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和李玉琴離婚詳情:李玉琴為什麼要和溥儀離婚
群眾出版社將把1964年出版的《我的前半生》刪減的內容全部恢復、出版,增補文字近16萬,其中包括了溥儀和李玉琴離婚的詳細過程。愛新覺羅·溥儀是這樣寫的:
與李玉琴重新建立聯繫
1955年6月的一天,管我們學習的李科員遞給我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的妻子李
玉琴的地址查到了。隨後,我給她寫去了一封信,但過了不多天,原信信皮上印著:「查無此人」,退回來了。
這天在散步時見到所長,他出主意說,「我們可以再調查,你也可寫信給你妹妹打聽一下她的地址。」我接受了所長的意見。果然五妹寄來了她的地址,這次再發信去,回信真來了。親愛的溥儀:
十年渴望的人來信了。我真不知高興得如何是好。我害怕這又是做夢……
這封寫了六七頁的信的開頭,在我心頭引起一種說不出的滋味,好像我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有妻子似的。從前,我有的不是妻子,只不過是「娘娘」、「貴人」,就像戲台上的那樣。我從來沒有像個丈夫似的看待她們。
然而我還弄不清,從這封信我感到十分新鮮和十分驚奇的那個生疏的東西究竟是什麼。是生疏的愛情?還是生疏的精神面貌?「親愛的溥儀」是真情的流露嗎?
在這封信的末尾,她表示了最大希望:要來看看我。在所長同意下,我的信寫去了。不到十天,她突然出現在家屬會見室裡。
忽然懂得什麼是戀愛
我面前的那個小女孩,已是個長成熟的、容貌煥發的、美麗而溫柔的少婦了。花布衣代替了從前的綾羅綢緞的旗袍,梳著兩個小辮,正像在報紙和畫冊上所看到的青年女工那樣。
在一年半里,她來探望了我五次,探望的間隔裡又不斷寫信。總之,從第一次會面起,我忽然似乎懂得了什麼叫做夫妻,什麼叫做戀愛。
明白時已是最後的結束
1956年兒童節後,她寫了一封很長的信來。她一面說,總沒有時間寫信給我,但在這封長信裡,幾乎沒有一句再談到「我們的」未來,全篇寫的都是她無限怨苦的過去。
如果我當時能把這信仔細地研究一下,就可以明白,是不是真如她所說的「不能有時間多寫信」了。顯然,那個曾受過鬼子、官太太、洋狗和採買傭人欺負過的孩子,已懂得了更多的事情。這些回憶所激起的感情,是和信開頭的稱呼不和諧的。她說這封信是分做好多次才寫成的,究竟是沒有時間,還是由於那越來越不能和諧的感情?
當然,突然明白了這一切時,已經是事情到了最後結束的時候了。
1956年12月中旬,是她第五次來看我。我一坐下來,她便說:「今天咱們研究一下,咱們生活上的事。」
李玉琴最終提出了離婚
「你對我現在雖然很不錯,可是我們年歲差得這麼多,興趣就很難一致,我喜歡的你不一定喜歡,你喜歡的我也不一定喜歡……我想來想去,還是離了的好……」
這番話真像一桶冷水似的,直澆到我頭上。說實話,我對她的感情正是在這一年半中才有的,我相信她對我也是如此,為什麼出了這樣的事?我不得不表示異議。
我沒想到,她的態度是那樣堅定。她對我只是重複著那句話:「我想來想去,只好這麼著。」
「既然如此,」我最後說,「這是勉強不了你的。我希望離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像兄妹一樣……」
「那是一定的。」她竟然又掉了眼淚,表示了同意,「我們還是朋友,以後感情也不壞。」
我也明白了,這是不可挽回的事。她真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