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被錯殺將領平反錄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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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被錯殺將領平反錄

2016年05月10日 戰史風雲 暫無評論 閱讀 210 次

鎮反運動緣起


1950年3月和7月,中共中央政府先後兩次下達了鎮壓「反革命」的指示。但是由於人們的思維還陷於戰爭時期的寬大政策,力度還不夠大。於是1950年 10月,中共中央再次發出鎮反指示,即有名的「雙十指示」,警告各地糾正「寬大無邊」的「右傾」傾向。「雙十指示」是一個轉折點,鎮反運動從此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一批批的「反革命分子」被送上了斷頭台。由於人越殺越多,後期發出了剎車信號,到1953年11月基本告一段落,但零星的案例仍有延續。




例如起義將領羅廣文的堂兄、四川大學教授羅廣瀛,解放前夕,羅廣瀛以兄長身份冒著危險前往羅廣文司令部勸說羅廣文率部起義,投向共產黨。在鎮反中羅廣瀛被捕,他的妻子寫給政府請求寬大的信,信上說,一家八口全靠羅廣瀛養活,望給予寬大處理,給全家人一條生路,但是羅廣瀛的性命還是被結果了。八十年代羅被平反。


總而言之,一般對被鎮壓的前將領,可以略加分類:


1) 解放戰爭末期起義投誠後解職返鄉者,被俘後釋放(一般都經過幾個月的解放軍軍官教育團學習)返鄉者,此類人數最多。


2) 退役返鄉已有數年,或閒居,或從商,或從事其他職業(如教師、律師等)。此類人數也不少。


3) 繼續作戰,打遊擊而最終在「剿匪」戰鬥中被俘者,以及特務背景者。此部分人數並不算多。


4) 其他,如因畏懼逃亡外地者,隱姓埋名而被查出者。人數也不多


在八十年代,對前兩類別的情況基本上全部予以平反。


下面整理了部分前國民黨將領被鎮反後又平反的情況。主要是希望通過這些人的沉浮命運個例,對歷史有一個更加深刻的認識。也歡迎諸位補充,提供相關信息。


第一號:辛亥革命元勳鄧玉麟


鄧玉麟,號炳三,土家族人,1881年出生於湖北省巴東縣。1926年北伐戰爭時,曾任北伐軍左翼軍第一路軍總指揮,參加荊沙、宜昌等役。


北伐之後脫離軍界,寓居上海。抗戰爆發後拒絕日人收買,遷居武漢。武漢淪陷後又遷居長陽,1943年回到家鄉巴東居住。在各地期間曾於多處籌資興辦學校、實業。解放前夕拒絕去台灣,留駐家鄉。1950年底在鎮反運動中被捕,次年春以「組織反革命暴動」的罪名被處決。據說董必武曾電示巴東縣政府刀下留人,但電報到時,鄧老已經命赴黃泉。1982年7月湖北省高等人民法院宣佈無罪平反,恢復辛亥革命人士的榮譽。


第二號:辛亥革命元勳夏之時


夏之時,字亮工,四川合江人,1887年出生。1920年曾出任川西護法軍總司令。四川護法失敗後退出軍政界,隱居成都辦學,1928年赴滬就醫。1938年為躲避日軍,返回合江,研究佛學及文物古玩,不問世事。1950年鎮反運動中被捕,10月6日以「組織策劃土匪暴亂」罪名被槍決。1987年11月,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法院宣佈給其平反,恢復辛亥革命人士的榮譽。


第三號:辛亥討袁護法老將何海清


何海清,字鏡寰,1875年5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15年底參加護國戰爭,任蔡鍔的護國軍第一軍第二梯團第四支隊長,在納溪等役中卓有戰功。1923 年出任滇南鎮守使兼建國第六軍軍長,晉陞陸軍上將。1925年10月脫離軍界,返鄉隱居,興辦學校。抗戰時期,曾在家鄉組織自衛軍,自任大隊長。


1950年鎮反運動中被逮捕,於11月8日夜被殘酷處死。1983年10月,人民政府宣佈為其平反,確認他為「辛亥革命人員」。


第四號:護法健將宋鶴庚


宋鶴庚,字皋南,1883年生,湖南湘鄉人。1917年參加護法戰爭,第一旅旅長。1923年隨譚延闓入粵投孫中山,被任命為湖南討賊軍湘軍第一軍軍長兼前敵總指揮、建國軍北伐軍中央總指揮等職務。1925年孫中山的北伐因南北軍閥的夾擊而失敗,宋鶴庚憤而辭職,脫離軍界。1929年被任命為湖南省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1931年發表為軍事參議院上將參議。不久辭職回鄉,閒居上海、長沙、湘鄉,以繪畫、學佛、遊山玩水自娛。1949年臨近解放,宋鶴庚拿出自己私藏的槍枝,授意他的侄子組織湘鄉縣花橋警察隊,投奔中共地下武裝姜亞勳部。1950年鎮反開始,時宋鶴庚居住於上海的女兒家,被上海公安機關逮捕,押解回湘鄉。1952年1月,湘鄉縣人民法庭以宋鶴庚反抗革命罪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八十年代,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批認定:宋鶴庚解放前夕做過有益於黨的工作,應按起義投誠人員政策對待,撤銷原判。


第五號:起義軍長陳春霖


陳春霖,別字思棣,1900年出生,四川資陽人。1944年任第四十四軍一四九師師長,率軍在湖南作戰。抗戰勝利後,任軍政部人事處處長兼三青團組織處處長,1947年任國防部副官處處長。1948年3月被選為國大代表,6月任任國防部副官局局長兼副官學校校長,9月22日授少將軍銜。


1949年4月被任命為重建的第四十四軍中將軍長,歸屬於羅廣文第十五兵團序列。12月隨同羅廣文率部參加在川西起義。在鎮反運動中於1951年11月9日被西南軍區軍法處判處死刑。1983年9月成都軍事法院宣佈給其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第六號:投誠軍長徐經濟


徐經濟,1897年出生,陝西臨潼人,黃埔一期,1930年年被楊虎城任為省會公安局第三分局局長,1931年任蘭州警察廳督察長。1944年任第五十四師師長。1948年任寶雞守備司今。1949年在漢中任新編第五軍軍長、陝南行署主任兼陝南遊擊自衛軍總司令。1949年12月30日率新五軍在西南向解放軍投誠。1950年被送入西北大學學習。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3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平反,恢復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第七號:投誠將領尹作干


尹作干,字子固,1905年生,山東日照人。1941年任第九師參謀長。1944年,曾去印度藍姆伽美國陸軍戰術學校受訓,1945年秋任十八軍十一師參謀長。1948年任第九師師長,1949年8月長沙起義後尹作干逃往香港,11月返回長沙參加陳明仁起義,任兵團高參,入中南軍政大學學習。1952年被中南軍區政治部軍法處逮捕,1954年4月8日由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1987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給其平反,恢復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第八號:起義將領甘清池,第九十九軍副軍長,參加湘贛諸戰役。抗戰勝利後,1949年春任廣東省陽江縣縣長。1949年11月5日率縣保安隊、自衛隊在信宜宣佈起義。1950年,被任命為信宜縣電力廠廠長。1951年3月被捕,12月被處決。1982年8月信宜縣人民法院宣佈對其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第九號:投誠將領葉干武


葉干武,1901年出生,廣東梅縣人。1947年應李鐵軍聘任為甘肅省河西警備總司令部少將高參、監察官。1949年冬蘭州戰役中向解放軍投誠,後自願返回原鄉梅縣畬江務農。1950年秋在鎮反中被處決。1980年獲平反,恢復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第十號:起義將領曾憲成


曾憲成,原籍四川成都,1911年生於湖北鍾祥。1948年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9年初任第三兵團暫編第八軍副軍長。同年12月27日在四川新都率部起義,後入西南軍區軍政學校學習。1952年自願回鄉定居,同年10月在鎮反中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十一號:北伐抗日將領周址


周址,字之礎,廣東開平人,1890年生。1940年起任第七戰區司令部參謀處長,第十二集團軍參謀長。1945年任陸軍總司令部第十二兵站分監。在此期間,在對日軍的多次會戰中出力甚大。抗戰後於1947年7月授陸軍中將,同年秋退役。以後離開軍界在南京經商。1949年一度出任廣東省政府顧問,不久回家鄉開平定居。1953年3月8日在鎮反運動中被判處死刑。1985年1月開平縣法院宣告其無罪,屬於錯殺,給予平反。


第十二號:抗日將領宋士台


宋士台,字君博,1893年生,廣東花縣人。抗戰爆發後,任第四戰區第六十六軍一六0師師長,1939年6月授陸軍少將。曾參加南京保衛戰、南潯戰役和崑崙關戰役。1942年任第七戰區惠陽守備區指揮官,1943年調任第七戰區少將高參。1946年退役從商。1953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5年8月撤銷原判,予以平反。


第十三號:抗日將領陳應龍


陳應龍,字美山,1897年出生,海南文昌縣人。抗戰爆發後參加淞滬會戰、徐州會戰、武漢會戰,1938 年5月升任第二軍副軍長兼第九師師長。以後又率部參加桂南會戰、鄂西棗宜會戰。1948年攜眷還鄉,創辦文昌縣文西中學,受家鄉父老稱讚。1951年在鎮反中被捕處死。八十年代平反,宣告系無罪錯殺,並立碑於他創辦的文西中學旁邊草坪,以志紀念。


第十四號:北伐將領孫天放,1944年任江蘇省政府防空處少將處長,江蘇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7年7月授陸軍少將。不久因病辭職返鄉定居。1951年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宣佈為錯殺,無罪平反。


第十五號:兩廣老將林伯民


林伯民,原名秉彝,1886年生,廣東梅縣人。1931年出任廣西第五路軍總司令部參軍,授銜陸軍中將。1941年任第四戰區榮譽軍人管理處中將處長。 1945年抗戰勝利後,退役回家鄉梅縣南口居住。告老還鄉後曾多次設法掩護過當時中共地下工作人員和遊擊隊。1949年7月,國民黨軍胡璉兵團南逃經梅縣時,他也曾設法保護南口鄉民的安全,得免敗兵之騷擾。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6年6月4日梅縣市法院宣佈系屬錯殺,予以平反昭雪。


第十六號:起義將領何際元


何際元,字印三,湖南寧鄉人,1908年出生。 1946年任交警第十三總隊總隊長。1947年交警第十三總隊編入陸軍第一六九師,任副師長,開赴東北作戰,曾參加四平解圍戰鬥。後升任第四十九軍七十九師師長。1949年5月經中共地下黨策動,在湖南寧鄉率部起義,改稱湘中挺進縱隊,自任司令員。後所部編入陳明仁第二十一兵團,改任兵團司令部高參。 1950年9月25日以歷史反革命罪行在長沙被槍決。1983年宣佈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第十七號:起義將領唐伯寅


唐伯寅,字劍椿,號劍湘,湖南湘潭人,1897年出生。1935年升任第十九師五十五旅旅長。抗戰爆發後率部參加淞滬會戰,所在的師被評為會戰中戰績最優的十個師之一。1938年參加武漢會戰,在廬山一線擊挫日軍。 1939年8月因功升任第十九師師長並於11月晉陞陸軍少將,以後率第十九師先後參加了第一、二次長沙會戰、上高會戰、浙贛會戰、常德會戰、長衡會戰,屢立戰功,曾獲四等雲麾勳章。1944年11月後先後調任江西南豐師管區司令、浙江臨黃師管區司令,1946年退役回湘。1949年3月受中共地下組織策動,參加了中共華中局社會部領導下的江南地下第四軍,任副軍長。4月又參加了程潛、唐生智等人在湖南發起的和平自救運動,並積極策反湘軍舊部。8月隨程潛、陳明仁參加了長沙起義,任第二十一兵團高參。1952年2月21日在鎮反運動中在湘潭被槍決。1983年3月湘潭縣法院宣佈予以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第十八號:起義將領劉晴初


劉晴初,名垂霽,1894年8月生於湖南湘潭。1926年隨賀耀祖參加北伐戰爭,任國民革命軍獨立第二師第一旅旅長, 1936年冬考入南京陸軍大學特別班學習,1938年冬畢業後,被徵召為第九戰區長官部中將高參,曾參與第一次長沙會戰。1940年因病回鄉休養,籌辦實業、學校。1949年3月加入中共地下組織的外圍工作,以後策動當地遊雜武裝起義,並將保存之五萬分之一湖南軍用地圖交與解放軍第十二兵團。1950年5 月在家鄉籌辦簡易手工業工廠。1951年鎮反運動中以反革命罪在湘潭被處決。1983年7月湘潭地、縣法院宣佈予以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第十九號:起義將領潘峰名


潘峰名,別字目屏,1899年生,江西樂安人。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一三五旅團長、旅長。1939年改任第一一三師師長,第五十一軍副軍長、代軍長,第五戰區前方指揮部副主任。參加徐州會戰、魯南會戰諸役。1946年退役。1948年出任江西省保安司令部高參,1949年參加起義。1950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1年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補發起義證書。


第二十號:起義將領方滌瑕


方滌瑕,別號秀泉,1903年生,江西九江人。黃埔軍校第五期步科畢業。任中央憲兵司令部西南區憲兵司令等職。1949年在成都參加起義。1951年鎮反時處決。八十年代平反。


第廿一號:起義將領王育成


王育成,字鳴琴,1912年生,甘肅伏羌人1944年任第十七集團軍第十一軍少將參謀長。1947年任第十七集團軍少將參謀處長。1949年9月23日在寧夏銀川起義。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平反。


第廿二號:起義將領項麗源


項麗源,1912年生湖北監利人。南京中央軍校第八期步科畢業,歷任軍職。1946年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少將參謀處長,1949年任西南軍政長官公署參謀處少將處長等。同年底在成都隨部起義。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三號:起義將領楊健民


楊健民,1900年生,安徽宿縣人。第九十六軍少將參謀長。1949年11月在四川金堂起義,以後返鄉居住。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四號:起義將領周伯英


周伯英,別字湘雄,1909年生,湖南東安人。1929年7月畢業於中央軍校第六期步科。湖南省補充第十七旅旅長。1948年春任國防部少將部員。1949年參加湖南起義,後返鄉居住。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五號:起義將領林芝雲


林芝雲,又名蓋南,1901年生,湖南湘潭人。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六戰區遊擊挺進縱隊副司令。1947年7月授銜陸軍少將,1949年8月隨陳明仁部起義,後返鄉定居。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4年獲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第廿六號:起義將領糜藕池


糜藕池,別字濟民,1897年生,貴州畢節人。第九十四師中將副師長。1949年任川黔公署獨立第一師師長,率部起義。1951年7月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七號:起義將領趙俊圖


趙俊圖,1911年生,湖南醴陵人。1929年於中央軍校第七期第一總隊步科畢業。1949年任湖南醴陵師管區少將副司令,8月率部起義。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八號:起義將領趙鴻厚


趙鴻厚,1904年生,河南懷慶人。黃埔軍校第三期軍官訓練班畢業。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四十師師長,鄭州綏靖公署軍官總隊大隊長。1949年任長沙綏靖公署軍官總隊副總隊長,後隨程潛等參加湖南起義。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廿九號:起義將領唐憲堯


唐憲堯,別號再興,1899年生,四川梁山人。第三十集團軍總部少將高參。1949年12月在四川渠縣起義。1951年冬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平反。


第三十號:起義將領曹森


曹森,別號潤軒,1906年生,河南唐河人。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獨立第一旅團長、旅長,第一一六師參謀長、副師長,第—六九師師長。1946年起任整編第二十六師一三九旅旅長,第二十六軍副軍長,滇西師管區司令。1948年9月授銜陸軍少將。1949年底在雲南參加起義,後返鄉居住。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一號:起義將領梁順德


梁順德,別號真心,1909年生,廣東梅縣人。1927年考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七期第一總隊炮科。抗戰爆發後,調炮九團任少校團附,年底任營長,1938年守潼關。1946年任河西警備司令部參謀處長、少將參謀長。1947年到重慶陸軍大學特別班第八期學習。1949年冬在川南起義,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0年10月在東北瀋陽高級炮校任深造班教員。1951年鎮反中被部隊判處死刑。1984年7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地面炮兵學校政治部決定撤銷原判,按起義投誠人員看待。


第卅二號:起義將領彭永年


彭永年,1899年生,廣東揭西人。1946年到台灣,任台北遠洋運輸公司經理。1949年2月返回湖南,任省保安司令部少將秘書長,同年5月隨吳奇偉起義。1951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三號:起義將領覃守一


覃守一,1910年生,湖北長陽人,土家族。1949年5月任湖北綏靖總司令部長陽總隊少將司令兼代長陽縣縣長,11月11日率部起義。後返鄉定居。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四號:起義將領焦達梯


焦達梯,別字島松,1903年生,湖南瀏陽人。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一期。1932年任第八十九師獨立旅副旅長,參加一二八淞滬抗戰。1949年5月與中共華中局社會部取得聯繫,策動舊屬起義,被任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華中軍區江南地下第四軍十師師長,並收編土匪千餘人。7月率部在瀏陽迎接解放軍入城,1952年冬在鎮反中被處決。1981年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第卅五號:起義將領謝靈石


謝靈石,別號雲根,1902年生,四川簡陽人。抗戰勝利後任新疆迪化警備司令部少將高參。1949年參加新疆和平起義,後返鄉定居。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六號:投誠將領鄧士富


鄧士富,1903年出生,廣東梅縣人。黃埔軍校第二期工兵科,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五十二軍二師六團團長,第五十二軍二十五師副師長等職。1948年任新編第七軍暫六十師、六十一師師長。1948年10月長春和平解放,率部向解放軍投誠。建國後自願回鄉定居,曾任銀場村村長。1952年鎮反運動中以反革命罪被判處死刑。1983年5月平反,恢復起義投誠人員名譽。


第卅七號:投誠將領列應佳


列應佳,別號介人,1903年生,廣東增城人。黃埔軍校第五期步科、廣東軍事政治學校軍官研究班畢業。參加北代戰爭。抗日戰爭爆發後,任第四戰第三遊擊挺進縱隊支隊司令,1948年5月17日投降並接受改編。 1952年鎮反時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第卅八號:投誠將領關仲志


關仲志,別號宗志,1909年生,廣東番禺人。南京中央軍校第八期軍官訓練班畢業。1946年5月於陸軍大學正則班第二十期畢業。1949年任廣東省保安第四師副師長、代理師長。同年10月24日在廣東台山那扶鎮向解放軍投誠。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八十年代獲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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