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代後宮是如何挑選秀女的? 秀女是做什麼的
古代皇宮中秀女是做什麼的?清代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因此,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後宮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獨有的。所以,清宮選秀女,絕非選美。
歷代的規矩如此,尤其是清朝,14——17歲的滿蒙漢女孩子都要參加選秀,不僅是為了做後做妃,也是為了給皇子阿哥親王貝勒之類的選福晉。
如果到了年紀卻不參加選秀,那麼不僅女孩子,她的父母家人也會受到連累。但是有的家裡不想女孩子進宮受苦,就打通關係謊報女孩子是殘疾,這樣就可以逃過一劫了。
但是也有的家庭為了鞏固在朝廷裡的地位,執意把女孩子送進宮裡,好讓自己的後台更加堅硬。這種情況下,女孩子一般都會屈服。
當然也有很少數情況是女孩子自願進宮的,但是這樣的女孩子很少很少,而且將來肯定把朝廷攪個天翻地覆。
清代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旗人,是清朝獨有的。因此,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後宮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獨有的。
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創立了八旗制度,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來的狩獵組織的基礎上建立的,是軍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軍事、生產等多方面職能。以黃、白、紅、藍四色旗幟為標誌,組成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八旗。清入主中原後,旗人又有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這是清政權賴以統治的主要支柱;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皇室的奴隸,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儘管清初將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稱為秀女,但挑選的方法和她們在宮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可備皇后妃嬪之選,或者賜婚近支(即三代以內、血緣關係比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其中雖然也有一些人最終被逐漸升為妃嬪,但承擔後宮雜役的,都是內務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後期,包衣三旗的應選女子就不再稱為秀女,而在挑選宮女時,就明確地說「引見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說,能夠成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當應選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走下騾車後,先由戶部司官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根據各旗參選秀女人數的多少進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復選,復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復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后妃的候選人。如果成為后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複雜,初次「引閱」之後,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
當「秀女」二字映入人們眼簾時,人們的直覺是秀女應有沉魚落雁之貌,然而,靚麗的容貌是否是當選秀女的主要標準呢?這裡有一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似乎很難將這些面孔與任何一個表述美貌的詞彙聯繫起來,非但如此,少女們愛美的天性也成了非分之想。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而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好色」也是極不名譽的,「美女禍國」從來都是帝王和他們的大臣們翻雲覆雨的護身符,因而這一標準總在若即若離、諱莫如深的撲朔迷離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縣學生員攔下御駕,懇請乾隆皇帝就削減皇后烏拉那拉氏喪儀之事下罪己詔,致使龍顏大怒,但仍未忘記陳述那拉氏冊後「並非以色選愛升」,後來失寵,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愛弛」,總之絕不肯承認自己好色。清統治者公開的兩條標準,一是品德,一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的連襟,因此他他拉姐妹雙雙入選為珍、瑾二嬪。
這張沒有填寫姓名的紅紙,更說明了秀女的門第,不僅關係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選,而且關係到入選後她在宮中的地位: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傳旨:
原任公爵之女著封為妃
將軍之女著封為妃
知府之女著封為嬪
員外郎之女著封為嬪
欽此。
所以,清宮選秀女,絕非選美。
選進宮的秀女命運如何?
清西陵自順治以來到光緒年間,,每三年一次挑選八旗秀女,由戶部主辦,從未間斷。順治朝規定 ,凡八旗女子,不論屬於官員或兵丁的家庭,年齡到了13-16歲,都必須報部應選。康熙、雍正、乾隆、嘉慶朝又規定 ,後族近支及母族系宗室覺羅者准聲明免選;八旗內外,滿蒙四品以下文武官員之女免選;太后、皇后至妃弟兄、姐妹的女子皆可免選。清代挑選秀女其目的在於"或備內廷主位,或為皇子、皇孫拴婚,或為親、郡王及親、郡王之子指婚"。
1、 每逢 挑選秀女之前,先由戶部行文到八旗的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八旗員,將適齡的女子由族長等到逐級呈報都統,再遞戶部備案。
2、 挑選時每旗分滿面蒙漢為先後,每日選兩旗,以人數多寡勻配。參選取的秀女都有備有騾車,按年歲大小排列順序,入選前一日夜分時刻,由旗署官員領到神武門外下車,再由太監領進順貞門備帝后選看。備選秀女嚴禁著漢族服飾和纏足。
3、 入選日上午備選秀女由帝后選閱,每班 5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牌子,以備復選,牌子上書某人之女,某旗滿洲人(蒙古、漢軍),年若干歲,落選者撂牌子,初試撂牌子者及複試落選者均可自由婚嫁。
4、入宮後選為后妃或升至后妃的幸運者。
以一般秀女身份選入後宮,得到皇帝寵愛的,便可得到答應、常在、貴人不同等級的封號。有的升至妃、嬪,更有幸運者因"中宮虛位"可由妃嬪升至後位。
5、指配皇子皇孫為一如既往的秀女
被選中的秀女,除充實後宮主位,還要配給近支宗室為皇子、皇孫拴婚或為親王、郡王及親郡王之子指婚,所以在選驗秀女之日,宗人府要同時呈報近支宗室名單。所以皇子的嫡福晉都是秀女出身。有的皇子後來即了皇帝位,嫡福晉冊立為皇后,這便是最榮耀的秀女
6、幽怨一生的秀女
選入後宮的秀女,若從未得到皇帝的賞識,也就得不到任何封號,只能在深宮內院,渡過幽怨的一生,去世後也只稱為"格格"。
7、終生不可婚嫁的秀女
秀女經過初閱後,選中留牌子的秀女登記備案,記名期5年,5年後仍不復選者,而且未得到退出記名的明文以及某種原因從未入選的應選女子待17歲"逾歲"後,只能終身不嫁。
8、會親
秀女入宮後在一定期間裡,可與骨肉家人相會,叫做會親。《清宮史.宮規》規定:"凡秀女入宮,有名號者,父母年老,特旨許會親,一年或數月,許本生父母入宮,家下婦女不許隨入,其餘親戚不許入宮"。對秀女會親限制的極嚴,有封號的秀女還需特旨入行,無封號的或者得不到"特旨"的便"宮門一入深似海",與骨肉親人分離,終生不得一見。
9、皇帝翻牌
凡妃子之備幸者,皆有一綠頭牌,書姓名於牌面。敬事房太監置之大銀盤中,或十餘牌、或數十牌。待皇帝晚膳畢,太監舉盤跪帝前,若無所幸,則曰去,若有屬意,則取牌翻轉之,以背向上。太監下,取此牌,有專以駝妃子入帝榻者。屆時,帝先臥,駝妃者脫妃上下衣皆淨,以在氅裹之,背至帝榻前,去氅,妃子赤身由被腳逆爬而上,與帝交焉。敬事房總管與駝妃之太監皆立候於窗外,如時過久,則總管心高唱曰:是時候了。帝不應,則再唱,如是者三。帝命之入,則妃子從帝腳後拖而出,駝妃者仍以氅裹之,駝而去。清代除了選秀女外,還要選宮女。宮女是在內務包衣佐領下的女兒中,每年引選一次,由內務府主辦。她們在宮中的地位比秀女低得多,主要供內廷各宮主位的役使。宮女雖出身低價,但入宮後若被皇帝看中,也可得到內廷主位的封號,升為妃嬪。宮女也是皇帝嬪妃的來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