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何這麼弒殺:因其小時候的遭遇仇視貪官?
枉殺功臣,歷朝都有,但只有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創下了歷史之最——殺得最多,殺得最冤,殺得最絕!
朱元璋為何如此嗜殺,如此狠毒?後世評說者做出了許多有力的推斷。
有的人認為,明太祖馬上得天下,猛將如雲,謀士如雨,南征北戰,都是能撐得起一方天地?角色。但他的太子皇孫都溫順柔弱,他擔心一旦他百年歸山,他的子孫無法控制局面。
據史載;太子朱標對朱元璋的濫殺無辜不以為然,曾多次勸諫。有一天,朱元璋把一根長滿尖刺的荊棘條扔在地上,叫朱標撿起來,朱標左觀右看,無處下手。朱元璋笑了,他說:「這根荊棘條不好拿吧?假如我替你將那些尖刺削光磨平,豈不是很好拿了嗎?——現在我所殺的,都是將來有可能威脅到你的皇位的人,我把他們除了,是在為你造莫大的福啊!」
可見,他的濫殺功臣,是在為大明王朝消除隱患,以確保他子孫後代皇位的安全。
有的人認為,朱元璋出身草莽,早年浪跡江湖,深知貪官污吏強取豪奪之惡,草民深受欺凌投告無門之苦。他仇視權貴,仇視壓迫,仇視陰謀,他想建立一個官吏奉公守法、百姓安居樂業的清明世界。
登基前夕,戰亂未定,他就任命李善長為律令總裁官,會同楊憲、劉基等二十人負責制定法律。他自己也「每御西樓,召諸臣賜坐,從容講論律義」,逐條審議,然後頒布執行。洪武六年(1373),他又派刑部尚書詳定《大明律》,「每奏一篇,命揭兩廡,親加裁酌」,總計六百零六條,頒布執行。
他是一個以法治國的嚴厲的君主,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法律前人人平等」。有一例,還是戰爭時期,糧食緊張,朱元璋曾嚴令禁酒。大將胡大海的兒子犯酒禁,當斬。都事王愷進言:胡大海正在前線拚殺,可饒。朱元璋大怒道:「寧可胡大海反了,不可壞我號令!」說罷,竟自己抽刀把他殺了。這與他冷冷地對胡惟庸說「殺人償命」,有異曲同工之妙。
而那些功臣勳舊則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天下是自己血拼出來的,他們和朱元璋共過生死患難,是同一條戰壕的戰友,那些法令條文是管束小民的,與他們毫不相干。他們驕恣橫暴,為所欲為。史載:洪武三年,「時武臣恃功驕恣,得罪者漸眾」;洪武四年,「時諸大臣所賜公田莊佃,多倚勢冒法,凌暴鄉里」。洪武六年,朱元璋敕令工部專門鑄造了申戒公侯的鐵榜,規定公侯人家倚勢凌人、奪侵田產財物,和私托門下、隱蔽差徭的,都處斬罪。
但他們在鐵榜之後,仍不收斂。如藍玉,蓄莊奴假子數千,魚肉鄉里,嘗占東昌民田,御史依法提審,藍玉竟一頓亂棍把他打走。又令家人販購雲?私鹽,阻壞鹽法。又如郭英,私養家奴百五十餘人,又擅殺男女五人。周德興(與朱元璋同村)營宅第逾制,趙仲中城破遁逃,等等。
朱元璋曾說:「奈何胡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以猛、以嚴治國,是朱元璋的既定方針,這些人觸犯法令,實是罪有應得,根本不存在嗜殺或濫殺的問題。
還有人認為,朱元璋一生受到了太多的精神衝擊,地位的卑下、處境的惡劣、戰鬥的艱苦、犧牲的慘烈,在他的心裡留下了太多的創傷。一旦黃袍加身,過大的落差使他有恍然若夢之感。他常常幻想這不是一種真實的存在,唯恐得而復失。自卑?恐懼、危機意識糾結在一起,在他?精神上形成了一種變態的被害妄想。他是一種偏執型的人格障礙者,時時犯疑心病,到處安插耳目,遍佈特務網,到頭來仍然是惴惴不安,心神不寧。在日益加劇的恐懼感的追迫下,經歷了長期戰爭歲月的洪武皇帝,本能地傾向於一種較為徹底的解決辦法——從肉體上消滅他想像中的潛在對手,這就是他一再地製造冤獄,有計畫地進行大規模屠殺的根本原因。
一人犯罪,按一家一族進行屠殺。梟示、凌遲、剝皮、抽筋,以及刷洗、抽腸、黥刺、剕、劓、閹割、挑膝蓋等名目繁多的非刑折磨。從朱元璋致人於死命的方式方?的選擇上看,他早已墮落成樂於用他人血污來填補自己精神空虛的虐殺狂。
弗洛伊德在《心理分析所遇到的性格類型》一文中指出,這一類的精神病患者是「被成功毀滅的人」。
焦躁,狂怒,精神失控,疑心病,恐懼,被害妄想,終日追蹤著朱元璋,折磨著他,直到他生命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