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分幾品?古代官員「品級官職」大盤點
我國古代的職官制度中,為了表示官員的地位與勳勞,除授予有實職的官銜外,往往還授予一系列榮譽性虛銜,而古人又特別重視這些虛銜,在署名時,常常把實職官銜和一系列榮譽性虛銜全部羅列於姓名之前,形成一大串,使人眼花繚亂。
今天咱們就一起盤點下古代官員的種種品級官階的由來。
1、品:
品是用以表示官員級別高低的標誌,起源於曹魏時期的「九品中正」官僚選擇制度。當時將士人按才能分別評定為9等,以備選用,稱「九品」,後來將在職官員的尊卑也分9個等級,亦稱九品。北魏時期又進行了更細緻的區分,把每品分為正與從,第四品以下的正與從又各分上與下,把最初的9個等級發展成30個等級。其排列順序為:
正一品、從一品、正二品、從二品、正三品、從三品、正四品上、正四品下、從四品上、從四品下……正九品上、正九品下、從九品上、從九品下。
這種等級區分,隋唐以後各代仍被沿用,直至清末始廢,只是各代略有差異。唐、宋時期的武職,從第三品起分上、下級,形成武職32個等級。隋代和清代只保留九品之中分正與從的辦法,正與從不再分上下,且文職與武職相同,形成整齊劃一的從正一品到從九品的18個品級。金代較為特殊,把第三品到第五品的正與從各分為上、中、下三級,形成42個品級。元、明兩代與金代基本相似。
官員的品級與實任官職一般都相互對應。以清代為例,內閣大學士為正一品,六部尚書或總督為從一品,各省巡撫為正二品,布政使為從二品,知府為從四品,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知縣為正七品,縣丞為正八品,主簿為正九品,典史為從九品。在封建社會裡,只有九品之內的官員才稱「官」,也稱「流內」,九品以外的辦事人員稱「吏」,也稱「流外」或「未入流」。品級較高而任實職較低的官員稱「行某某官」,品級較低而任實職較高的官員稱「守某某官」。
2、階
階是一種無實職實責,專門用作標明官員品級高低的榮譽稱號。在我國古代職官制度中,每一個品級都有一個相應的稱號相匹配,統稱「品階」。例如清文階官正一品稱光祿大夫,從一品稱榮祿大夫,正二品稱資政大夫,從二品稱通奉大夫等。
品階之名稱始於唐代,後各代沿用,至清末始廢,只是各代的名稱略有差異。古人對品階稱號十分重視,在泰山現存的碑文中,其名款之前常常冠以「某某大夫」、「某某郎」等品階稱號,以示榮耀。
3、勳
勳亦屬於無實職的榮譽虛銜,始於唐代。唐代除了規定了一套品階名稱外,又利用過去的散官虛銜搞了一套專為授予有功勳僚的榮譽虛銜,稱為「勳」,受勳者稱「勳官」。
北周時,本以勳獎勵作戰有功的戰士,後漸及朝官。至唐始定制,共12級,稱「十二轉」。其名稱順序是:上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最低的武騎尉稱第一轉,最高的上柱國稱十二轉。《木蘭詩》所稱「策勳十二轉」,即授木蘭為上柱國的意思,是級別最高的勳官。唐以後的五代及宋、金、元各代,皆沿襲了唐代的勳官制度,其名稱也基本相同。明代把勳官分為文勳與武勳,武勳分十二轉,其名稱與唐代同。文勳分十轉,其名稱順序為:左柱國、右柱國、正治上卿、正治卿、資治尹、資治少尹、贊治尹、贊治少尹、修正庶尹、協正庶尹。
勳官的十二轉,相當於階官的正二品至從七品。清代廢除了勳官制度,把勳與爵合而為一。
4、爵
爵即爵位,亦屬無實職的榮譽虛銜。在所有表示官員地位高低的虛銜中,爵的起源最早。
《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鄭註:「祿,所受食;爵,秩次也。」可見「爵」就是貴族官僚的等級。現在可以確知的最早的爵位等級,出於戰國時的秦國。商鞅變法時,把過去的爵位加以整理,明確規定為二十級,由二十級至一級分別是:徹侯、關內侯、大庶長、駟車庶長、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長、左庶長、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裊、上造、公士。其中第一級至第八級為民爵,第九級至第二十級才是官爵。秦始皇封泰山松為「五大夫」,即秦爵的第九級,為官爵之最低級。漢代的爵位只有王、侯兩級。魏晉南北朝時期又恢復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並沿用了漢代的縣侯、亭侯等名稱。隋唐時的爵位分八等,同漢代一樣,只有皇子才能封王、異姓功臣只能封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給予爵位以後,一般不增加物質待遇,只有在爵位之後再加上「食實封若干戶」,才有一定的收入。五代、宋、金、元時期的爵位基本如唐制。
清代的爵位分兩個系統,一是皇族的爵級,分十等;二是皇族以外的爵級,分為九等。
5、公與孤
公與孤即「三公」與「三孤」,是我國古代最高級榮譽虛銜。
三公,起源很早。據載周代就有兩種三公:一種是太師、太傅、太保,一種是司馬、司徒、司空。周代的三公是否是後來所稱的三公還不能斷定。「三公」之制到西漢才真正明確,以朝中執政三巨頭丞相、太尉、御使大夫或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為三公,而以太師、太傅、太保作為三公的虛銜。自此以後,太師、太傅、太保一直作為最高榮譽虛銜,直到明清。
三孤,即少師、少傅、少保,合稱「三少」,起源於漢代。《通典》解釋為:「孤,特也,言卑於公,尊於卿。」可知三孤是僅次於三公的榮譽虛銜。
西晉以後,又把漢代的太子太傅、太子少傅的官職發展為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和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六種榮譽虛銜,統稱「東宮六傅」。此後的北魏、北齊及隋唐以後各代相沿不變。這樣自隋唐以來,我國歷代都有公孤系列的12種榮譽虛銜。這些虛銜無實職,無官屬,無定員,只作為高級官員的加銜。其中地位最低的是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相當於正二品。但無論何種高官,包括正一品大員,初次加公孤銜,一般仍需從東宮六傅的最低銜開始。由於太子稱東宮,故「東宮六傅」又稱「宮銜」,太子太保稱宮保。清代對加宮銜的官員均稱宮保,如稱光緒年間四川總督丁寶楨為丁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