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兒原是千年騙局!24孝中的郭巨埋兒真相
東晉學者干寶的《搜神記》裡,有一則「郭巨埋兒得金」的故事,文章不長,但信息量很豐富。
曰:「郭巨,隆慮人也,一雲河內溫人。兄弟三人,早喪父。禮畢,二弟求分。以錢二千萬。二弟各取千萬,巨獨與母居客舍,夫婦傭賃,以給公養。居有頃,妻產男。巨念舉兒妨事親,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兒孫,減饌,二也。乃於野鑿地,欲埋兒,得石蓋,下有黃金一釜,中有丹書,曰:『孝子郭巨,黃金一釜,以用賜汝。』於是名振天下。」[1]
這故事很有意思。
第一,中國人的道德是以別人不道德為犧牲的。比如孔融讓梨,我兒子小時候看了就很不滿意,曾專門寫文章批駁過,大致意思是說:你家大貴族,就不缺那個梨,你自己不喜歡吃也就罷了,非得讓讓哥、讓讓弟的,結果全天下都知道你哥、你弟吃了你的大梨了,讓人家哥倆永遠蹲在歷史的角落裡灰頭土臉的,你好意思啊你。這裡的郭巨也是這樣的。錢都給了兩個弟弟不說,還讓兩個弟弟都落個不養娘的惡名聲。你自顧自出大名,讓那倆既貪財又不孝順的兄弟蹲在歷史的角落裡灰頭土臉,情何以堪呵。
第二,中國人自己講道德,更是以缺德甚至違法的方式來的。比如趙氏孤兒,在《史記》裡是「謀娶他人嬰兒」,在元雜劇裡變成了程嬰的親生兒子。不管誰的孩子吧,爾們大人為了自己所謂的道義,就可以隨便處置別人的生命?同樣,郭巨也是這樣的德性,你說那孩子雖然叫你爹,但人家畢竟是一條獨立的人命。兒子跟你娘搶食,難道你就不吃飯?你所能做的,頂多是自斃,哪有權利剝奪兒子的生命呢?直讓人感歎,難不成所謂的家國同構就體現在,家長也是皇帝,兒子就是他的臣子,高興了賞他些吃的,不高興了賞他去死?
郭巨埋兒的故事後來進了郭守敬的二十四孝,變成這樣的了:「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2]
這個版本也有意思。
第一,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云云,用現在的術語來講,母親是絕版,而兒子可以有很多備份,這就是中國人粗養孩子的傳統思維吧,養孩子比種地還粗獷,多撒種,哪個長成算哪個;或者說跟抽彩票似的,多抽,窮抽,其中有一個孩子能出人頭地就算抽中了。
第二,可憐的中國人,從古至今,沒有給自己爭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所以只能以邪制邪,以毒攻毒,拿孝道來捍衛私有產權了。
不管哪個版本,它都是很嚇人的。
第二,中國人自己講道德,更是以缺德甚至違法的方式來的。比如趙氏孤兒,在《史記》裡是「謀娶他人嬰兒」,在元雜劇裡變成了程嬰的親生兒子。不管誰的孩子吧,爾們大人為了自己所謂的道義,就可以隨便處置別人的生命?同樣,郭巨也是這樣的德性,你說那孩子雖然叫你爹,但人家畢竟是一條獨立的人命。兒子跟你娘搶食,難道你就不吃飯?你所能做的,頂多是自斃,哪有權利剝奪兒子的生命呢?直讓人感歎,難不成所謂的家國同構就體現在,家長也是皇帝,兒子就是他的臣子,高興了賞他些吃的,不高興了賞他去死?
郭巨埋兒的故事後來進了郭守敬的二十四孝,變成這樣的了:「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2]
這個版本也有意思。
第一,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云云,用現在的術語來講,母親是絕版,而兒子可以有很多備份,這就是中國人粗養孩子的傳統思維吧,養孩子比種地還粗獷,多撒種,哪個長成算哪個;或者說跟抽彩票似的,多抽,窮抽,其中有一個孩子能出人頭地就算抽中了。
第二,可憐的中國人,從古至今,沒有給自己爭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所以只能以邪制邪,以毒攻毒,拿孝道來捍衛私有產權了。
不管哪個版本,它都是很嚇人的。
魯迅小時候,長輩送他一本《二十四孝圖》。小傢伙高興壞了,可一看內容,有些傻眼。他說他當時最反感的故事之一,就是郭巨埋兒。他說:「至於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3]
魯迅太早慧了,擔心他爹要做孝子呢。幸虧還沒窮到那種地步,否則飯桌上他爹要多看他幾眼,這孩子心裡不知如何犯嘀咕呢。
這裡我想說的是,其實最犯嘀咕的是我。
作為一個林縣人的媳婦兒,我一直對這個故事耿耿於懷——所謂的林慮人,就是林縣人,以至於我想起這事來就拿老公開涮:你們林縣居然出產郭巨這種玩藝兒?男子漢大豆腐,有這樣為人夫為人父的麼?他咋不自己先餓斃他自己呢?老公平時脾氣挺大的,但攤上這事兒他只有嘿嘿嘿。不過我心裡還是不順,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小冊子:《河南民間文學集成·安陽故事卷》,其中載有河南林縣橫水鎮一老農講述的故事:《郭巨真孝母假埋子的傳說》。這故事太有意思了。
第一,郭巨埋兒的故事,出自林縣三孝村,至今村東頭石券門上,還刻著「郭巨故鄉」四個字。
第二,郭巨兄弟三個,從小沒了爹,日子窮得叮噹響。郭巨上山砍柴,上集賣柴,認識了一些響馬,跟著他們打家劫舍,有一天夜晚,送回家一些糧食,他娘一看就知道不對,跟兒子說:「咱人窮志不短,凍死不烤燈頭火,餓死不吃昧心食,有神靈保佑,老天爺長著眼哩。」郭巨跪下說,娘,俺不打劫窮人,俺專整有錢的孬種咧。但他娘就是不同意他再干了。
第三,三兄弟先後成了親,小兄弟倆要分家,郭巨說,男不在分家,女不在陪送,家產俺不要,都給你們,俺是老大,娘歸俺養。
第四,郭巨和妻子賃房獨居,幾年後生了個兒子,名叫郭存。郭巨每次從集上賣柴回來,總要給娘買個燒餅,可娘捨不得吃,總是讓給孫子,於是郭巨就怨恨兒子,不該爭奶奶的嘴。
第五,郭巨跟同夥們跑河北做了一迴響馬,發了大財,回家到覺得既沒法對付娘,又沒法對付鄰居,那個年代沒有改革開放,先富起來的人,他自己都會良心不安的,何況是明搶暗偷的。左思右想,整出一個好主意,郭巨把這筆財換成金子,裝到一個小鍋裡,在上邊寫了兩行字,埋到了村外。然後回來跟老婆唱戲,要埋兒子云云。老婆拗不過他,只好背著娘,讓兒子吃頓好飯,穿上新衣,抱著孩子跟著丈夫,來到了村頭小河邊,喏,就是小芳和城裡哥哥約會的那個地方。
第六,郭巨假裝刨啊刨,那鍋就刨出來了,上寫:「天賜郭巨,神不能佔,鬼不能奪」。倆人掀開鍋蓋一看,一鍋金子耶。正在傻眼間(實際上就傻婆娘真傻眼兒,老公是在裝傻),娘哭著跑過來了,一瞧也傻眼了。於是郭巨乘勢說:「娘,咱人窮志不短,凍死不烤燈頭火,餓死不吃昧心食,這金子咱不能要。」娘說:「傻孩子啊,這是天賜給咱的,咋能不要咧?還不趕緊謝謝老天爺。」於是三個人一起跪下叩頭,謝天謝地恩!
第七,故事很快傳出去了,於是皇帝封郭巨為孝子。後來這個村就叫埋子莊。又在村邊立了碑,修了廟,豎了牌坊,建了墳墓。至今姚村北邊中學院裡還有郭巨墓。
第八,「他的故事祖祖輩輩傳下來,至於郭巨當過響馬的事兒,寫書人認為一個大孝子做過強盜,太不好聽,就省去不寫。所以後世的人們,都知道他真孝母的事兒,很少有人知道他假埋子的真象。」[4]
看完這故事,我長出一口氣。這應該是目前我能看到的有關郭巨埋兒的最合理的解釋了!而且這些解釋還特益智:
第一,神州大地若再橫空出世什麼模範典型,特別是由政府鼓搗的那些,大家就會多個心眼,不會輕易的信邪了;
第二,魯迅那樣早慧的小朋友不用再害怕了,郭巨這種真正坑兒的爹是不存在的;
第三,以後俺再也不開涮老公了,人家郭巨,原來不是那麼戳種嘛(林縣罵人話,兩大系列,一系列全是「種」字,比如戳種、俗種、賤種、孬種;一系列全是「孫」字,比如龜孫、鱉孫、淒孫、孬孫等)。林縣男兒畢竟是林縣男兒,這行為藝術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一句話,俺們河南人才不傻哩,只有俺們河南人騙人的份兒,沒有別人騙俺們河南人的份兒!哼!
第四,最不傻的是郭巨她娘,老太太賊精賊精的,平時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主要是一針一線不在她眼裡而已。一旦「江山如此多嬌」,掉下來的全是金子,她馬上「天與弗取,反受其咎」、「君權神授」、「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了,中國多少竊國大盜,用的都是這手呵,隨便扯個淡,合法性與正當性就都有了!郭大娘,你真正的孝子賢孫很多呵!
第五,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僅限於英雄身邊的群眾。而英雄身邊的群眾限於多種原因,又發不出聲音來,於是遠處的龐大的群眾對英雄就形成了仰望之勢。一旦有個狐疑的,不想仰望的,其他群眾馬上衝過去,唾而棄之。中國的歷史與現實,就是這樣鑄成的吧!不是坑兒,實在是坑爹!
最後畫蛇添足一句,因為太喜歡《郭巨真孝母假埋子的傳說》這一故事了,所以《河南民間文學集成?安陽故事卷》這本書俺就準備貪下了——本來是我一位世兄的,讓我給他修改文章,才把書借我的,但我理直氣壯地告訴他,那書我不還你了。他說,興訛呢不是?我說,讀書人的事,不叫訛。那個,你看看人家郭巨、郭大娘,竊金劫銀都能鼓搗成感動中國的千年人物,我訛個書又算啥呢!
註:
[1](晉)干寶:《國學經典?搜神記》,吉林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189頁;
[2]王芸廷:《中華孝德故事?附錄古代二十四孝》,河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34頁;
[3]魯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圖》,《魯迅全集?第二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62-263頁;
[4]牛俊才講述,牛安民采錄:《郭巨真孝母假埋子的傳說》,《河南民間文學集成?安陽故事卷》,中原農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2-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