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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辭職:古代與今日的問責制度

2016年06月13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164 次

「問責」一詞,早已在現代生活中受到關注,可說是從陌生走到了面熟,至少因為多聞習見而不可謂似曾相識。


問責,不問可知是專對各類官員的;他們既有官職,亦當有所負之責。古書中就不乏此種記載。北宋纂輯的類書《太平御覽》卷二百七至二百九,便可查得。例如所引《周禮·地官》認為,司徒之職在保息萬民,《尚書·大傳》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則責司徒。」《韓詩外傳》曰:「群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人怨其上,則責之司徒。」再如司空,《韓詩外傳》曰:「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穀不殖,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尚書大傳》曰:「溝瀆擁遏,水為民害,田廣不墾,則責之司空。」又如司馬,《尚術大傳》:「蠻夷猾夏,寇賊奸究,則責之司馬。」《孔子家語》:「賢能而失官爵,功勞而失賞祿,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不平則飭司馬。」飭是整攝之謂,亦即整頓示新,使職官知畏懼。上述諸例,均為先秦時代的問責內容。所言誠然並不詳備,不知可操作性如何,但有一點可以明白:它不涉職官做了些什麼,只看他們的不作為,也就是說,政績原不限於有所為,還在於有所不為,職責要求必須做好的事不去做或沒有盡心盡力,乃是負面政績,更其重要,問責就是追問這種負面政績。古代的問責,執行得如何,大概難如人意,這是屬於題外話了。


從孫中山先生開始,稱官員為公僕,猶言為人民服務是也。今者,口稱「為人民服務」的許多「公僕」,對於「造門面」的「政績」頗費心思,而職責所在的諸事卻不作為;籌而下之,則專注於造假,應付上司,應該做的服務工作在部門之間互相推諉,以不作為當作作為,這又豈是「問責」二字足以盡之。


古人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個「政」字倘若單純作行政、用權理解,似乎並不能否定全句的提法。在今天,對於那些在其位而不謀其政者固然需要問責,不在其位而越位謀政的,又當如何看待呢?這誠然非常特殊,卻未始沒有。比如一個球隊的領隊,忽然決定球員的去留,突然出位指揮賽前的訓練,且對全隊講起戰術來,如此這般,還需要主教練幹什麼?越俎代庖,就大有不在主教練之位而謀其政的樣子,成敗得失之責要不要問?設若要問,該問什麼責?領隊職位上的責抑或皰代主教練之責?這當然不能追補先賢屈原的《天問》,但寡學如我,無可釋疑,只能存而不論;解鈴還須繫鈴人,若得當事人自問,未始不是好事,不知是否還有自責的雅量,倘有,我們就會看到一次自我問責,讀到幾許驚人之筆。


問責令人面熟,如果見到自我問責那就使面熟又陌生化了。儘管陌生化之來,源於不愉快的前因,可也不失為亡羊補牢之舉。問責只在制度上需要,事之起始但願其少;自我問責本不望其必有,行事之初職責已然分明,皰代實屬意外,這種陌生化之一為甚,何可再乎,以自我問責啟人之思,斯之謂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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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不會忘記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發生。導致在中環保「一把手」的位置上坐了12年的解振華,終於因為對一次重大事故的應對有誤而黯然離去。國務院的通報中對此的解釋是:事故發生後,國家環保總局作為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事件重視不夠,對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估計不夠,對這起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筆者在對有關權威媒體發表評論說,解振化引咎辭職「凸現了中國官員問責制的日趨成熟」感到高興的同時,更為在位一些現官的現狀感到擔憂,也許有的現官為此在沾沾自喜,慶幸這種倒霉事沒有落到自己頭上,正起哄看熱鬧呢。如此麻木不仁者,肯定大有人在,也許今天丟烏紗是解振華,明天就輪到你了!解振華的去職教訓,不能不引起現官的反思,究竟帶給我們什麼,從中應當汲取點什麼?說到這裡,筆者倒想起一個古代「引咎自殺」的故事。


據《史記·循吏列傳》記載,春秋時期晉國的一位典獄長官名叫李離,一向秉公不阿,執法如山。有一次,他在審閱過去的案件時,發現一起錯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脫下官袍綬印,讓衛兵把自己捆綁起來,送到晉文公的大殿前,請求判處死罪。晉文公見了,慌忙下座為他鬆綁,說:「官職既然有貴有賤,處罰也當有輕有重,再說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錯的,並不是你的罪責。」李離長跪不起,說:「臣下佔據的官職是最大,從來也不讓給下屬一點權;享受的俸祿最多,也從沒有分給下屬一點利。今天我有了過錯,難道就可以推給下屬了嗎?請判處我死刑吧!」晉文公聽了,不高興地說:「照你這麼講,下屬犯罪,上司有責,難道連寡人也有罪了嗎?」李離回答:「典獄訂有反坐之法,判錯刑者便當服刑,殺錯人都就要被殺。大王因為我能夠體察民情,聽微決疑,而任命我為典獄長官,如今卻經臣下之手造成了冤殺案,我罪該處死!」說罷,他猛地站起,朝臣衛兵手執的寶劍撲去,頓時鮮血迸濺,死於堂前。


在我們中國歷史上,有包拯、海瑞等一大批不險權貴、執法如山的法官,然而像上述故事中李離這樣視職責如生命,以身徇法,拿自己開刀的例子還不多見。李離引咎自殺的故事讀後非常感人,我們在對李離敢於堅持原則,敢於承擔責任的勇氣和氣概感到欽佩的同時,他用自己生命換來的沉甸甸的教訓,也足以讓我們警醒和清醒。而今,有些高官卻不是這樣,對出現的問題是搪賽,是躲避,是推卸。在李離面前,他們顯得那麼渺小。從古代的李離,到當代被責任「問」倒的張文康、孟學農、馬富才,再到現在的解振華,筆者發現,不管是李離的引咎自殺,還是其他人的引咎辭職,這些教訓都是血淋淋的。李離是因為誤判而殺了無辜的生命最終以身徇法;張文康、孟學農因為處置非典不利,使得多少平民百姓死於病魔之手;馬富才離職的背後,更是243條生命的死亡。現今,用老百姓生命和鮮血換來的代價是高官辭職,相對古代的李離引咎自殺來說,已經不足為重了。不管是中國高官問責制的開始也好,成熟也罷。我們從中應該知道,大凡違背民意、民心的高官,都會引來民憤,最終也會受到民眾的拋棄。所以,「責任」兩字重千鈞,馬虎不得,為官者當思量,只有像古代李離一樣視職責如生命,才能時時把老百姓的生命放在心上,只有有了這種強烈的責任心,才能當一個好官。


從媒體上看瞭解振化、張文康、孟學農、馬富才其人其事的介紹後,筆者發現,其實他們為國家作了不少工作,為老百姓辦了不少實事,貢獻是功不可沒的,他們也有著為人民鞠躬盡瘁、為工作滿腔熱情的理想和願望。解振華為啥起名振華,就有振興中華之意,人民不會忘記他大刀闊爺的淮河治污;張文康的夢想是讓普天下的老百姓都能夠得到最基本的醫療;孟學農是讓「新一屆政府一定要做一個敢於負責任的政府,透明的政府」;馬富才給絕大多數與他接觸過的人的印象是「低調、務實、能力強」。然而,他們都因為處在領導位置上,最終因為工作不力而引咎辭職。他們為人民謀利益的很多願望不能再親手實現了。他們被問責制「問」倒的現實,給官員們帶來了危機感,自己不光不能犯錯誤,還要踏實地幹好工作,他們的去職給官員們發出一聲響亮的警告:工作不力,官位不保。我們可以推測,如果這些突發事件沒有發生,也許上述高官依然在其位謀其職,依然在為國家貢獻著力量。可假設畢竟歸假設。除此之外,我們難道就不能汲取點什麼了嗎。筆者以為,當今社會,當官容易,當個好官不容易,有為老百姓幹好事的願望容易,但有為老百姓幹好事的本領更不容易。解振華、張文康、孟學農,他們豪情滿志,在很多事情上曾經受到人民稱讚。面對這些突發事情,並不是不想把事情處理好,其中不容忽視的一條是,他們駕馭複雜局面、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還很缺乏。面對突如其來的事情,有的高官不知所措、亂了陣腳,缺少的是沉穩,是智慧,是冷靜、是運籌。我們從國務院的通報解釋看,環保總局對事件重視不夠,對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估計不足。其中,我們不能排除主觀原因,但也不能排除對事件估計的能力問題。


能力不夠,官位也難保。這也同樣足夠引起官員們的危機感。在其位不會謀其職,沒有能力履職,躲得了今天,同樣也躲不了明天。你失去的也許是位置,而老百姓失去的可能就是生命,是鮮血。能力大小,繫著的是老百姓的生命安危。所以,筆者奉勸哪些糊塗官、昏官、懶官倒真要清醒清醒頭腦了,不僅要好好洗洗腦子,更要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多一點「知道恐慌」。不要等到老百姓受苦受痛了,才意識到「責任」兩字的份量,才意識到「能力」兩字的責任。同時,筆者還想說的一點是,高官「問責制」能否關口前移,不要等到老百姓的利益已經受到損害了,或者等到群眾的命都沒有了,再來「問責」。這樣「問」到的是什麼,除了「問」掉了高官位置和頭上的「烏紗」外,總不會像古代李離一樣引咎自殺吧。即使是這樣,高官的「位置」乃至引咎自殺,也不能換回老百姓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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