助理同普理赫大使又先後進行了兩輪磋商。當晚,美方向我們提交信件第五稿。這一稿在表示歉意時加重了語氣,相關表述都改用「very sorry」(深表歉意)的措辭。美方還接受了在信中增加「未經許可進入中國領空」的內容、對中方妥善安置美方機組人員表示感謝,並且去掉了「中方應允許美方在不遲於5月7日前將美機運離中國」的內容。
這一稿基本符合了我們的要求。當晚,美方又應中方要求,在對信中的一些措辭進一步修改後,向我們提交了新的道歉信。這是美方向我們提交的第六稿。
在這次圍繞「撞機事件」的鬥爭中,焦點是道歉問題。因此「道歉」一詞變得重要、敏感。在英文中主要的詞有三個:「apologize」、「sorry」和「regret」。專家們認為,其中最正式的是「apologize」;其二是「sorry」;語氣最弱的是「regret」。
另外,如果一國政府對另一國政府說「sorry」則肯定是「道歉」。如需加重語氣,可在前面加「very」或「deeply」等修飾詞。
就美方道歉信內容達成一致後,雙方商定於2001年4月11日由美國駐華大使普理赫代表美國政府正式遞交中方,我(唐家璇)則代表中國政府接受道歉。
EP-3「大卸八塊」
經過與美方的較量,圍繞「撞機事件」的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事情並未結束,下一階段將轉入如何處理美方飛機的問題。
會談一開始,他們竟然聲稱「撞機事件」責任在中方,要求盡快歸還美方飛機,允許美方派人查看並修復美機,還為美國派軍機到中國沿海進行偵察飛行無理狡辯。談判中,對一些具體問題,儘管前一段中美雙方已經談得差不多,甚至已經定下來了,他們也居然全盤推翻。
我們當然據理駁回,並對他們進行「再教育」。我方談判代表告訴美方,要想解決問題,就必須充分認識事件的嚴重性,採取務實和建設性的態度,對中方的要求做出積極反應,以利於事件的妥善解決。否則,免談!
最後,美國人考慮再三,不得不提出將飛機拆解後再運走的方案。他們決定從俄羅斯航空公司租用一架安-124型遠程重型民用運輸機,把拆卸後的美國飛機運走。我們同意了這一方案,並表示願意向美方提供必要協助。
最後,這架EP-3飛機被大卸八塊運回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