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服飾的兩個不成文規定是什麼?
在清代服飾中,有兩個不成文的規定。其一:后妃、公主、福晉下至七品命婦在穿便服時,如果服飾上面要織、繡花卉,均應為應季的花卉。例如冬季所穿的便服上,多織繡冬季裡開放的花,像梅花、水仙等;夏季裡多是荷花、百合、牡丹、萱草、石榴等,春天裡多是蘭花、繡球、桃花、杏花等,秋天裡則是菊花、桂花、秋海棠之類。如果穿了繡有其他季節的的花卉的衣服,就會被認為不合適宜。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在貴族出入場合裡,貴婦格格互相攀比下,你要是穿錯了花卉的衣服,那難看絕對不是一般能夠忍受的。
其二:在清代帝后大臣的服飾中,不論朝服還是便服,單、夾、棉、皮都要應其時,順其節。只要季節一到,無論天氣冷暖,都要穿那個季節的衣服。而且換了應季節的衣服之後,不能再穿回原來的衣服。就如現在這樣的天氣,冬末春初,但一換上春裝,天在冷,不能再拿出冬天的棉衣來穿。要是夏末秋初,就算天再熱,也不能再穿夏裝,否則就是抗旨不遵。而且更搞的是《大清會典》竟然還有明確規定換裝的時間:「每歲春季換用涼朝帽及夾朝衣,秋季換用暖朝帽及緣皮朝衣,於三九月內,由部擬旨,預期請旨。」每年三月要換春裝,九月要換冬裝,只要詔書一下,天氣再變化,也不允許換回去。否則這抗旨的罪名可不是鬧著玩的。可是誰也不是傻子,熱了還可以忍忍,冷了豈不是要凍死?而且北方的天氣,早晚溫差比較大,中午時候太陽燦爛,暖烘烘的,一早一晚,卻涼颼颼的。
於是清朝的衣服裡就出現了一種奇特的服裝。人們在春天的裌衣裡塞一層薄薄的棉花,表面上看是春裝,其實已經經過了實質的改造。夏裝裡也是如法炮製,在天氣冷下來,但是皇帝還沒下詔書換冬裝的時候穿,實在是明智。這頗類似於古代的窮人,因為家裡沒錢,所以剛開春就把冬衣當了求生活,天一冷下來,沒有辦法只好在春裝裡隨意套點棉花御寒。可憐的后妃格格,王公貴族,一個個弄得跟窮人似的。於是清代的服飾裡就出現了這種怪異的隔季服飾,在夏季紗衣裡絮棉花。
知道了這兩點,我們在判斷清代保留下來的衣服時,就不會鬧笑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