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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村民捕獲4公斤野生甲魚標價數萬元出售
昨天下午,永嘉縣楠溪江景區下家岙村附近,來自英國倫敦的遊客格蕾斯和奧利弗,規勸一村民將一隻4公斤重的野生甲魚放生。
這只罕見野生甲魚,是當地李姓村民前天早上在楠溪江內捕獲的。格蕾斯和奧利弗是浙江東方學院的外教,昨天在楠溪江遊玩時,得知這只甲魚有可能被送上餐桌,馬上用中文對那名村民說:在倫敦,捕捉、獵殺野生動物,是一種野蠻行為,希望李先生將甲魚放生。那名村民說,家中收入只靠在楠溪江捕魚掙錢,收入不多,有人要是買甲魚放生,願意「便宜」出售。不過格蕾斯和奧利弗雖然有心放生,但面對數萬元要價,只好搖搖頭走了。
永嘉縣農業局有關人員介紹,甲魚又稱團魚、鱉,是一種經濟價值極高的物種。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的相關規定,甲魚並不是國家級保護動物。但是,曾在楠溪江出現的黿,其外形酷似甲魚,卻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工作人員表示,對村民捕獲的這只甲魚,還要作進一步鑒定,如果確定是普通甲魚,才允許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