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渾——柳悛六世孫,唐代名相
本 名:柳渾
字 號:字夷曠
所處時代:唐朝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襄陽
管 職: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宰相)
柳渾(公元714—789年),字夷曠,一字惟深,本名載。柳悛六世孫。襄陽人。唐代名相。
柳渾幼孤,有巫人給他看相說,“此兒相賤,且短命,若為僧、道,可緩死。”家人欲從其言。柳渾說:“不讀詩書,去當術士,不若速死。”於是發奮求學。天寶初(約公元742年),舉進士,任單父(今山東省單縣)尉,後遷衢州(今浙江省衢縣)司馬。曾一度棄官隱居武寧山。不久,召回朝廷,拜監察御史;柳渾生性放曠,不願在朝廷做事,想求外職,“宰相惜其才,留為左補闕(有缺額即補)”。
大歷初,魏少遊鎮江西,柳渾為判官。開元寺僧與酒徒夜飲,失火,卻歸罪於守門人。人均知此系一冤案,不敢言。惟柳渾與同事崔》祐甫為守門人鳴冤。自此,以公正聞名當時。後為袁州(治所在今江西省宜春)刺史。崔祐甫輔佐朝政,薦柳渾為諫議大夫(從五品)。不久為尚書右丞。
朱□作亂時,柳渾隱匿於終南山。朱□以宰相官職相引誘,渾未就。貞元元年(公元785年),拜兵部侍郎,封宜城縣伯。三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丞相)。有一次,皇帝(唐德宗李適),命玉工製作玉帶,誤傷一鍔(猶今之帶扣版)。工人害怕,至市上買他玉補上。皇帝一看,不是同類,認為有欺君之罪,欲將玉工處死。柳渾說:“以法律,誤傷乘輿器服,罪當杖。”由於柳渾執法公正,玉工杖打六十,得免一死。
韓滉自浙西入朝,皇帝委以重任。人雖有議論,均未直言。渾事無鉅細,一概過問。有時竟超越自己職權以外。渾雖為滉所推薦,但也惡其專政,對滉說:“先相國因處事偏激,不一年而去任,今公奈何又蹈前非!”滉悔恨,其威稍減。
後來柳渾與吐蕃訂盟約於平涼(今甘肅省轄縣)。有人認為,此約可保百年無事。而渾卻跪諫說:“吐蕃人面獸心,不可信。”皇帝變色說“渾,儒生,不曉邊境之事。”果不出渾所料,夜半,□寧(今陝西省彬縣)節度使飛奏朝廷,吐蕃反,“將校皆覆沒”。次日,皇帝慰勉柳渾說:“你是一儒士,竟知萬里以外的敵情,可嘉。”於是柳渾更受人敬重。
宰相張延嘗驕矜專權,嫉渾剛正不阿,令其親信對渾說;“應慎言於朝,則位可久。”渾說;“為我謝張相公,渾頭可斷,而舌不可禁。”結果,被張延嘗所排擠,罷政事,改任右散騎常侍(為皇帝侍應雜事)。
柳渾與人交,以真誠相見。勤儉,不謀私利,不置產業。貞元五年,以疾告終,謚號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