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感歎晚清政界的腐敗無能太過普遍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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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感歎晚清政界的腐敗無能太過普遍

2016年06月08日 史海秘辛 暫無評論 閱讀 154 次

  晚清吏治呈現出結構性、整體性與惡性腐敗的特徵,滲入社會政治生活的各個層面,並表現出「末世」的瘋狂情結。此時的官場,完全是政以賄成、官以價論、刑以錢免。至新政時期,貪污受賄更是浸滲到官僚系統的各個層面。「在上者賣官鬻爵,賄賂公行,坦然無可忌憚;在下者輦金載寶,鑽營奔競,恬然絕無羞恥。」新政時期貪污受賄的典型代表當屬慶親王奕劻。奕劻納賄「細大不捐」,其貪庸好貨之名連外國人也熟聞。英國《泰晤士報》駐北京記者莫理循就曾斥其為「貪得無厭的混帳親王」。奕劻在擔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時,挾洋自重,吃裡爬外。光緒29年入軍機,就在縉紳名冊上標明天下官缺的優劣肥瘦,放缺任官以孝敬金銀的多寡來定奪,「內而侍郎,外而督撫,皆可用錢買得」。末代皇帝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一書中就記載,「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朝野為之側目」的奕劻僅在英商匯豐銀行就存儲120萬兩貪腐得來的錢財。英國等西方列強也借奕劻的貪腐對其進行訛詐,這位慶親王「以辦賣國外交和賣官鬻爵而出名」。

  在研究清末新政後,美國歷史學家羅滋曼深刻感受到,「整個政界的腐敗無能是那麼的普遍」。當時《倫敦每日新聞》曾發表題為《清國官場腐敗危及人類道德》的新聞述評,指出當時的大清國已是「受賄者兼掠奪者的國度」。繼奕劻之後,爭議極大的要數李鴻章。作為俄羅斯遠東外交政策的一部分,從1896年開始,沙俄政府為了與英國爭搶修建中東鐵路及獲得在滿洲租借權利,先後實施了一系列賄賂中國官員的活動。「在華俄道勝銀行存款中撥出百萬盧布,作為對中國大臣秘密送禮之用」。在1898年《中俄密約》簽訂後的次日(3月28日),當時俄國財政部駐北京的代表璞科第付給李鴻章50萬盧布。按照《財政部檔案》(全稱叫《沙俄財政部檔案彙編》)中記載,李鴻章一共接受了沙皇俄國170.25萬的盧布的賄賂(有李鴻章派人提取款項存條和當日提款的記錄)。李鴻章為了個人私利,出賣國家主權與利益,當時大清民謠「李二先生是漢奸」廣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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