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行人行車靠右走的由來
上世紀20年代初的上海外灘,機動車與人力車爭道
20世紀30年代上海西藏路街景
但丁說:「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但在公共道路上,為了保持暢通,人和車卻不能隨便走,得遵循一定的規則。1945年6月22日,當時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給行政院發電文稱:「著自本年十月一日起,全國一律改為靠右行走。」
《古禮》曰:「道路男子由右,婦女由左,車從中央。」唐代則有車輛靠右行駛的規定,「以鼓城門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但這些規定並沒有普遍實行,也不具有延續性。真正意義上的交通規則的產生,是汽車出現之後。
19世紀後期開始,中國的南方省份和城市,例如上海、浙江、廣東等地受英國的影響,普遍靠左行駛;而山東、直隸等北方省份,受美國等國的影響,大多採用右行規則。直到1930年代的「新生活運動」,規定車輛都得靠左行駛,而東北等日本佔領區也採取左行規則,全國範圍內的規則才基本得到統一。但為何在10年之後,又要「一律改為靠右行」呢?
美軍製造的難題
抗戰期間,汽車多由美國輸入。美國公路交通規則是靠右行駛,因此美國的車輛到中國後,必須對方向盤及燈光進行改裝,而這需要大量的改裝費用,正如1945年12月31日的《申報》所稱:「改裝費須達車價百分之十二。統計全國車輛因改裝而支出之費用,殊為浩大,故節省改裝費用,亦為改靠右邊行駛理由之一。」
抗戰期間的後方大城市和抗戰勝利之初的上海、天津、成都、重慶等城市,都駐紮了一定數量的美軍。美軍不習慣中國靠左行駛的規則,事實上,也確實時有美軍軍車肇事發生。1946年2月9日的《申報》提到:「抗戰勝利的前夕,在後方諸大城市中,如重慶、昆明、成都、貴陽等地,因為軍用汽車雲集,運輸量激增,均有行車秩序混亂的發生,及肇禍傷人的不幸事件。當時各地,以美軍車輛較多,故運輸當局感覺美邦人士對於靠左行駛,或不習慣,擬改為靠右行駛,以謀矯正一切弱點。」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給行政院發的電文裡,也如此闡述改革的原因:茲為節省改裝,減少肇事起見,亟應修改。
除此之外,適應「世界趨勢」也是改革的重要原因。1945年9月10日,內政部給四川省政府的電文聲稱:「查車行改靠右行駛,行人仍靠左走,誠為適應世界趨勢之舉。」以當時情況而論,世界各國靠右行駛確為多數。《申報》統計,二戰之前靠右行駛之國約占世界各國總數的7/10。因此,中國改為靠右行駛,也就是適應了世界趨勢。
全國一致轉向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這封電文,拉開了「一律靠右」改革的序幕。行政院接令後立即著手辦理,制定了《改進市區及公路交通管理辦法》。新法規定,車輛一概靠右行駛,轉彎時除交通警察特准外,一律靠右邊順轉;人獸力車應絕對緊靠右邊,單排順序行駛,不得超越爭先;後車需要超越前車時,必須先鳴喇叭,得前車表示手勢許可超過時,始可靠前車左邊越過。與此同時,為適應此項改革,政府還繪製了全國公路行車路線示意圖,其中包括行車靠右示意圖、超越前車示意圖、叉路口順右拐彎示意圖。另外,為保證靠右行駛改革安全穩妥施行,政府也制定了汽車限速規則,規定汽車行車最高速度在市區及人口稠密交通繁盛之處,以每小時20公里為限;其他地點小型車輛以每小時50公里、大型車輛以每小時40公里為限。
車輛「一律靠右」,而對公路上的行人,國民政府最初設想是「行人仍靠左走」,其理由一是民眾已有靠左走的習慣,二是政府認為車與人相對進行,則人早望見,易於避讓。但後來有人提出意見:車輛靠右,行人靠左,如車與人相對而行,不是用車去撞人?因此此項規定做了調整,規定如有人行道,行人須走人行道,不得走行車道;如無人行道,「行人靠邊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國民政府忙於接收工作,難以顧及其他,軍事委員會於9月初通令各省政府、戰時運輸管理局、交通部,公路車輛靠右行駛改為1946年1月1日起實行。各地方政府也積極應對,制定了相應的交通規則並廣泛宣傳。
由於政府與民間的準備、宣傳較為充足,交通秩序又維持得認真,施行當天的情況比較理想。在上海,「在這熙熙攘攘嘈雜的人群裡,有時會有一小隊的童子軍走過,他(她)們真使人喜愛,他們服裝整潔,精神充沛地用著輕快的步伐走著,他們不是閒逛,而是負責幫助維持交通的工作,因為車馬靠右行開始的第一天,恐怕車馬行人們都未習慣,致紊亂了交通秩序,所以全市警察、青年團團員、市黨部服務隊隊員和全市學生,都參加這督導工作,他們在細雨濛濛下,充分表現著他們的服務精神。」(《申報》)當天上午9時的成都,「公路局之督導車即載警局車管所、公路管理局、市府工務科三機關督導人員,出巡全市……成都童軍分會派出童軍十餘隊,協助警局服務,各童軍在車民喧囂擁擠之中,頗能盡責……」(《新新新聞》)
城市居民由新奇而漸漸習慣了「一律靠右」的行駛方式,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沿襲了這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