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最荒淫皇帝最尊老敬老
今天使10月23日是農曆9月9日,也就是中國傳統的重陽佳節,又稱「老人節」。因為《易經》中把「六」定為陰數,把「九」定為陽數,九月九日,日月並陽,兩九相重,故而叫重陽,也叫重九。九九重陽,由於與「久久」同音,包含有生命長久、健康長壽的寓意。因此,中國歷朝歷代,大都十分重視重陽節老人的生活,以增強全社會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的風氣,也形成了具有中國傳統特色的「老人節」。
縱觀中國數千年的歷史,雖然,各個歷史時期尊老、敬老的制度和做法有所不同,其實質上都在於充分表達社會對耆老之人的關心和愛護。然而,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古代制定最完備的尊老敬老的制度和做法的卻是歷史上以荒淫天子著稱於世的大漢第九代皇帝漢成帝劉驁。
漢成帝是歷史上最赫赫有名的荒淫天子,因他迷戀一對雪明花艷、傾國傾城的姐妹花,而進入了在中國古代昏君的排行榜。歷史上對他的定評是「湛於酒色」。他自甘墮落,沉迷酒色,荒淫無道,不理朝政,最後竟死在女人的「溫柔鄉」中。但是,就是這樣一個荒淫無道的昏君,卻是中國歷史上最尊老敬老的皇帝。
尊老敬老,這一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和高尚美德,在中國的先秦時候就開始提倡了。但是,直到兩漢時才有文字記載。最早記載見於《禮記。月令》,文中提出先秦時期每年的仲秋之月,都要「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這裡講的就是「高年授杖」的事情。意思就是說對於年老力衰的老人要授予「高年王杖」。這個王杖的杖頭飾鳩,象徵著老人飲食如鳩,咽而不噎,這是一種健康祝福;而所授之杖,乃當朝皇帝所賜故稱王杖,顯其身價。因此,史書中常稱鳩杖為王杖;高年授杖,每寫「高年授王杖」。
到了西漢初年,開國皇帝漢高祖劉邦為了繼承這一傳統美德,正式頒布了敬老養老詔令,凡八十歲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的待遇。漢高祖詔曰,凡五十歲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帶領大家向善的,便可擔任「三老」職務,由鄉而縣,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盡免徭役,每年十月還賜予酒肉。後來漢文帝劉恆又詔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這就更進一步地完善了稀罕的養老制度。
到了漢成帝建始年間,又將享受這種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齡降到了七十歲。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對高齡老人進行登記造冊,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如《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尺,端以鳩飾。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從這個記載來看,漢成帝時代的尊老養老制度,不僅靈活務實,而且更加細化,具有更方便更實際的操作性。
除此以外,高齡老人在這一時期除了每年例有糜粥飲食之外,還可以享受如下待遇:
一、高齡老人可享受相當於現在處級幹部的待遇
西漢的詔書中宣告持者之杖,比節,比六百石。比,是相當的意思。在西漢詔書中寫明:「高年賜王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於節。」持王杖相當於持節,體現了皇帝尊老的旨意。「比於節」,為一般史書所不記。如果沒有見到出土的詔書,恐怕誰也不敢將一根鳩首木杖「高攀」到王節。詔書中又說:「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人官府不趨。」此處比六百石,即比於六百石之官吏,這便給了持杖者的地位。漢代「六百石」,既是秩名,也是官階。六百石的官職為衛工令、郡丞、小縣縣令。有了朝廷許給的「六百石」,因此,持王杖進入官府,不必趨俯,簡直可以同當地的官員平起平坐了。
二、高齡老人在外行路時可以走皇帝的無障礙通道
這一時期規定受杖老人,不但允許「出入官府、郎弟(第)」,還准許「行馳道旁道」。馳道是天子馳走車馬之道,絕對禁止其他任何人行走。即使是皇帝的兒子,也同樣在嚴禁之列。《漢書•成帝紀》就記載了漢成帝劉驁還是太子的時候的一件事。劉驁「壯好經書,寬博謹慎」,初居桂宮。有一天,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不敢絕馳道,西至直城門,得絕乃度,還入作室門。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上大說(悅),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絕,是指橫穿馳道。按當時制度,不到道口,任何人是不能隨便穿越的。所以太子劉驁不得不西繞直城門,穿過馳道,回頭拐到南邊的第二門即作室門,才進到宮內。東拐西轉的,自然要費時多了。然而,七十歲以上老人持王杖,卻能行走馳道的旁道,真是極高的優待。可見,漢成帝劉驁成為歷史上最尊老敬老的皇帝並非是一時的心血來潮,而是他自幼養成的結果。
三、高齡老人享有不可侵犯的人身權利和政治豁免權
西漢的尊老養老制度明確提出嚴禁對高齡老人擅自徵召、拘役,更不准欺毆辱罵,如有人敢違犯者,全都「應論棄市」。懲處如此嚴厲,正是確保受杖人應當享受的權益。東漢王杖詔書,記載了一件關於地方小吏毆辱受王杖者案件的批復,最後由皇帝判為「棄市」。這個地方小吏被判處死刑。今天看來不可思議。
汝南地區雲陽白水亭長張熬,毆辱了受杖者,還拉他去修治道路。在當時,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件。汝南太守都判決不了,上報廷尉。漢代廷尉,相當現今的最高法院院長,卻也不能決斷,只好奏聞皇帝。皇帝的回答很簡單:還議什麼?就該棄市。棄市是古代公開執行死刑。判處棄市,用意也在告誡臣民,侮辱老人是法律所絕對不能允許的。
朝廷還要求地方官吏及時給持杖者整修王杖。木鳩雕刻精緻,多為髹漆。經常使用,每有損壞,所以詔書要求「王杖不鮮明,得更繕治之」,或者更換。唯有這樣,才能「使百姓望見之」,夠得上「比於節」的資格,否則既損又壞,鳩不若鳩,也有礙皇帝的尊嚴。
為什麼在漢代皇帝對於高年賜王杖如此看重呢?在抄錄的建始元年九月成帝劉驁即位當年所頒布的王杖詔書內,提到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人所尊敬也」;八十歲以上的老人,「生日久乎」?這與宣帝時所發詔令「養老令」所稱「鰥寡孤獨高年貧困之民,聯所憐也」,「耆老之人……朕甚憐之」的心態,在善待老人和尊養愛憫方面是一脈相承的。受到漢代尊老養老制度的影響,後來歷朝歷代對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現,逐漸形成了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連歷史上最荒淫無道的昏君都知道怎樣尊老敬老,可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無疑是千百年來廣為流傳的金玉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