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未入關以前,它的民族以驃悍勇猛、善於騎射著稱。經過大大小小的戰爭,滿族的軍事力量由小到大,由弱到強。
明萬曆二十幾年(1601年)正式設立紅、黃、藍、白四旗,至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添設四旗,“參用其色廂(鑲)之”(見《東華錄·卷一》),而共得八旗了。至此,“旗”才從原來“建旗辨色,用飭戎行”的單純標誌物性質,成為清代軍事單位的專有名詞了。入關前後,又增設了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合為二十四旗。“八旗”建制的設立,完全是為了適應當時政治、軍事形勢發展的需要。
後來形勢的發展表明,在軍事方面,諸如:清室人關,定鼎中原;清初順治康熙朝的“平叛”和削藩;日常軍事行動上的環衛禁城,拱護城池、衙署、倉庫,水火災防等,八旗兵都起到了中堅的作用,完成了它的使命。
然而八旗畢竟是封建統治者的工具,因此,就有不可挽回的頹敗之運在等待著它。戰事稍息,八旗兵就“閒者日眾,不事生業”(見《嘯亭雜錄》)。特別是滿族八旗兵,更是遊手好閒,吃喝嫖賭抽大煙。到了同治、光緒年間,簡直就連祖傳的騎射之術也丟棄了。
這班八旗子弟,浪蕩悠閒,身無一技,唯仗祖上留下的特權,領薪俸,吃喝玩樂。所謂八旗紈褲。落魄無能。
同治、光緒年間大批八旗紈褲子弟的出現,是清王朝從速崩析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