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 名:弘曬
國 籍:中國清朝
民 族:滿族
出生地:北京圓明園
出生日期:1733年6月11日
逝世日期:1765年
職 業:貝勒爺、果恭郡王
父 親:雍正帝
母 親:謙妃
愛新覺羅·弘曬,是雍正的第六子,序齒排行為第十子,是乾隆最小的弟弟。他生於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十一日亥時,母親是謙妃劉氏。”弘曬是康熙皇帝的第十七子果親王允禮的繼子。允禮的第一個兒子在六個月的時候夭折,沒有子嗣。
乾隆三年(1738)三月,莊親王允祿奏請把弘曬過繼給允禮,乾隆準奏,並命其承襲果親王。後弘曬獲罪降為貝勒,死前又恢復為郡王,謚為恭,故稱為多羅果恭郡王。他幼時常住在圓明園,又被稱作“圓明園阿哥”。
弘曬是清高宗乾隆皇帝的弟弟,乾隆即帝位時他只有兩歲,乾隆對於這個幼弟非常喜愛。隨著弘曬漸漸長大,乾隆也開始委以重任。“乾隆十五年(1750)弘曬剛滿18歲,乾隆就讓他管理武英殿、圓明園八旗護軍營、御書處、藥事房。又過了兩年,乾隆十九年(1752)又讓他負責管理造辦處事務”。
弘曬的繼父允禮作為乾隆皇帝的長輩和臣子,生前頗受皇帝的信任。乾隆即位後,命他總理事務,賜親王雙俸。這樣允禮“在諸王中較為殷富,弘曬既得嗣封,租稅所入,給用以外,每歲贏餘,不音矩萬”。允禮去世後,弘曬承襲了果親王,年輕位尊的弘曬漸漸有了一些浮躁,給自己造成了不可收拾的惡果。最終乾隆皇帝給予了弘曬嚴厲的處罰:“1763年九月初四日貝勒弘曬交罰銀一萬兩,九月初九日廣儲司奏為銷毀親王金寶一顆。”弘曬由郡王降為貝勒,罷免了所有官職,連弘晝亦因於皇太后前“跪坐無狀”,被罰王俸三年。
弘曬被革職後,閉門家居,抑鬱不歡,一病不起。病危時,乾隆帝親臨視疾,弘曬在衾褥間叩首謝罪。乾隆帝被手足之情所感動,嗚咽失聲,拉著弘曬的手說:我因你年少,故而稍加處分,以改變你的脾氣,想不到你會因此得這樣重的病。之後乾隆下令恢復弘曬郡王的封爵,但遺憾的是弘曬不久即死,時在乾隆三十年(1765)三月初八日申時,年33歲,謚曰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