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滅佛事件:當宗教影響到國家建設的果斷處置
在封建社會,宗教時常成為統治者麻痺人民群眾的精神武器,因而備受統治者的支持和推崇。但並非在所有時期的宗教都會受到統治者的歡迎,即便是影響最大的佛教也屢遭排斥。在我國歷史上曾發生過「三武一宗」的滅佛事件,「三武」指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一宗指周世宗柴榮。「會昌滅佛」就是指唐武宗在會昌年間的毀佛活動,是佛教與封建國家發生經濟上的矛盾衝突、佛教與道教爭奪宗教地位鬥爭的結果。
印度佛教傳入中國,大約在西漢末年。它的傳播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魏晉以前為輸入時期;東晉南北朝為傳播時期,隋唐為興盛時期。佛教從西漢末年傳入中土以後,經過五、六百年時間的傳經播道,剃度僧尼的慘淡經營,發展到唐代,其義理居然成為當世三大意識形態之一,以「儒道佛」或「儒佛道」的次第並稱於世。這種格局的形成與從南北朝至隋的某些統治者,篤信佛教義理,提倡佛事活動,大量剃度僧尼,興建寺廟「蘭若」大有關係。
經過兩晉南北朝數百年時間,佛教勢力大肆擴張,到初唐時期,不事生產的僧尼竟有10多萬人,他們吃、穿、住、用全由社會供給,成為社會一大負擔。經過唐太宗、武則天直至唐代宗數代皇帝,支持佛教的發展,使得佛教的勢力進一步發展。唐朝寺院擁有免稅特權,出家為僧或投靠寺院做佃戶的農民越來越多,國家的賦稅收入越來越少。早在景雲二年(公元711年)就有人指出:「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肅、代二宗時代更為嚴重。寺院除經濟實力以外,還有政治特權,建立了自己的法律系統。設有「法僧」,還有「僧兵」,也就是說,一個寺廟,等於一個小佛教國家。天下有數不清的寺廟,也等於有數不清的佛教王國。
唐朝中央和地方政府與寺院在政治、經濟方面的矛盾越來越尖銳,唐武宗滅佛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進行的。武宗本人崇信道教,他尚未即位之時就迷信道術,修煉長生之法。即位之後,利用自己的地位和特權,服藥煉丹,崇道之風,甚囂塵上。武宗於開成五年(公元840年)2月即位,九月即召道士趙歸真等81人入宮在三殿設立金策道場,武宗本人「於九天壇親受法篆」,成為一名正式的道教信徒。此後他又將衡山道士劉玄靜召入皇宮,封為銀青光祿大夫、充崇文館學士,賜號「廣成先生」。又召羅浮(廣東增城、博羅等地)道士鄧元起入宮煉丹,傳授長生之術。
朝野上下,鬧得沸沸揚揚,有識之士對武宗的昏庸之舉提出了許多逆耳忠言,並在延英殿進行了一次公開辯論。武宗對他的崇道活動辯解說:「我在宮中無所事事,不涉聲色之娛,過於寂寞,只想同道士趙歸真閒聊解悶而已。」宰相李德裕以敬宗皇帝受趙歸真之惑的前車之鑒警告武宗:「我不敢指責前代皇帝的成敗得失,只因趙歸真在敬宗朝就出入宮禁,蠱惑聖聰,所以我不願陛下重蹈覆轍。」武宗又為道士趙歸真辯護說:「至於敬宗時代,我即認識此人,那時只知他叫趙煉師,在宮中未做壞事。我和他閒聊,只是蕩滌胸中的煩悶,軍國大事,不會讓他干預。就是有100個趙歸真在宮中,我也不會受他的蠱惑。」
佛道之爭,由來已久。會昌五年(公元845年)四月,武宗下達詔令清查天下寺院與僧尼人數。五月,又詔令長安、洛陽左右二街各留寺廟2所,每寺各留僧人30名。天下諸郡各留1寺,寺分3個等級,上寺留20僧,中寺留10僧,下寺留5僧。八月,詔今天下諸寺限期拆毀。毀天下寺廟4600多所及以「蘭若」為名私設僧捨400所。拆寺的木料用來修繕政府公寓房舍,金銀佛像上交國庫,鑄鐵佛像熔鑄後製造農具、銅像及鍾、磬等物熔化後制為錢幣。沒收寺廟良田數千萬頃、男女奴婢15萬人,僧尼強迫返俗者有26萬餘人,解放專供寺院當役夫的百姓50萬以上。這次廢佛行動使唐朝政府得到大量財力、物力、土地方面的好處,增加了稅戶,節約了國庫開支,利國利民,堪稱壯舉。武宗廢佛利國之功是無可非議的。
武宗詔令在全國執行情況各不相同。有些地方藩鎮割據勢力很大,對唐朝中央詔令拒不執行,如河北三鎮就沒有廢佛,以致其他各地的僧尼,紛紛逃往河北三鎮轄區。有些地方雖然執行廢佛詔令,但力度不夠,收效甚微。雖然如此,武宗滅佛仍然可稱為寺院勢力和唐朝政府政治、經濟矛盾的總爆發,對佛教的打擊也是極為嚴重的,故佛教徒稱之為「會昌法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