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包拯不會斷案 感情用事還亂殺人?
導讀:關於包拯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已經很熟悉了,包拯在民間的口碑很好,名氣很大,主要歸功於公案小說《三俠五義》。小說中的包拯頭上有個月亮,是星宿轉世,能夠日審陽夜審陰,剷除奸佞,不畏權貴,故百姓稱之為「包青天」。
可惜,歷史不是小說,正史中的包青天剛正不阿確實不假,要說斷案本領,這可真不好說。一些史料證明,這位爺根本不會判案,剛愎武斷,自作主張,糊塗中計;而且還脾氣暴躁,感情用事,胡亂殺人。
包拯執掌京城,執法嚴峻,一方面對權貴剛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對百姓也毫不留情,一律公平對待。這點既與尋常官員偏袒權貴不同,亦與士大夫偏向小民不同,應該說包拯的態度更加理性,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挾持的時候。
一旦意氣用事,以公平剛正自律的他也不免犯渾,或胡亂殺人。有一次,首都汴梁某街道發生了火災。宋京的商業區和住宅區混雜在一起,並且有許多店舖商販占道現象,交通擁堵,一旦發生大火,後果會不堪設想。
勤勉稱職的包拯自然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眼看府尹大人都行動起來了,各有關部門更是不敢懈怠。包拯見現場烈火熊熊,大火已延及十多家房舍,很為焦慮,這時卻有人跑來請示:「滅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呢?」
包拯一聽大怒:「在這樣緊張的時刻,你竟然還問如此糊塗的問題!滅火還分甜水和苦水嗎?」便斷定此人有意戲弄自己,竟下令當場將其砍頭。整個火場的官員百姓沒有一個不感到害怕,人人對老包畏服不已。
這則故事出自《獨醒雜誌》,作者為南宋學者曾敏行,楊萬里曾給此書作序,稱讚此書:「其載之無諛筆也。」在曾敏行看來,這個請示者是個「無賴子」,一夥無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戲弄包拯,於是有這麼一問。
但是,可能請示者就屬於那種做事情瞻前顧後、毫無主見,面臨大火,手足無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親臨現場,任何事都要先請示才行。可包拯不問情由,斷定此人目無官長,貽誤災情,不過,就算此人是有意戲弄,也罪不至死。不過說了一句玩笑話,卻被包拯砍了腦袋,為官如此任性,罔顧律法,以個人感情作為斷案依據。
沈括的《夢溪筆談》中則記載了包公的另一件糗事:一個大老闆犯法,按律當受杖刑,大老闆有錢,可包拯廉潔剛正不愛錢,於是大老闆找到負責打板子的小吏,給他送紅包,問他怎麼辦。小吏指點他說:「你今天會見到府尹大人,他盤問之後必定會把案件交給我。這時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就都交給我吧。」
然後包拯升堂了,叫帶大老闆上來,一番盤問之後,果然交代小吏用刑,大老闆便如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小吏大聲呵斥道:「你只要老老實實接受杖刑就可以離開,何必多說?」他是在包拯面前表示,大人已經斷案,自然不會有錯。
一般官員自然喜歡這樣的奉承話,可包拯不同,聽後不喜反怒,認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沒資格評價案件,此舉有弄權嫌疑。於是下令停止對大老闆用刑,無罪釋放,卻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
老包的本意是要打壓手下的氣焰,讓他們不能從中偷奸,妨礙司法公正,他自以為精明,誰料想這一切都在熟知其作風的小吏預料之中,用個小小的苦肉計,就讓大老闆逃脫了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