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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吸血鬼:暗夜裡尋找生命

2016年03月31日 真實恐怖事件 暫無評論 閱讀 224 次


第一章:血的情結


蠱惑人心的血


  人類創造了許多在夜裡活動的精靈,其中,吸血鬼獨具特色;她是殭屍,必須吸活人的血才能永遠生存下去。吸血鬼應該是產生於與血有關的幻想--血這寶貴的液體是生命力的象徵,人若因受傷失血,便有性命危險。這種關於血的觀念可以追溯到人類的遠古時代,看來是不會錯的。第一個可靠的記載,是在中亞波斯發現的一隻史前的陶罐,罐上有一幅畫:一個男人和一個想吸他血的魔鬼搏鬥。後來,巴比倫的女妖利利圖(Lilitu)以吸兒童的血聞名,這個傳說距今也有好幾千年了。還有一些作家認為,關於吸血僵 的傳說,最早產生在公元前6世紀的中國。在地理和年代方面,我們無需詳盡考證,便可以知道,自古以來,人類就在想像的世界裡杜撰出無數渴血的精靈。無論是在中國人、印度人、馬來人、還是波裡尼西亞人、阿茲特克人(Azteque)或愛斯基摩人的社會裡,都有這方面的證據。這些精靈嚴格說來,並不能稱為吸血鬼:吸血鬼乃是歐洲文明的產物。古希臘文化是歐洲文明的搖籃,而發端於猶太人信仰的基督教傳統,又是歐洲倫理法典的基礎,所以我們應該到這些古文明當中,去尋找吸血鬼的起源。


  古希臘羅馬神話裡的鮮血和死亡


  古希臘人在鮮血和冥界間建立神秘的關聯。古希臘史詩〈奧德賽〉(Odyssee)第11卷裡,希臘戰士尤里西斯(Ulysses)祭獻綿羊的血召英雄們的亡靈。占卜者蒂雷西亞斯(Tiresias)、他的母親,以及其他死者,在飲了祭獻的血後都暫時恢復生氣活力,與尤里西斯交談起來。把鮮血和冥界連繫在一起的觀念,在基督教盛行以前,看來是頗受重視的,所以古希臘羅馬神話裡有許多吸血的神,它們的外貌像女人,例如人面蛇身女怪和半鳥半人女妖是人頭鳥身,會到搖籃吸新生兒的血,或讓睡夢中的年輕人元氣盡失。恩浦薩(Empusa)是幽靈之神赫卡忒(Hecate)的侍女,一個長著銅腳的惡魔,可以隨時化身為漂亮的少女,誘惑睡夢中的男人。彌亞(Lamia)是埃及王柏洛斯(Belos)的女兒,她的幾個孩子被眾神之父宙斯(Zeus)的妻子赫拉(Hera)殺死。拉彌亞為了報仇,於是變成怪物,吞吃兒童或者吸他們的血。
人面蛇身女怪、銅腳惡魔和半鳥半人女妖等,與羅馬尼亞西部,特蘭西瓦亞(Transylvania)地方的吸血鬼無直接關係。不過,表示半鳥半人女妖的字「stryge」,與羅馬尼亞人從17世紀以來稱吸血鬼的「strigoi」,兩個字竟有點相似。這些古代世界的神就像現代的吸血鬼一樣,都趁受害者熟睡時吸他們的血;但有一點與現代吸血鬼不同,人面蛇身女怪、銅腳惡魔和半鳥半人女妖都不是殭屍,而是脫離了軀體的神,要誘惑人時能變成人形。這個特點讓人想起基督教時代的女惡魔。這些女惡魔糾纏睡夢中的青年男子,和他們交歡,使他們精疲力竭而失去活力,甚至送掉性命。 「整個肉體的靈魂,就是它的鮮血」


  根據猶太教教士的記載,與人面蛇身女怪相當的利利特(Lilith),是巴比倫女妖利利圖的前身,在創造夏娃之前是亞當第一個妻子。利利特被亞當拋棄以後,就變成眾妖魔鬼怪的女王。她和人面蛇身女怪、半鳥半人女妖一樣,也吸嬰兒的血,也會讓熟睡的年輕男子喪失生氣。在希伯來人眼裡,利利特違反了絕對的禁忌,因為摩西律法禁止吃活物的血:「所以,我對以色列的孩子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以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都會受到懲罰。』」(〈利末記〉,第17章,10至14節)希伯來人對血始終懷有一種複雜的情結,同時把它看成是生命和不潔的象徵。血是身體的靈魂,而生命是神所賜予的,只有上帝才能主宰生死,因此血有神聖的一面。但血同時又與人類的不幸有關:亞當的女伴屈服於魔鬼的誘惑,犯了原罪;因此女人的月經便被視為不潔的傷口,是上帝對夏娃後裔的懲罰。在希伯來人的傳說裡,月經是一切不幸的根源。女人在月經期間不得在公共場合露面,一旦她出現了,就會引起災禍,例如麵包不發酵,酒變酸和穀物歉收等等,而且無論如何不能行房,因為她不潔淨。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血有一種災難性的意涵,凡是有血的地方必有罪惡。



  基督教重振血的聲譽


  〈聖經.新約〉教誨我們,耶穌用自己的血拯救人類。在十字架上殉難前,耶穌和使徒共進最後晚餐,以葡萄酒和麵包象徵自己的血和身體,並說這血有贖罪的價值。〈約翰福音〉甚至強調血產生的功效,以致早期教皇不得不提出意見,反對只從字面上來解釋最後的晚餐。擔心一旦這樣解釋,一些異教儀式可能會死灰復燃,例如用人祭獻,或在儀式上吃人。
772年,法蘭克王國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制服古日耳曼人的一支--薩克森人(Saxon),使他們改信基督教。785年,他頒布了〈薩克森異教徒地區基督教之權利〉的敕令,迫使薩克森人接受洗禮。依這道敕令,凡是把異教信仰與聖餐中麵包和葡萄酒視為耶穌身體和血的想法混為一談,以及大辦人肉筵席的薩克森人,一律處死。儘管有了這些預防措施和禁令,在中世紀的基督教世界裡,血仍然被賦與超自然的能力,而這些能力又得到鬼神學的渲染,由此產生吸血鬼迷信。11世紀,一些巫師和醫生認為血有贖罪的功用,同時濫用對聖母瑪麗亞的崇拜。他們開出的醫治百病和延緩衰老的藥方,竟然是喝處女純潔的血。 死後的生命--附體的鬼魂


  新柏拉圖主義(Neoplatonism)強調極端唯心主義,主張「逃離身體」。這種思想認為人死後還有生命,這是在吸血鬼迷信形成的過程中,基督教所起的另一種作用。身體只是物質的軀殼,所以會腐爛,而靈魂卻能在另一個世界裡繼續生存,以等待在末日審判時復活。罪人若能悔過,尤其是在死前接受塗油禮的儀式,他們的靈魂就能因贖罪而得到拯救。凡是沒有接受臨終塗油的人,或者沒有葬入聖地的人,例如自殺或被開除教藉的人,是注定不會得救的。按照基督教的解釋,這些人就是「受難的靈魂」,既不屬於今生,也不屬於來世。關於鬼魂和吸血鬼的迷信於焉而生。鬼魂和吸血鬼不一樣,鬼魂是不再有肉體軀殼的幽靈,因而對人無害;吸血鬼則是附體的鬼魂,是被煉獄裡跑出來的靈魂所侵佔的軀體。

  吸血的死


  11世紀,有人發現死人的 體離開了墳墓,而且完好無損,一些謠言於是流傳開來。德.普朗西(Collin de Plancy)的〈地獄辭典〉,記載了一個事件:1031年,在法國南部裡摩日(Limoges)開第二次主教會議時,德.卡奧爾(de Cahors)主教說,他的教區裡有個開除了教藉的騎士死了, 體幾次被人在離墳墓很遠的地方發現。北歐的傳說裡,也有吸血殭屍的說法。愛爾蘭的克爾特人(Celt)曾把自己的信仰帶到冰島、斯堪地納維亞諸國和不列顛群島等地,所以北歐吸血殭屍的傳說,可能已與中世紀的基督教結合在一起了。從12世紀開始,在英國用拉丁文寫的編年史裡,例如1193年梅普(Walter Map)所寫的〈法庭瑣事〉,以及1196年德.紐堡格(William de Newburgh)的〈英國國教史〉,都找得到類似的例子。這兩部著作裡有各式各樣的故事,都是關於被開除教藉死人的故事。他們每天夜間從墳墓裡出來,糾纏自己的親人,造成一連串離奇的死亡。可是,打開他們的棺木,仍然可以看到屍體完好無損,而且還沾著血跡。唯一能讓他們不再裝神弄鬼的辦法,就是用劍刺穿 體,再點火把 體燒掉。英國編年史家找不到一個專門的術語來形容這類殭屍,便稱他們「吸血的死 」(cadaver sanguisugus),其實就是後來說的吸血鬼。不列顛群島是最早形成吸血鬼迷信的地方,不過一直到文藝復興時期為止,這種迷信現象還不普遍,並未在當地人的腦海裡留下深刻持久的印象。


  傳染病和迷信一起流行


到了14世紀,吸血鬼迷信才真正形成風氣,主要流傳在中歐的東普魯士(Prusse orientale)、西裡西亞(Silesie)和波希米亞(Boheme)等地。以前,迷信吸血鬼是無關宏旨的現象,現在則蔚為氣候,普遍的程度不下於同時期肆虐的瘟疫,而且與瘟疫結合了。為了避免傳染瘟疫,人們常常不確定病人是否死亡了,便倉促將他們掩埋。幾天後打開墓穴時,會看到保存完好但還沾有血跡的屍體。其實不該把他們想像成吸血鬼,因為這些人在臨終時可能痛苦萬分,想從棺材裡掙扎出來,但徒勞無功,因而受傷流血。後來,在萊恩夫特(Michael Ranft)1728年的名作〈隨意在墳墓裡咀嚼的屍體〉裡,甚至談到了自我吞食。在迷信風炙烈的14世紀,吸血鬼傳說由於瘟疫而廣為流行。1343年,普魯士男爵德.萊登(Steino de Retten)死於瘟疫,葬在德意志古國勞恩布魯格(Lauenbrug)。然而,在他身後,仍有幾個人信誓旦旦,說在墳墓外又見到了他。為了讓德.萊登的靈魂安息,人們只好挖開墓地,用劍一舉刺穿了他的遺骸。


15世紀的兩個凶神惡煞


14和15世紀,吸血鬼迷信在西歐相當罕見。不過在法國,1440年的德.萊斯(Gilles de Rais)事件卻轟動一時。他至今仍與吸血鬼傳說密不可分--法國小說家於斯曼(Joris-Karl
Huysmans)在小說〈在那兒〉(1891)裡,把他描繪成不折不扣的吸血鬼。在英法百年戰爭期間,德.萊斯男爵是聖女貞德(Jeanne d'Arc)的戰友,貞德遇俘之後,男爵隱退於馬什古爾(Machecoul)和蒂福日(Tiffauges)的領地。他後來迷上煉金術,希望在血裡發現點金石的奧秘,以獲得財富和權勢。這些實驗使他喪失心智,把大約三百個兒童折磨至死。其實,德.萊斯這號人物更符合吃人妖魔,或法國童話中,殺害六個妻子的藍鬍子形象,但長長被歸類為「吸血鬼」。比德.萊斯更能代表吸血鬼的,是多瑙河畔瓦拉奇公國(Valachie)的督軍弗拉德四世(Vlad IV)。他有兩個綽號:「特普」(Tapes,施木樁刑的人),以及「德古拉」(Dracula,魔鬼或龍的別稱)。弗拉德曾打敗來自奧圖曼(Ottoman)帝國的入侵者,解救了自己的國家,成為羅馬尼亞的民族英雄。但他是吸血的暴君,為了作樂而把上千萬的人用尖木樁戳死。弗拉德的暴虐行為,替當代的許多編年史家增加豐富的素材,把他寫成一個傳奇人物。現在,他的名字已與吸血鬼分不開了。他的殘忍行徑在四百年後,引起英國作家史托克(Bram Stoker)的注意,寫成〈德古拉〉一書,創造了一則現代神話。

第二章:教會承認惡靈存在


  1484年,義大利教皇英諾森八世(Innocent VIII)批准出版〈武術之 〉。編寫此書的是道明會的兩個修士:斯普朗瑞(Jakob Sprenger)和克拉默(Heinrich Kramer),他們研究調查的對象,是鬼魂、與睡夢中男人性交的女惡魔,以及姦污熟睡婦女的夢魔。有了教皇的背書,教會正式承認世上有殭屍。此舉不啻為一記晴天霹靂,如此一來,各種妖魔鬼怪很快就應運而生了。



  「殭屍」,撒旦的幫兇


  16世紀下半葉,吸血鬼迷信方興未艾,宗教改革運動一展開,這股迷信風也名正言順地蔓延開來。這個時期的人相信,昔日瘟疫流行時在棺木中自我吞食的死人,現在具有魔力,可從遠方讓活人死去。有些人甚至聲稱,他們聽過死人在墳墓裡咀嚼的聲音。德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就曾聽羅赫雷(Georg Rohrer)牧師講過,1552年,在普魯士和西裡西亞興起一項習俗:在死者嘴裡放一個石塊或一枚硬幣,以防死者咀嚼。居民稱這些死人「最初的吸血鬼」(Nachzehrer),這個德文字可譯成「捕食性動物」或「寄生蟲」。在瑞士,喀爾文(John Calvin)和拉瓦特(Louis Lavater)等宗教改革運動的神學家,認為煉獄裡沒有靈魂存在,只能有武術來解釋死人何以會復活。1581年,拉瓦特出了一本關於夜間幽靈和鬼魂的論著,書上提出假設:顯靈的不是死人的靈魂,而是變成死人模樣的魔鬼。對神秘學頗有研究的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也就是後來的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1597年發表了論文〈惡魔研究〉,也採用這個觀點。此後殭屍被認定是魔鬼的幫兇,在歐洲文化中佔有一席之地。 雙手沾滿血腥的伯爵夫人


  17世紀初期,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事,令迷信的匈牙利人異常震驚,那就是1611年巴托裡(Erzsebet Bathory)伯爵夫人的訴訟案。伯爵夫人住在塞伊特(Csejthe)城堡建在一座丘陵頂上,位於喀爾巴阡山(Carpates)的匈牙利山區。她被控挾持了住在城堡附近村莊裡的少女,並把這些可憐的女孩當成屠宰場裡的動物般放血。據當時的編年史記載,受害者有80至300人,實際情況有300人。正如德.萊斯和「特普」弗拉德的例子一般,看不出這案件有任何超乎尋常的現象;沒有人敢斷定巴托裡伯爵夫人是一具殭屍。但是所有的編年史都記載,伯爵夫人在喝受害者的血時非常快樂,甚至把血裝滿浴盆,用來淋浴,以永久保持自己的青春美貌。巴托裡伯爵夫人的丈夫,原本是納達斯第(Ferencz Nadasdy)伯爵,向來以勇敢無畏著稱,總是丟下她在外征戰。伯爵夫人在家閒得無聊,得僕人托爾科(Thorko)慫恿,學會妖術,然後派人劫持一些農家少女,加以折磨。1600年,伯爵去世,伯爵夫人於是更肆無忌憚地胡作非為。助紂為虐的除了托爾科之外,還有她的奶媽尤奧(Ilona Joo)、官家烏依瓦裡(Johannes Ujvary),以及一個名叫達爾維拉(Darvula)的女巫。



  巴托裡伯爵夫人成為傳奇人物


  十年之內,數十名少女鎖在城堡的囚室裡,受盡各式酷刑,並且被放血至死。當地少婦失蹤事件頻傳,引起了流言蜚語。為了查個水落石出,1610年12月30日,伯爵夫人的表兄圖爾索(Gyorgy Thurso)伯爵,率領一隊士兵和騎兵包圍城堡。在臨攻破城堡的那一刻,堡裡都還在進行著血腥殘酷的殺戮。地牢裡除了有少婦的 體之外,圖爾索一行人還發現一些仍然活著的女囚,有些人的身上留下無數針孔,另一些人尚未受刑,看來是打算留著以後慢慢折磨用的。伯爵夫人由於與王室攀親帶故的而倖免一死,但終身監禁在自己的房裡面,窗戶和門都堵死,只留下送飯菜的小孔。她的共犯則一律處以極刑。伯爵夫人死後,城堡也跟著荒蕪,世世代代受人詛咒。巴托裡伯爵夫人事件在匈牙利引起了種種流言,說伯爵夫人死後還在施虐加害無辜百姓,從而成為名副其實的吸血鬼。不管怎麼說,史托克在寫〈德古拉〉這本小說時,顯然受到伯爵夫人這個傳奇人物的啟發。至今,在許多電影和小說中,巴托裡伯爵夫人的吸血鬼形象,出現的次數與德古拉不相上下。 吸血鬼迷信蔓延到東歐最偏僻的地區


  17世紀,是吸血鬼迷信向巴爾幹半島諸國、希臘、奧匈帝國東部和俄羅斯蔓延的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段時期。中世紀時,幾乎整個西歐,包括英國、法國,都流傳著僵的事件,連南歐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也時有所聞。到了16世紀,這類現象在西歐日益罕見,但是在東歐反而興盛起來。


  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有好幾個,首先是社會學方面的:16世紀末和17世紀,東歐諸國人民生活貧困,交通不便,山區更是如此。文藝復興時期的重大發現很難傳到這些遙遠的地方,這裡除了城市的資產階級外,居民大多是目不識丁的農民。因為,旅遊者所講的迷信故事,在這些國家很受歡迎。


  其次是宗教方面的原因:在信奉天主教的拉丁國家裡,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羅馬教廷依靠宗教裁判所,與異端邪說和迷信展開鬥爭。


  然而,在英國這樣信仰新教的國家,在斯圖亞特(Stuart)王朝統治的時代,宗教改革運動過後,政府和教會兩方面開始壓制武術,並且大舉逮捕女巫。


  至於東方的世界裡,實行拜占庭儀式的教會對迷信寬容得多,甚至把吸血鬼迷信納入自己的禮拜儀式中,希臘的「活屍」傳說便是一個例子。


  從活屍到吸血鬼


  希臘很早就流傳著一種說法:死去的人可以使自己的 體不受腐蝕,而且能離開墳墓。希臘人稱這些「活屍」為「vrykolakas」。這些人死後通常都沒有埋葬在宗教儀式祝禱過的土地上,因為他們是自殺或被開除教藉的人。這些受難的靈魂對人無害,只是想離開肉體的軀殼,教會只要取消開除教藉的判決,就能讓他們獲得安寧。這類寄生的殭屍此時還不叫吸血鬼。關於狼人的傳說就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了。希臘人觀念裡的活 ,從16世紀起發生了變化。從詞源上來說,「vrykolakas」這個詞來自斯拉夫語,意思是「狼人」。所以在16世紀的巴爾幹半島諸國和喀爾巴阡山,人們有同一個詞來指不會害人的僵 和危險的狼人。


  至於認為狼人有人形但可以變成狼的迷信,則要追溯到中世紀的鬼神學(demonologie)。匈牙利國王,也是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日耳曼王朝的首領西吉斯蒙(Sigismond),在1414年的大公會議上,促使教會正式承認了狼人的存在。到了16世紀,狼人傳說已遍及整個歐洲,羅馬教廷於是決定展開一次官方調查。從1520年至17世紀中葉,歐洲的變狼妄想患者就發現約有三萬個例子,人數最多的地方是法國,以及東歐的塞爾維亞、波希米亞和匈牙利。


  驗明正身後走進歷史


  將近17世紀末,一則關於狼人的流言傳播開來,說它們死後就變成吸人血的殭屍。西裡西亞、波希米亞、波蘭、匈牙利、摩達維亞(Moldavie),以及俄羅斯等地,都相繼出現了吸血鬼的傳聞,而在希臘,對人無害的活 已變成嗜血的惡魔。當時還沒有「吸血鬼」這個詞,每個國家都用自己特有的詞彙來命名這種寄生動物。吸血鬼事件在各地引起了強烈的迴響,連在西歐的巴黎也議論紛紛。在法國,深受宮廷賞識的雜誌〈優雅信使〉,在1694年發行的10月號還為此出了專刊。


  17世紀末,「吸血鬼」這個名稱還不是約定俗成的名詞,但是在東歐諸國裡,有關吸血鬼的迷信已經儼然成為一種社會現象。不過,這種大恐慌只是由一些謠傳所引起的,沒有見到任何正式的文字記載。要到18世紀初,才有結集成冊的文獻問世,為這種毫無根據的迷信,提供了報告和見證。

第三章:屬於吸血鬼的時代

  18世紀,在啟蒙運動推波助瀾下,理性贏得勝利,各種迷信嚴重受挫。獨獨吸血鬼的迷信大行其道。這股迷信風潮儼然成為社會現象,影響到所有地區,引起了民政、軍事,以及宗教等最高當局的關切。


  18世紀上半葉吸血鬼迷信蔚然成風


  面對到處發生的事件,有關當局不得不採取措施,以維持公共秩序。1710年,瘟疫流行,東普魯士深受其害。有鑒於此,當局乃著手調查經人告發的吸血鬼迷信,甚至把一座公墓裡的墳墓全部打開,好發現釀成災難的罪魁禍首--大家都猜是吸血鬼。因此在奧地利、塞爾維亞、普魯士、波蘭、摩拉維亞和俄羅斯等地,街談巷議的話題全是吸血鬼。其中最聳人聽聞的案例有兩個。一個是名叫普羅戈約維奇(Pierre Plogojowitz)的匈牙利農民。據說他在1725年死後變成了吸血鬼,在基齊羅瓦(Kizilova)這個小村莊裡作怪,害八個人死於非命。另一個也是農民,叫帕奧勒(Arnold Paole)。1726年他從一輛裝乾草的大車上跌下來,摔死後也變成了吸血鬼。帕奧勒被控的罪刑,是造成塞爾維亞梅德韋賈村(Medwegya)的人畜大量死亡。第一個案子有一份官方報告,用德語寫成,存放在維也納檔案館。根據發現手稿的費弗爾(Antoine Faivre)教授的說法,報告中有一個字「vanpir」,是吸血鬼(vampire)這個名詞第一次使用在文獻裡。


  奧帕勒這個案例,比普羅戈約維奇更引人注目,曾經轟動一時。當局於1731年12月開始正式調查此案,由軍醫弗魯肯格(Fluckinger)做筆錄,題名〈見聞與發現〉。後交給海杜克(Heiduques)連隊的幾位軍官,以及其他醫生附屬後,呈送貝爾格勒(Belgrade)的軍事法庭。〈見聞與發現〉於1732年發表,並多次再版,引起西歐統治階層極大興趣。奧地利皇帝查理四世(Charles IV)就十分注意普羅戈約維奇案件的發展情形;法國國王路易15(Louis XV),也曾要求李西流(Richelieu)公爵把調查的正式結果寫成詳細的報告。歐洲媒體也為普羅戈約維奇和帕奧勒大費筆墨。〈拾穗者〉(Le Glaneur)是法國和荷蘭合辦的雜誌,在巴黎凡爾賽(Versailles)很受歡迎。1732年3月3日出版的那一期,詳盡陳述了奧帕勒案件。文中所用的「vampyre」一字,是「吸血鬼」在法語裡首次出現。同一年3月11日的〈倫敦日報〉刊登的一篇文章裡,也用了「吸血鬼」這個詞。


  在這兩個案件和其他類似的案例之後,不少西方人著手研究吸血鬼迷信的問題,寫出一系列論著和文章,在文藝界和大學裡也激起無數的爭議和論戰。 醫生、教士和哲學家的論說


  在此之前,關於吸血鬼的各種說法,主要還是來自口述的傳說、代代相傳的故事,以及各種流言或純粹的胡扯。儘管18世紀是理性主義當道,然而,有些內容稱得上豐富深刻的著作,作者大都是有名的醫生和教士,還是記載了吸血鬼迷信的種種現象,甚且加以編寫和分析。


  1679年,第一部論著在德國萊比錫(Leipzig)出版,書名是〈死者咀嚼現象之歷史和哲學〉,作者是羅爾(Philip Rohr)。他把死者在墳墓裡咀嚼的現象,解釋成魔鬼附身。


  18世紀,有些人贊同羅爾的超自然觀點,另一些人則以理性的名義予以駁斥,把這些現象歸結為迷信和無知。這本書在兩派之間掀起激烈的論戰。此外,萊恩夫特創作的〈隨意在墳墓裡咀嚼的屍體〉,1728年在萊比錫出版後就成為名著。萊恩夫特在書中駁斥了羅爾的論點,認為就算死人能夠影響活人,但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在活人面前現出原形,而魔鬼也不可能進入死人的肉體。


  帕奧勒事件發生以後,坊間冒出許多論著,其中有兩本著作值得一提:一是1732年斯托克(Christian Stock)所寫的〈論吸血的屍體〉,另一是1733年佐普(Johann Heinrich Zopf)的〈論塞爾維亞的吸血鬼〉。


  教會無意中讓吸血鬼迷信成為合理的事


  面對這樣一大批的「科學」論著,教會不可能保持緘默。當時頗負盛名的一本著作,便是出自一位教士之手,他是塞農(Senones)修道院的院長卡爾梅(Dom Augustin Calmet),以註解〈聖經〉聞名。他的書名叫〈論匈牙利、摩利維亞等地的附體鬼魂、被開除教藉的人、吸血鬼或活屍〉,於1746年分成兩卷在巴黎出版。卡爾梅院長的本意是要駁斥吸血鬼迷信,但由於書裡列舉了大量有關這種迷信的例子,流於登錄軼事而稱不上成熟嚴謹的著作。不過,許多歷史學家、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仍對他的書有興趣。此外,一些在教會裡身居要職的教士,在宣傳教會的觀點時,也不時會提到有關吸血鬼的種種傳聞。達萬札蒂(Giuseppe Davanzati)是義大利佛羅倫斯的大主教,寫過〈論吸血鬼〉,1774年出版。最重要的例子是教皇本篤14世(Benoit XIV),原名朗貝蒂尼(Prospero Lambertini)。他的〈天主賜福和福人列聖〉1749年再版時,在第四卷裡用了一些篇幅談到吸血鬼,想以理性來否定它們的存在。在法國,〈百科全書〉的作者們對有關吸血鬼的傳聞十分惱火。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在1787年出版的〈哲學辭典〉裡,對此甚表憤慨;哲學家盧騷(Jean-Jacques Rousseau)則在給巴黎大主教的一封信中,抨擊了吸血鬼迷信。啟蒙運動正值高潮,吸血鬼迷信居然還蔓延開來,他倆感到不可思議。


  西方出版討論吸血鬼迷信的論著,功勞有兩個:第一,這類迷信過去只是旅行者或外交人員的道聽塗說,現在則廣為人知;第二,所有人接受了「吸血鬼」這個名稱。從前,表示「附體的鬼魂」或吸血者的字眼很多,從1732年開始,也就是帕奧勒事件發生以後,大家不約而同改用「吸血鬼」這個詞。此字有「vampyr」、「vampyre」、「wampire」等拼法,相當於拉丁文裡的「vampirus」。


  吸血鬼的主要特徵


  從18世紀開始,吸血鬼有了三個特徵:一、吸血鬼是一個「附體的鬼魂」,而不是在空中遊蕩的幽靈,也不是魔鬼;二、吸血鬼夜間從墳墓裡出來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續還魂後的生命;三、吸血鬼殘害過的人,死後也會變成吸血鬼。


  傳說中的吸血鬼登上銀幕後,形象有了少許改變,有些特點誇大了,有些則簡化了。電影裡,吸血鬼在鏡子裡沒有映像,這不是吸血鬼共通的特徵。只有在屬於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區,人們相信吸血鬼沒有影子,所以也沒有映像,因為映像和影子都是靈魂的象徵,而殭屍是沒有靈魂的。此外,銀幕上吸血鬼的牙齒又長又尖,其實是小說家杜撰出來的形象,電影工作者為突顯影像效果就採用了。「捕食性動物」不必接觸到人,就能致人於死地;吸血鬼不同,它們通常不咬受害者,而從皮膚的毛孔來吸血。電影裡,蝙蝠總是吸血鬼的化身,原因可能是法國博物學家布封(Buffon)1761年時,把拉丁美洲一些吸牛血的翼手類動物chiroptera,又稱蝙蝠)命名為吸血鬼。事實上,傳說中的吸血鬼,能夠變成蜘蛛或蝴蝶等各種動物,也能變成霧氣或麥。很多人以為,大蒜是對付吸血鬼的萬靈丹,其實不然,只有在羅馬尼亞一帶才有這種說法。不過,吸血鬼倒真的只能在夜間出來,雞鳴之前必須回到墳墓裡去。吸血鬼害怕聖水,因為聖水是生命之源;它也怕聖體和十字架。歸根結柢,用木樁扎進吸血鬼的心臟,是結束它萬惡生命的最好辦法,但電影終究只是電影,這一招並不是次次見效。


  如何辨認吸血鬼?


  從18世紀關於吸血鬼迷信的論著,以及19世紀相關的調查中,我們大致可以得出吸血鬼的主要特徵。不過,在歐洲不同的國家裡仍有許多變種吸血鬼。一般來說,吸血鬼埋進墳墓幾個星期後, 體不會變硬,也沒有腐爛。另一個特點是它的毛髮生長異常,亂蓬蓬的眉毛連成一片,手掌也長出毛來。羅馬尼亞的吸血鬼往往有一根長毛的短尾巴,遇到熱氣就會變粗,據說有了這尾巴,吸血鬼就有超自然的能力。在吸血鬼迷信甚囂塵上的時候,為了辨別罪魁禍首,人們牽來一匹毛色純黑或純白的公馬,讓它奔馳在墓地上。這匹馬從未交過尾,駕馭它的人也要是個童男。如果墳墓裡有吸血鬼,馬就會直立起來。墳墓附近的地面上若有小洞口,也是墓裡有吸血鬼的證據,因為吸血鬼會化成霧氣從這些洞口裡出來。吸血鬼和女人結合後生下來的人,能一眼就認出吸血鬼。這種人在塞爾維亞叫作「旺比裡奇」(vampiritch,或vampirovitch),在波希米亞和匈牙利兩地,它們則叫「當比萊斯」(dhampires)。


  變成吸血鬼的方法


  理論上來說,每個人在死後都可能變成吸血鬼,不過某些人特別有可能,例如被開除教藉的人、自殺者、暴死者、巫師、早夭的櫻兒,以及去世後沒有舉行基督教葬禮的人。有些人生來就注定是這種悲慘的命運,例如出生時嘴裡有牙齒,或者「頭上一胎膜」的人(就是頭頂上覆蓋著一塊羊膜或胎盤);眼珠的顏色極深或呈很淡的藍色;長著一頭紅棕色發,像出賣耶穌的使徒猶大(Judas),或者身上長紅斑。這些人死後,在裝進棺材和埋葬時要倍加小心。在羅馬尼亞,當地人用一根釘子釘進死者額頭,把他的身體用針刺穿,或者塗上在聖依納爵(Saint-Ignace)日裡宰殺的豬的油脂;這一天是2月1日,紀念敘利亞安提阿城的主教依納爵。為了防止吸血鬼的靈魂回來附體,要在死人嘴裡放一樣東西,例如在羅馬尼亞是放一瓣蒜,在希臘是放一塊聖餐中的餅,而在薩克森則是一個檸檬。為了不讓 體離開墳墓,大家就把它釘在棺材的底板上。


  在捷克北部蘇台德山區,人們把 體裹在形狀像長襪的線袋裡,吸血鬼每年只能拆開一個網眼。在俄羅斯,棺木裡要放一些罌粟的種子,如此一來,吸血鬼每天夜裡都要數數種子有多少粒。自殺者和開除教藉的人,死後總是埋葬在兩條路的交叉路口上。塞爾維亞人為了使住宅不遭受吸血鬼的攻擊,常常用柏油在門窗上畫一個十字架;羅馬尼亞人則在所有的房間裡都掛上大蒜瓣,還用大蒜擦拭門窗、壁爐和鎖孔。至於在俄羅斯,人們把罌粟的種子或者薔薇的刺,撒在所有通向墓地的道路上,這樣一來,吸血鬼就不得不把它們一個一個揀起來。 「大修」,吸血鬼之死


為了斬草除根,就必須用木樁刺穿吸血鬼的心臟。在俄羅斯是用山楊木,這種木料是用來製作十字架的。其他國家則多半用山渣樹木,讓人聯想起耶穌受難時所戴的荊冠。至於在南斯拉夫的達爾馬提亞(Dalmatia)地區,及阿爾巴尼亞(Albania)的人,倒是用由牧師祝福過的匕首。羅馬尼亞人把這種儀式稱為「大修」(grande reparation),要在拂曉時分進行。主持儀式的人必須用木樁一下子刺中心臟,否則吸血鬼可能復活。如果 體沒有化成飛灰,就用掘墓的鏟子砍掉腦袋,再把屍體燒成灰後隨風飛揚;要不然就把屍體掩埋在兩條路的交叉口上。


  迷信是否已經結束?


  18世紀末,在德國和法國的大學和文藝沙龍裡,吸血鬼迷信仍是重要話題。不過,昔日讓人傷腦筋的超自然事件,現在卻變得罕見了。啟蒙運動帶來的實證主義觀點,在歐洲最偏僻的地區也逐漸普及開來。瘟疫大流行的時代過去後,吸血鬼迷信也漸漸退燒。19世紀仍有關吸血鬼的記載,但已不若以往受人矚目。歐洲工業化之後,人們的生活方式逐漸改變,舊時的迷信都漸漸消失。然而在喀爾巴阡山一帶,吸血鬼的迷信今天依然存在。啟蒙運動鼓吹科學精神和理性思想,消弭了有關吸血鬼的傳聞,卻未能阻止人在想像世界中賦與它各種面貌。為了反對無處不在的唯物實證主義,為了對往昔神奇美妙的事物一抒懷舊之情,浪漫主義文學運動一起,吸血鬼傳說很快就死灰復燃。早在1748年,有個叫奧森費爾德(Ossenfelder)的德國人,就寫了一首短詩,預示吸血鬼即將透過文學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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