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上官雲珠:不盡往事紅塵裡
「上官雲珠」,這是一個曾經在中國電影史上熠熠生輝的名字。她塑造的許多角色,已經成為銘刻在一代中國人心中永恆的經典。但誰又知道,在這些令人炫目的光環背後,卻又是一個個說不盡的辛酸的滄桑往事?
1978年,上影廠為上官雲珠平反,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年那麼一個紅遍上海灘的大明星,平反大會上竟連一張照片都沒有,還是電影廠用她檔案裡的小照片一次次翻拍放大。
比起她在螢幕上演繹的那些哀怨的角色,上官雲珠自己的真實人生故事,纏繞著大歷史與人性之間的錯綜複雜,更令人喟然長歎,黯然神傷。
低調平和的韋然,正式的身份是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的編輯,負責上海地區的業務,卻又經常被熟悉的電影界長輩介紹,參加電影圈的諸多紀念活動。回憶起美麗的母親,美麗的姐姐,那些經常讓韋然紅了眼圈的往事,已濾去了最初的巨痛,轉而成為一種淡淡而持久的憂傷。
口述◎韋然 記者◎李菁
母親之死
1968年12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姐姐的來信,讓我馬上回上海一趟。那一年,我只有17歲,剛離開北京到山西農村插隊還不到一個月。我心神不安地上了火車,不知道已經支離破碎的家,又出了什麼事。
一路顛簸到上海,迎接我的是這樣一個噩耗:11月22日凌晨,母親跳樓自殺。
1966年,正在江西農村參加「四清」的母親得了乳腺癌,回上海做切除手術。手術很成功,她身體恢復得也很快。此時《舞台姐妹》已被定性為「美化30年代文藝黑線的反面教材」而遭重點批判,母親與導演謝晉、電影女主角竺春花的原型——袁雪芬等被牽連。所幸那時有醫生的干預,她才被留在醫院,沒有過早被捲進那場險惡的政治浪潮。
但是兩個月後,母親又突然昏倒,檢查結果表明,病變組織轉移到了大腦。接下來她又做了一個大手術,從十幾小時的昏迷狀態下甦醒過來後,幾乎不認得任何人。直到一個月後,母親給我寫了第一封信,告訴我她已經認得300個字了。
而此時,外面的形勢變得更險惡,她參演的《舞台姐妹》與《早春二月》成了文藝界的兩株「大毒草」,母親一瘸一拐被趕出醫院。她在建國西路高安路口的家也完全不像個家,一到四層樓道的牆壁上,全是母親的名字,橫七豎八,打滿紅叉。29室的房門,也被砸得像蜂窩一樣,從上到下佈滿了黑洞。
此後的兩年,對母親來說是黑色的歲月。她出院不久就被逼去電影廠上班,所謂「上班」,其實就是要每天去牛棚報到,那時她的身體,還遠未恢復到健康狀態。在那裡學習、勞動、寫交代、受批判。
50年代初,母親與其他文藝界人士一道,曾被毛澤東數次接見,這一度曾保護她免遭「右派」的命運,但「文革」一來,這卻又成了她最大的罪狀之一。出事前一天,1968年11月22日,母親又一次被傳喚,兩個外調人員和廠裡的造反派輪番逼問她,要她承認參加了特務組織,並利用毛主席接見她搞陰謀。母親不承認,他們就脫下鞋用皮鞋底抽她的臉……回到「牛棚」時,母親的臉被打腫,嘴角流著血,目光呆滯,身體不停地顫抖。同被關在「牛棚」裡的黃宗英和王丹鳳阿姨看她被打成這樣,馬上端來熱水安慰她,但母親始終一句話都沒說,只是不住地哆嗦。
當天晚上回到家裡,母親被造反派勒令寫交代。也許她實在害怕即將到來的又一場羞辱與磨難,在黎明前最黑暗的一刻,她從四層樓的窗口跳了下去……母親的身體重重地落在樓下小菜場一個菜農的大菜筐裡,當時尚有意識的母親還向圍上來的人們說出家裡的門牌號碼——也許在那一刻,她還有一種本能的求生慾望,但等到有人找來黃魚車把她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救了。後來有人告訴我,聽說菜場的人只是用橡皮水管沖掉了菜葉上的血,繼續賣給來買菜的人,我並沒有那麼驚訝。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這樣的舉動並不那麼不容易理解;更何況,那時候的人們,對各種非正常的死亡似乎已習以為常。
在母親去世後的這麼多年裡,我曾無數次想起這殘忍的一幕,我相信母親在縱身跳下的那一刻,內心一定充滿了徹骨的絕望。那時候,她不知道我和哥哥的下落,追求革命的姐姐到上影廠給她貼了大字報,她身邊的那個男人也沒有為她遮擋一點點風雨。在我看來,很多「文革」中自殺的人,並不僅僅因為外界的羞辱、事業的中斷或前途的渺茫,家庭的冷漠與不幸,也是促使他們告別世界的原因之一。母親的內心,已沒有了一點點的溫暖與光亮,除了死,她還能選擇什麼?
那一年,母親只有48歲。
明星的誕生
上海,是母親結束生命的地方,也是她當年事業開始、轉變人生的地方。
1920年,母親出生在江蘇江陰長涇鎮,是家中第5個孩子,原名叫韋均犖,又叫韋亞君。舅舅的一位同學叫張大炎,是同鄉一富紳的兒子,他原來在上海美專學西洋畫,畢業後在蘇州做美術老師,母親也在那裡上學。張大炎一直很喜歡比自己小9歲的同學妹妹,也照顧有加,不久母親有了身孕,他們只好結了婚。17歲那年,母親生下了我的哥哥,為此她中斷了學業,回家鄉做了富家的兒媳婦。我手裡還有一張母親穿著泳衣,和張大炎在家鄉河裡遊泳的照片,可以看出,母親在當地確實屬於領風氣之先的人物。
1937年抗戰爆發,他們的家鄉被轟炸,我的一個姨媽被炸死,母親跟著張家逃難到了上海。剛到上海的母親,為謀生,到巴黎大戲院(今淮海電影院)邊上的何氏照相館當開票小姐。母親有南方女子的乖巧,又聰明大方,何氏照相館經理何佐民十分器重她。他從霞飛路上給母親買了時髦衣服,還為她拍了許多照片放在櫥窗裡,以作招牌。
何佐民原是明星影業公司的攝影師,跟上海電影界人士來往密切。當時影業公司老闆張善琨與紅極一時的女星童月娟因片酬產生矛盾,張老闆故意想捧母親,準備讓她取代童月娟出演《王老虎搶親》。導演卜萬蒼覺得「韋均犖」的名字太過拗口,於是取了個「上官雲珠」的藝名。雖然不久張老闆與童月娟重歸於好,母親又被換了下來,但那也由此成為母親進入上海演藝界的起點。
母親與反對自己演戲的張大炎的分歧越來越多,我的大姨是知識女性,終身未嫁,一直鼓勵母親要獨立、走自己的路。1940年,母親離了婚,張大炎帶著哥哥回到老家。
第二年,母親拍攝了她的電影處女作《玫瑰飄零》,這一年又相繼拍攝了許多當時非常流行的「才子佳人」、「鴛鴦蝴蝶」類文藝片,開始在影壇嶄露頭角。
1942年,母親加入「天風劇社」,在此結識了成為她第二任丈夫的姚克。
姚克是蘇州人,早年畢業於耶魯大學,是20世紀30年代活躍於上海文壇的才子,回國後與魯迅來往密切。魯迅去世後,姚克就是10位抬棺者之一。因為他舉止洋化,曾被人叫做「洋場惡少」,他知道後很委屈,黃宗江曾安慰他說:「你哪裡是洋場惡少,姚Sir,你是大大的洋場良少!」姚克後來熱衷於戲劇,1941年,他寫的《清宮怨》問世,這部戲吸引了很多著名演員加盟,雖然母親只在劇中演一個沒有幾句台詞的宮女,但不知憑什麼吸引了名氣遠遠大於母親的姚克。1944年8月,母親生下了我的姐姐姚姚。
此時的母親,已是眾人眼裡的「大明星」。她的事業一帆風順時,感情生活卻再一次遭遇危機——這一次問題出現在姚克身上。在母親到天津、濟南、青島等地巡演時,姚克在上海愛上了一個富家女。母親聞訊後立即決定同姚克離婚,不滿兩歲的姚姚姐就跟了母親。
在姚克離她而去後,母親曾與藍馬有過一段感情。藍馬是一個好演員,也是一個好人,但大家都覺得他們兩人不合適,藍馬是典型的北京人,比較粗放,兩人最終還是分了手。
很多人認為,母親的演技真正達到爐火純青的境界,還是20世紀40年代後期所拍的那些電影,如《一江春水向東流》、《麗人行》、《萬家燈火》、《烏鴉與麻雀》等,它們後來都成為中國電影的經典,母親在這些影片中塑造了性格各異的形象,也使她在影壇上的地位更加確立起來。
我對母親以前在電影界的地位並無多少概念,直到這些年,我看到無數觀眾仍在懷念她,讚頌她,我才漸漸意識到,母親是一位多麼偉大的藝術家。客觀而言,母親在進入這個圈子時沒什麼特殊的優勢,但母親比較聰明,她也會利用一些關係,比如與姚克的結合,與藍馬的交往,以至於後來與我父親的結合,對她的演藝道路都有幫助。但光有這些關係,也不足夠。沈浮導演曾對我說,母親排《紅旗歌》時有一幕,她一個人站在台上有一大段獨白,其實母親個子很矮,只有一米五幾。但沈浮說,你媽媽一上台就能把檯子壓住,別的演員上來就沒這種感覺,個子高也沒用。也有很多被湮滅的女演員,她們曾經得到過各種各樣的機會,但並沒有持久。
母親文化程度並不高,但她感悟能力強,有創造力。她也很會處理在電影界的各種關係,後來有人要拍母親的電視劇,我在這個圈裡的一個好友勸我放棄這個念頭,他說個人傳記最難拍,因為文藝圈裡關係複雜,拍電視劇總要涉及很多人,他們以什麼樣的面孔出現?一旦不合適,有些人的親屬就會出來糾纏不休。我把這個意見反饋給上海籌拍這部戲的人,結果他們回話說:我們調查過了,你媽媽沒有一個敵人,完全可以擺脫開那種複雜的人際關係,寫她的藝術造詣、寫她的人生道路。我想母親的成功與此也有關係吧。組成媽媽這一代電影人的成分複雜,有國統區的,有延安來的,也有淪陷區的,這些人到了解放後分成三六九等,但她把幾方面的關係都處理得很好。我想,她能處理好這麼複雜的關係,固然有從謀生中學習來的生存智慧,但更多的是出於本性。
榮耀與辛酸
1951年,我的父親程述堯與母親在上海「蘭心大戲劇」舉行婚禮,成為母親的第三任丈夫。
父親出生於北京一殷實之家,畢業於燕京大學,與黃宗江、孫道臨都是同學,也是學
校文藝舞台上的活躍分子。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本人跑到燕京大學扣留了司徒雷登等人,也逮捕了一批進步學生,其中就包括我父親。其實父親算不上「進步」,因為真正「進步」的學生早就去西山了,他充其量也就算是個「活躍分子」。父親被關在沙灘紅樓地下室(注:當時日本憲兵司令部所在地)一個多月,後經親友斡旋才解救出來。
畢業後,父親在中國銀行做行長的英文秘書,有一份很不錯的薪水。他就用自己的工資資助那些朋友的戲劇活動,他組建了南北劇社,自己擔任社長,丁力、黃宗江、衛禹平、孫道臨、於是之、黃宗英等都是劇社成員。於是之後來在話劇《雷雨》裡演周萍,有一個情節要跳窗而去,我聽爸爸說過,於是之跑到燈市口附近我的祖父家,在窗台上跳來跳去地練習。
1946年,父親與黃宗英結婚。不久黃宗英去上海拍戲時結識了趙丹,向父親提出離婚。父親不甘心就這樣結束,從北京趕到上海。父親追到上海也沒有挽救住這一段婚姻,卻從此就留在了上海,後來做了「蘭心大戲院」的經理。
父親與黃宗英離婚後,他們之間的友誼卻並沒有因此受影響。父親與母親結婚後,也與趙丹、黃宗英保持著正常交往。
我小時候在上海電影劇團的托兒所,和黃宗英的兒子、寄養在她家的周璇的兒子都在一起,有時候趙丹家的保姆也會把我接到他們家,下了班後父親再到他們家接我,一切都很自然,那種關係不是這個圈子裡的人,好像不太容易理解。
上世紀60年代,母親到北京來開會,爺爺帶我到賓館等他們到來。那些演員們坐在大廳裡,有人介紹說:這是程述堯的父親,上官雲珠是他的兒媳。大家開玩笑說:「還有一個兒媳婦呢!」黃宗英站起來,給我爺爺鞠了一躬,大家哈哈一笑。那個時候,電影圈還沒有像後來那樣四分五裂,1950年,父母新婚到北京看望我的爺爺、奶奶,正值孫維世與金山結婚,母親帶著我姐姐,江青帶著李訥還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1952年,全國開展「三反」運動,有人揭發父親貪污蘭心劇院的款項。父親平時就是大大咧咧的一個人,他以為數目不多,承認下來將錢補上就可以盡早擺脫麻煩,於是母親從家裡拿出自己的800美元和兩個戒指送到劇院,作為「贓款」退賠。父親顯然太天真了,雖然這件事情後來被證明是誣告,但這樣一來,他就被徹底打上了「貪污犯」的標籤。
當時母親正進行著將自己從舊上海的明星脫胎為新中國文藝工作者的努力,為災區籌款義演、勞軍義演,她每次都積極參加,甚至勞累過度,得了肺病。此時此刻,她不能容忍父親的「錯誤」,於是堅決提出離婚。
很多父母當年的老朋友談及此事,認為只有父親程述堯與母親最合適。當母親要與父親離婚時,周圍的朋友們組織起來,輪番說服母親,當母親有些回心轉意時,父親卻犯起了大少爺脾氣,堅決不同意。這段婚姻維持了不到兩年,又以失敗結束。他們離婚時,我只有1歲多一點。
很快,母親與上影導演賀路有了她最後一段感情。賀路對母親心儀已久,父母感情還很好的時候,他租了我們家的一間房子,中午交飯錢在我家吃飯。當父母之間產生裂痕時,他「適時」地出現在母親的生活裡。賀路井井有條,或許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父親那種粗枝大葉的性格對母親形成的缺憾。
不過他們之間並沒有結婚。這是一段不被祝福的感情,母親也很快就後悔,但那時已經進入到50年代,組織上也不允許她再鬧出更多的風風雨雨。
很多年,母親與賀路各花各的錢,平時是賀路向母親交「飯費」,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一直以「食客」的身份呆在這個家裡,他與母親周圍的朋友也格格不入。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好像從未同時出現在同一場合,我也沒有他們兩人在一起吃飯、逛街的任何記憶。按我的理解,我一直覺得賀路是生活在陰影裡的人,這麼多年來,他崇拜母親,但與母親在一起不久,母親便失去了她曾經令人仰視的位置與榮耀,曾經的光環並沒有照耀他多久,相反給他的卻是一場災難。一次體檢時他查出了癌症,結果一周後他就去世了。
悲歡離合
父母離婚時,只有1歲多的我被判給父親。不久,父親也結了婚,父親的第三任妻子是以前上海社交界的名女人吳嫣。她以前是上海灘著名的「玲華阿九」,解放前協助潘漢年在上海做地下工作,在電視劇《潘漢年》裡,還有以她真名出現的一個角色。解放後,在潘漢年的親自安排下,成了文化局的一名幹部。
其實父親那時在「蘭心」戲院的問題已經得到澄清,正要重新進入文藝界工作。但1955年,吳嫣因為潘漢年事件牽連,被關進提籃橋監獄,財產也被充公。有人上門來勸父親與她劃清界限,雖然當時父親和她結婚還不到一年,但父親將來做工作的人罵了回去。這樣一來,「自取滅亡」的父親也徹底斷送了他的政治前途。他後來就在電影院裡做起送膠片、領位員的工作,見到他的人又有幾個知道,這個落魄的老頭兒在國共合作時還為美方做過翻譯呢?
父親與吳嫣的婚姻也並不那麼幸福,因為北京的程氏家族難以接受父親娶了這樣一位「茶花女」式的人物。父親後來得了老年癡呆症,而吳嫣在政治氣氛寬鬆後又慢慢與她原來的「姐妹」熱絡起來,對父親照顧得並不是很周到。77歲那年,父親去世於上海。
因為父親的再婚,4歲時,我被送回到北京的爺爺、奶奶家。我是程氏大家族的長孫,爺爺、奶奶和叔叔們對我都很好,但我從來沒有享受過與父母一起生活被寵愛的那種快樂。在我看來,即便是父母的責罵,也是一種與父母之間令人渴望的交流。可惜,這一切我從未擁有過。我從小到大的語言能力都非常好,但小學升初中的語文考試考砸了,就是因為那次的作文題是《我的家庭》,別的孩子自然都會寫與父母在一起的幸福生活,而我,因為沒有經歷過,也不會寫。
母親雖然不和我生活在一起,但我能感覺得到她對我的寵愛。1962年,她來北京拍《早春二月》,與孫道臨、謝芳、謝鐵驪等幾位主創人員都住在白塔寺電影局招待所裡,母親把我接到劇組裡,利用一切機會,增加母子之間的交流。後來趙丹也來到了劇組,週末,他們一起去王府井買東西。很多人圍觀他們,他們走到哪兒大家就跟到哪兒。孫道臨來了,坐公共汽車去後海,乘客也都圍觀,我那時也十幾歲了,多多少少有些排斥心理,雖然一起上車,他們坐在前面,我遠遠地站在後面,裝作不認識他們的樣子。為此,孫道臨還向母親「抗議」,說我不願意跟他們在一起。
現在回想起來,在母親四十幾歲時,她也許想到自己的未來,希望我和她在一起,母親對我的母愛也越來越多地流露出來。10歲那年我回了上海,週一至週六在母親家住,週日去父親家。那段時間,小時候沒有得到的母愛得到了些許補償:夏天洗完澡後,她摟著我坐在陽台上給我講故事,或是帶我和姐姐到附近散步。
母親斷斷續續給我寫過一些信,她喜歡用綠色的墨水,微微右斜的字體,可惜這些信件,以及媽媽的照片後來都在「文化大革命」當中燒燬了。這幾年母親的照片都是我斷斷續續從她以前的朋友那裡搜集來的,父親去世後,我在整理他的遺物時,也看到了當年母親在檯曆上留給他的隻言片語,這對我來說,是母親留給我最後的紀念。
我的姐姐姚姚雖然和我是同母異父的姐弟,但我們之間的感情非常好。父親當年也對姐姐視若己出。即便離婚後,姐姐還經常來程家找她的這個「爸爸」。姐姐雖然留在母親的身邊,但她在家裡很孤獨,母親對她很嚴厲,與繼父的關係也不好,所以特別喜歡我這個比她小7歲的弟弟。1955年,我要回北京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離開前,姐姐特地領我到照相館拍一張合影,照相時我總是不笑,姐姐就撓我癢癢。這張表情不太自然的照片,成了我們姐弟之間永遠的回憶。有一年暑假我回上海,下了火車後先到父親家,正在洗澡,姐姐興沖沖趕過來,不管不顧地衝進衛生間抱住我,弄得自己也是一身水,她那種高興勁溢於言表。
姐姐原來學鋼琴,後來到上海音樂學院師從周小燕學習聲樂。母親自殺那年,她再有一年就畢業了,我在校園裡見到了她,她第一反應是特別高興,拉我到琴房。琴房是在學校角落裡一座兩層的小樓,進了琴房,她關上門,抱著我就哭,說:媽媽沒了。
母親的後事,是姐姐、燕凱一起處理的。燕凱是姐姐的男朋友,在上海音樂學院民樂系,他出身高幹家庭,父親是華東局的一個領導。燕凱長得高高大大,喜歡穿黑大衣,是女同學眼裡的白馬王子。他和姐姐在學校裡,轟轟烈烈、旁若無人地熱戀著。燕凱高興起來,可以抱著姐姐在校園裡轉圈,晚上兩人就住在學校的琴房裡。
燕凱在學校裡也是位激進分子,和於會泳的造反派不合,後來「中央文革小組」選擇了於會泳,燕凱一下子成為對立面。1970年3月8日,燕凱在關押自己的房間裡,用剃鬚刀同時割破了手腕和腳腕上的動脈,結束了24歲的生命。姐姐再一次面對又一位親人的非正常死亡。
一年後,姐姐慢慢從燕凱之死的陰影中走出來。這時,她認識了常來父親家做客的一對父子。兒子開開長相有點像燕凱,他雖然比姐姐小10歲,但也讀了很多書,很討女孩子喜歡。他的生母早年去了美國,但一直與他保持聯絡,姐姐便利用這個渠道,設法與生父姚克聯繫。
1972年冬天,在畢業體檢中,姐姐被查出懷有7個多月的身孕,第二天便從上海消失了——我後來才知道,她在體檢第二天便和開開到了廣州,想搭車前往深圳偷渡出境。但開開被邊防軍抓獲,在旅店裡苦等的姐姐因為沒有實施叛逃、又有身孕,被學校領回。1973年1月17日,姐姐生下一男孩,這個孩子很快被這個醫院的醫生夫婦領養。
上海音樂學院原本準備將姐姐分配到上海樂團的合唱團,出事後,學校取消了原來的計畫,決定將她分出上海,去黃山農場。但姐姐以身體不好為由,堅決拒絕離開上海。學校後來又讓她去湖南,又被她拒絕。就這樣耗著,原來大學畢業生還給生活費,後來也停發,她的生活幾乎陷入絕境,只好靠賣母親的一些舊衣物維持生計,我已經工作了,有時給她些錢。她就這樣在毫無希望地打發日子。
姐姐的舉動在當時無疑是屬於「驚世駭俗」的。我想,這可能是源自血液裡的——有母親的,有姚克的那樣一種不安分。1974年,已經30歲的姐姐仍然就這樣漂著,她沒了母親,沒了男友,沒了孩子,也成了眾人眼裡的異類。於是她又打起出國找姚克的念頭,開始從頭學習英語。我記得有一天,姐姐似乎不經意地提到開開,我才知道他已經出來了,還在繼續尋找他的出國之路。我對姐姐說:你們最好不要來往了,姐姐聽了沒有說話,以後再也不說開開的事。
後來,音樂學院給姐姐下了最後通牒:如果兩個月內仍然沒有單位願意接收她,她就要被強制送到甘肅或青海。這之前,母親的一位親友幫忙,終於把姐姐安排到浙江歌舞團,周圍的人都由衷地替她高興,覺得她這麼多年的生活終於要走上正軌了。
1975年9月23日上午,那天下著雨,因為姐姐計畫在第二天離開上海開始她的新生活,所以這天一早她就騎車出去,跟朋友辭行。10點左右經過南京西路時,她的塑膠雨衣被一輛載重卡車前面的鉤子掛住,她一下子被拉倒在卡車後輪下,兩個車輪重重地碾過她的胸和頭……一直寵愛姐姐的父親不敢參加姐姐的葬禮,而校方致的悼詞裡說:「她是一個沒有為國家做出過貢獻的人。」
1975年初,我剛從山西回到上海時姐姐曾對我說:「從此以後,我們倆要相依為命。」半年後,她也死了,我一心一意地要回北京,堅決不肯留在上海,我在這個城市已經失去了幾位親人。因為沒有人去龍華火葬場領回只能存放3年的骨灰,1978年,火葬場將姐姐的骨灰作為無主骨灰深埋。
1995年,我委託上海的一位記者朋友找到了當年收養姐姐孩子的那位父親。記得那一天,我們倆在一個空曠的即將被拆掉的房子裡,各自撿了一塊磚頭坐下。那位父親說這幾年有關我母親與姚姚的文章他都精心收藏著,有一天他會告訴自己的孩子,他身上流淌的究竟是什麼人的血液,他答應我會很快給我一個答覆。但第二天他告訴我,那位養母堅決不同意我見那個孩子,他們不願意破壞他現在的生活。其實我早已知道那個孩子的姓名和上學的學校,如果我真的想找他,就一定會自己找到的,但我思考了很久,最終還是放棄了。
但那個在1973年1月出生的生命,一直久久地盤踞在我心裡的某個角落。說完這些故事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這個孩子馬上就要34歲了,他肯定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他可能永遠也無法知道,給了他生命的那個母親,才僅僅活了3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