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清朝服飾等級森嚴妓女不許穿裙子
服飾雖是人們司空見慣的物品,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卻標誌了一個國家或地方的經濟實力、科技水平與文化思潮。
清末男子穿長袍馬褂」
1644年清兵入關後,曾在全國實行極為嚴厲的剃髮政策,滿族的服飾風俗借助軍事與政治的力量,在神州大地迅速傳播開來。在封建社會,服飾緊密聯繫著每個人的身份與社會等級。服裝的式樣、顏色、質地必須符合穿用者身份的高低貴賤。清代男子的服裝,以袍、褂、襖、衫、褲為主。皇室、百官和黎民百姓在袍服上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下擺開衩的數目上。皇室用四衩,官員開兩衩,百姓不開衩。服飾的穿用時間和場合也有嚴格的規定,如五品以上官員穿貂裘,必須於每年的冬至月(農曆十一月)初一統一換穿,俗稱「翻褂子」。每年農曆三月百官換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屆時要由禮部奏請,皇帝降旨一律換戴。
長袍馬褂為清代男子最常用的服飾之一,與之搭配的是布靴和瓜皮帽。滿族青年女子著旗裝,其坎肩為一字式,中年婦女著旗袍。漢族婦女的服裝組配,一般是襖、褂、裙和披風。詩書禮儀之家,小姑娘長到13歲必須穿裙子。只穿褲不穿裙者,一般是侍婢和鄉下勞動婦女,此外,妓女是不穿裙子的,只穿褲子,這是良家婦女與青樓女子在服飾上的根本區別。
旗人貴婦頭戴達拉翅,身穿馬甲和長袍」
留學生到了國外,很快剪掉了辮子,穿起了洋裝。直到宣統三年十月辛亥(1911年12月7日),清政府終於鬆了口:「凡我臣民,均准其自由剪髮。」此時武昌起義已經發生,中華民國元年也即將到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