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畫家張問陶的另一面:通過心理戰屢破奇案
清朝乾嘉年間的張問陶不只是詩畫大家,也是貨真價實的一代神探,他的斷案方式也充滿著心理戰的鋒芒。
據《清類稗鈔》的「獄訟類」記載,張問陶以翰林的身份到山東萊州當知府,恃才傲物,對山東巡撫很無禮,巡撫大人心裡不爽,但朝廷官員對巡撫說:別看這小子狂傲,可他真的有才,不會耽誤老百姓的事,「張守雖書生,尚不誤民事」。巡撫不信,就拿一件棘手的案子來考驗他。
是一件什麼樣的案件呢?原來萊州府有個江洋大盜,已經被關押,但此人性情狡猾,喜歡翻供,而且翻供不止一兩回,弄得審判官十分頭疼,「承訊官皆莫可如何」。
看來封建社會審案,也不是像影視裡往死裡打那麼簡單,嫌疑犯也會耍手段,讓審判官頭痛。
張問陶接了這個燙手山芋,該怎麼處理呢?他下了軍令狀:三日可結案。至於審訊手段,不要棍子夾子,也不要驚堂木,就要浙江金華肉乾脯一大盤,紹興佳釀一大甕就行了。接下來,巡撫等人就躲在屏風後觀摩。
張問陶叫一個書僮暖酒,一個書僮執酒壺,一個書記員在暗處記錄,自己則左手把杯,右手翻案牘,喝著酒吃著肉脯,將嫌疑犯叫過來,也不審問案情,只管聊家常。以下是三天的聊天記錄。
小結:
張問陶用大刑伺候相威脅的手法帶有時代局限性,當然是不可取的。然而,他的高明之處在於能夠以喝酒聊天的輕鬆方式進行一次隱蔽的測謊實驗,讓對方在放鬆警惕的情況下,充分暴露信口胡言的本質,因為撒謊者在毫無預備的情況下,是不會用心記住所撒過的謊言的。這次測驗,至少讓對方的誠信沒能經過考驗,但能不能以此定案,就不敢說了。
我們要學會的是,如果對某個人的誠信度懷疑,我們可以用心記住對方說過的話,看日久以後,向對方提到同一件事時,口徑是否統一。
第一天
問:你是郯(tan)城人嗎?答:是。
問:今年多大啦?答:37歲。
問:住鄉下還是住城裡?答:城裡。
問:爹娘在嗎?答:父母雙亡。
問:有兄弟姐妹嗎?答:兄弟三個,俺是老大。
問:有老婆孩子嗎?答:兩個兒子,老大十八歲,能打獵了,老二今年十三歲,還不能打獵。
問:你從事什麼行業?答:無所事事。
結尾:吃完肉,喝完酒,退堂,不作任何結論。
第二天
問:你是郯城人嗎?答:是。
問:今年多大啦?答:今年39,明年40。
問:住鄉下還是住城裡?答:鄉下。
問:爹娘還在嗎?答:爹早沒了,俺娘早被他休了。
問:有兄弟嗎?答:弟兄三個,俺是老二。
問:有老婆孩子嗎?答:一子一女,都還是兒童。
問:幹啥工作?答:務農。
結尾:吃完肉,喝完酒,退堂,不作任何結論。
第三天
問:你是郯城人嗎?答:是。
問:今年多大啦?答:去年40歲,今年41啦。
問:住城裡還是住鄉下?答:有時候住城裡,有時候住鄉下。
問:還有爹娘嗎?答:老娘還在,七十多歲了。
問:有兄弟嗎?答:兩個哥哥都死了。
問:有老婆孩子嗎?答:就一個兒子,還抱在手裡呢。
問:干的啥職業?答:有時候打魚,有時候砍柴。
結尾:張問陶把肉也吃完了,酒也喝完了,撤掉飯桌,忽然翻臉,擺出三天來的聊天記錄,厲聲說:你小子不老實,別看這幾天我問的全是家常話,可是我都有記錄,除了你是郯城人這個回答保持一貫之外,其他全是瞎說胡說,一會兒39歲,一會兒41歲,一會兒父母雙亡,一會兒老娘健在,今天是種地的,明天是打魚的,連住的地方都不統一,「三日所答,前後迥不相符」。這三天的考驗,說明你是個信口雌黃,隨時隨地都在撒謊的不可靠的人,說明你的可信度很低,以前的翻供也是信口胡說。你要是個真好漢就招供了,不然就大刑伺候。
狡黠的巨盜無話可說,於是如實招供,終於能定案。萊州府和山東人對張問陶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