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宋遼之間的「澶淵之盟」:什麼是澶淵之盟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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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宋遼之間的「澶淵之盟」:什麼是澶淵之盟

2017年01月01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54 次

  所謂「澶淵之盟」的背景與大概內容,大部分的書友應當都是瞭解的,不必多說。但是「澶淵之盟」的具體內容,一般的書友可能就不甚了了。所以我先把《長編》裡所謂「澶淵誓書」的內容,抄在下面。這份誓書,就是宋遼兩國當年訂立的盟約的文本內容。

  誓書共有兩份,第一份是宋朝給遼國的誓書:維景德元年,歲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七日丙戌,大宋皇帝謹致誓書於大契丹皇帝闕下:共遵成信,虔奉歡盟,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更不差使臣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或有盜賊逋逃,彼此無令停匿。至於隴畝稼穡,南北勿縱驚騷。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存守,淘壕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誓書之外,各無所求。必務協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獻,慎守封陲,質於天地神祇,告於宗廟社稷,子孫共守,傳之無窮,有渝此盟,不克享國。昭昭天監,當共殛之。遠具披陳,專俟報復,不宣,謹白。

  第二份是遼國給宋朝的誓書:維統和二十二年,歲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十二日辛卯,大契丹皇帝謹致誓書於大宋皇帝闕下:共議戢兵,復論通好,兼承惠顧,特示誓書,云「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更不差使臣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或有盜賊逋逃,彼此無令停匿。至於隴畝稼穡,南北勿縱驚騷。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存守,淘壕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誓書之外,各無所求,必務協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獻,慎守封陲,質於天地神祇,告於宗廟社稷,子孫共守,傳之無窮,有渝此盟,不克享國。昭昭天監,當共殛之。」孤雖不才,敢遵此約,謹當告於天地,誓之子孫,苟渝此盟,神明是殛。專具諮述,不宣,謹白。

  遼國的誓書只有兩個內容,第一是採用本朝年號,示與宋朝分庭抗禮,第二是表示收到宋朝誓書,並發誓遵守。因此,雙方達成的載於誓書的內容,只要分析宋朝的誓書就可以了。

  第一項,歲幣換和平。這一項包括兩個問題。宋遼之間的地位。僅從誓書的內容來看,並沒有「賜」、「貢」等字,所以表示雙方地位是平等的。如誓書稱呼上,雖然沒有冠以「南北朝」,但誓文中則有「北朝」的字眼,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宋朝在其後半正式的承認了南北朝的稱呼,但始終拒絕將之正式載於國書的稱呼上,而契丹則一直力圖讓宋朝接受在國書正式稱呼上以南北朝相稱的事實)。事實上,自五代以來,契丹僅曾向後梁請求冊封,與後唐、後周維持對等關係,後晉與後漢則在名義上為契丹藩屬,因為宋繼續的是後周,所以宋遼關係,原本就是平等的。而且終宋遼之世,兩國無論在名義或者實際上,都是平等的兩個國家。不存在誰向誰稱臣的問題。這與宋遼與西夏有本質的區別。至於歐陽修修五代史搞小動作將遼國列為四夷,遼國馬上也在史書上搞報復,把宋朝附於國史,這種小動作以及其他種種偷偷吃對方豆腐的行為是代表不了什麼的。

  第二項,具體和平的內容以及逃犯引渡協議、軍事互信協議。事實上,在這方面,誓書所載的內容只是原則性的。具體的細則是在此後的外交活動中不斷完善的。小到在界河捕漁,大到互相通知國內的重要軍事調動。雙方有一整套交涉機制。舉例來說,宋真宗封禪之前,曾經派使者通知遼國,以免對方疑惑。而遼國征高麗之前,也特意派人通知宋朝。第三項,賭咒發誓部分。以上是對「澶淵誓書」的一點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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