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與塞防之爭:甲午前清廷國防的戰略兩難
導讀:李鴻章與左宗棠兩派爭論的焦點,被稱為「海防與塞防之爭」。1870年代的清政府在戰略目標的設定和戰略過程的締造上完全失能,最終弄出一個不倫不類的「海陸並舉」。
1874年春,日本以琉球船民被害為借口發兵台灣,勒索白銀50萬兩而還。這是「同治中興」十餘年來第一次出現來自海上的入侵,故中日和約簽署不過六天,恭親王即領銜總理衙門上疏同治帝,極言練兵、簡器、造船、籌餉為「緊要應辦事宜」,並奏請將該折下發南北洋大臣並濱江沿海各省督撫,飭其詳細籌劃。之後半年,包括李鴻章、沈葆禎、左宗棠等在內的地方大員29人共遞上相關折片60餘件,縱論國防要務,史稱第一次海防大籌議;後世史家又根據其中李鴻章與左宗棠兩派爭論的焦點,稱之為「海防與塞防之爭」。
「海防論」、「塞防論」相攻訐,表面上是政見差異,實則反映了陸海複合型國家(Rimland Power)在安全方面的雙重易受傷害性,以及戰略選擇的兩難;面對此種困境,如何在海陸兩個方向上分配精力,用於國防建設的財政資源又從何而來,則成為現實考驗。惜乎1870年代的清政府在戰略目標的設定和戰略過程的締造上完全失能,最終弄出一個不倫不類的「海陸並舉」。
「海陸並舉」實為財政黑洞
邊疆戰爭之所以在歷史上頻頻成為耗盡大帝國財力的元兇,關鍵在於因空間廣大且缺乏補給而導致的「力量損失梯度」。博爾丁(Kenneth Boulding)創造的這一術語描述了如下事實:隨著軍事單位深入遠離基地的區域,其受損程度將逐步增加,相應的軍事和政治控制力則日益遞減。若要盡可能多地降低損失梯度,一則必須改善交通技術,獲得騎兵、公路和鐵路,二要不計糜費地維持補給線。是故一切邊疆戰爭,遲早會演化成交通戰、補給戰;而長期的、不可控的戰爭支出,最終將超出按算術數列增長的農業經濟的承受上限。明朝之所以自15世紀中葉起大築長城,便是因為收復河套所需的開支已為財政所不容,而寧可改行短期花費較少的防禦戰略。
左宗棠以塞防關乎社稷,堅持出兵新疆,自有其安全依據;然而他畢竟無法脫出「力量損失梯度」的限制,開支很快水漲船高。從1875年底到1881年夏,僅各省撥付西征戰事的協餉就高達白銀5230萬兩(賬面),加上近1500萬兩的外債,每年要花費1/10以上的歲入繼續新疆戰事,這給千瘡百孔的財政帶來的壓力可想而知。
而在蒸汽-鋼鐵時代,從無到有地創建一支海軍同樣所費不貲。不單是依托農業經濟的清政府無法支持「海陸並舉」的花費,即使是20世紀初的德國這樣經濟總量驚人、增長率高居世界第二的大工業國,要同時維持海陸雙向的擴張也是舉步維艱。
清廷的塞防偏好
儘管「海陸並舉」成為了本次籌議的官方結論,但在1875-1881年,塞防所獲經費的總額和優先度始終是高過海防的;若以甲午年為界,則1875-1894年的海防總支出不過白銀3000萬兩左右,不及1875-1884年塞防開支(8000萬兩)的四成。造成這一狀況的主因,在於左宗棠深明朝廷的特殊心理,對塞防與京畿安全的關聯做了刻意強調。
左氏在1875年4月的奏折中指出:中國定都北京,蒙古環衛北方,與陝甘以及新疆實為一整體;新疆不固,則蒙古不安,蒙古不安,京師亦無晏眠之日。故西北名雖為邊郡,實則如腹地,必須作為一個整體「分屯列戍,斥堠遙通」,才能令外人無隙可乘。如今,新疆之亂明系阿古柏、白彥虎篡逆,背後則有沙俄「狡焉思逞」,即使暫時節制兵事,也不可能打消對方的野心。莫若趁列強尚未大舉介入,集中兵力將叛亂平定,如此方可絕後患。
平心而論,這番論證固然邏輯嚴整,但並無新鮮之處。從17世紀末到18世紀中葉,清廷先後在黑龍江左岸、大戈壁以西、西藏、青海與俄國以及準噶爾汗國交戰,即是為了確保北方一體化防線的穩固。但左宗棠所言「圖新疆為保蒙古,保蒙古以衛京師」,卻道出了朝廷的心聲:作為一個以遊牧民族入主中原的少數民族王朝,滿清對遼東「龍興之地」—這是一旦喪失政權後滿人的退守地—及其地理屏障蒙古的安危極為看重,康熙年間之所以不惜代價進行準噶爾戰爭,著眼點便在於確保滿人的戰略後院。
對海防論者尤為不利的是,1860年《北京條約》簽署以後,英法美各國與清廷的關係趨於緩和。列強滿足於不平等條約帶來的經濟、政治收益,對入侵中國沿海暫時失去了興趣。至於日本,雖然侵台事件構成了海防籌議的直接誘因,但明治政府內最激進的「征韓派」已經在1873年的政爭中失勢,中日兩國因朝鮮問題積累的矛盾要到六七年後才會公開化。即使是李鴻章本人,在1874年的對日談判中也遠未意識到這個「蕞爾小邦」的長期威脅。如此一來,只有正在中亞大舉擴張的沙俄成為了最現實、也最迫近的危險,中國的國防資源向塞防傾斜也就順理成章。
利益集團的博弈
戴維·德盧戈(David D』Lugo)在研究英德海軍競賽時發現,一個國家的體制適應性(Constitutional Fitness)或者說政體構成對它的國防能力的發展上限具有直接影響。以「一戰」前的德國為例,由於帝國憲法以高度的稅收自主交換了各小邦的政治服從,當中央政府需要在短期內籌集巨額軍費時,會發現直接控制的稅種數量不足,說服各邦增稅則需要經過複雜的博弈。故德國的經濟基礎雖然較英國為佳,能夠動員的資金卻少得多。1870年代的中國同樣身陷此種困境:李鴻章與左宗棠同為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中央財政瓦解的獲益者,但在為自身偏愛的戰略取向爭取資源時,他們一方面竭力競爭中樞的認同,另一方面對其餘督撫大耍手腕,國防財政遂變得愈發不能均衡。
左宗棠身為自強事業的倡導者之一,當然不會直接否認海防的重要性;但他宣稱「海防本有經常之費,所缺無多」。以之作為爭取塞防經費的依據,則是不折不扣的誇張。1866年左氏奏請設船政局於福州,後雖調任陝甘,仍時時與聞其事,不可能不清楚海軍初創期高昂的花銷(船政局經費由閩海關洋稅撥出,每月5萬兩,完全不敷使用)。而朝廷設置海防專款時,明確了大宗來源乃是沿海各省關稅與江浙閩等地釐金,這與西征軍費所出完全重合,形成了事實上的競爭關係。聯想到左宗棠自1867年開府陝甘以來,時時坐困於協餉解撥延誤,早早祭起借債用兵的下著(1867年即已向上海洋商借款220萬兩以濟軍需),他當然知曉:西征軍費只有連唬帶嚇才能搾出。
左氏的做法也足夠老辣。1876年初,在明知朝廷已經做出「海陸並舉」表態、對塞防形成了事實上的傾斜的情況下,他依然奏請借洋債1000萬兩作為西征開拔費,以關稅作保。這是一招釜底抽薪之計。無怪乎李鴻章在給丁日昌的私函中要喟歎「海防一節,徒擁虛名,恐鮮實濟,第一是無財」,大發其牢騷。
然則李中堂也非等閒之輩:鑒於西征協餉造成海防專款實解率不足三成,李氏開始處心積慮侵挪南洋以及閩粵各省自留的購艦經費,以擴充北洋一隅。如購買「定」、「鎮」二艦花去的340萬兩白銀,有130萬兩系挪用福建海防款,名義為「代購炮艇及巡洋艦」;65萬兩取自南洋,名義為「代購2艘巡洋艦」;其餘部分則截留自招商局收入原定償還各省借款的部分。軍艦一旦歸國,即報請留用於北洋,不掏一文而賺得巨艦兩艘。此外「鎮」字號炮艇中有2艘系挪用山東海防款購買,「致遠」號等四艦則是打著為福建代購的名義,由戶部自神機營所借洋款中支取了大頭。無論塞防、海防,都不能脫出地方主義的格局,不惜犧牲整體國防之均衡來滿足集團利益,如此面貌下的「自強」能達到何種程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