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圖]傳媒艷諜夜獵名人醜聞風光背後的「不歸路」
愛泡夜店的明星是最大八卦對象。
布蘭妮的怪異行為被夜店記者一一披露。
搖滾巨星羅比·威廉曾慘遭勾引爆料。
蘇西·麥考平當過《花花公子》模特,後來成功轉型為夜店記者。
美國娛樂新聞網E!資深記者貝克(左)對夜店記者行業瞭如指掌。
英國著名夜店Boujis,威廉和哈里王子都曾在這裡被爆醜聞。
在紐約政經圈子,俄羅斯艷諜安娜·查普曼滲透刺探美國情報;在洛杉磯夜夜笙歌的名人圈,原來也有一批另類艷諜。小甜甜布蘭妮的怪異行徑、壞小子羅比·威廉、葡萄牙球星C羅的獵艷秘聞得以曝光,原來當中的目擊者和當事人很多都是小報和八卦雜誌聘用的夜店線特約記者。她們以夜店女郎身份流連名人蒲點,刺探秘聞,甚至當上故事女主角。
「這生活就像不上床的應召女郎。」做過模特、為八卦雜誌《明星》做了三年夜店臥底記者的蘇西·麥考平這樣形容夜店記者生涯。她一次趁工作之便跟英國搖滾明星羅比·威廉週末幽會,英國《世界新聞報》知道後叫她寫出來,蘇西最初拒絕,但對方開出 40000美元報酬(約合人民幣27萬元),蘇西就乖乖詳細形容「完全搖滾明星性愛」。
每晚薪水最低2000元
E!娛樂網絡首席記者貝克指出,夜店記者大約是在 2003年出現,當時是洛杉磯名人夜店全盛期,帕麗斯·希爾頓、小甜甜布蘭妮和尼可·裡奇的夜店新聞,公眾看得如癡如醉。演藝圈的二流明星們提供她們八卦,換取正面報道;媒體當然靠她們的故事賺錢,而且愈聳人聽聞愈好。
業內人士披露,小報和八卦雜誌一般都聘用一兩名蒲妹,搜羅名人新聞,每晚出差酬金約300美元(約合人民幣2031元),套得獨家猛料可得幾千甚至數萬美元。
夜店對其又愛又恨
曾負責招攬蒲妹的《明星》雜誌前高級記者馬修說,小報會因應目標名人的喜好和場合,派不同種類的夜店記者出動,「紅髮的、非洲裔的、亞裔的,女同性戀的」。
這些記者依賴夜店生存,夜店對她們卻又愛又恨。有臥底記者在場收料,令名人賓客難玩得放心,但她們的報道卻對夜店有免費宣傳作用,很多夜店對她們隻眼開隻眼閉。麥考平說,一些夜店拒絕她們進入,「轉過頭卻使眼色招手要我們進來。」
傳媒艷諜夠料才能當
夜店記者身份特殊、收入豐厚,自然非一般狗仔隊能勝任。什麼樣的女孩才入得了這一行?以下是幾個必備條件。
敏銳觸覺
前兩年,曾經的歌壇天後布蘭妮不時爆出負面新聞。2007年,她在酒吧醉酒跟女侍應在廁所交換衣服穿的熱爆全球八卦新聞,就是蘇西·麥考平的傑作。麥考平回憶說:「當夜布蘭妮和女侍應換衫時,我就在廁所內。女侍應大談奇遇,我在吧檯聽得清清楚楚:『她喜歡我的胸圍,想跟我交換。』我心中暗叫:『這是一條猛料!』」
迷人外表
吃夜店記者這行飯,並不需要考取記者證:文筆和觀察力是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懂得打扮。一名夜店記者表示,「我總是精心打理頭髮和妝容。工作時一定穿裙子和高跟鞋,我總得買很多衣服。」如此開銷全賴每晚300美元起跳的高薪,故事若精彩,薪水可跳到一晚數千美元。
交際高手
被狗仔隊嚇怕了的明星警惕性甚高,加上保安嚴密,夜店記者是如何和他們搭上話呢?「最好的辦法是裝作夜店推銷員、餐廳老闆,總之要和新聞記者撇清關係,甚至讓明星們覺得你能讓他們免受狗仔隊侵擾。」蘇西·麥考平說,「一旦明星們認為你沒有危險性,就會讓你加入他們。」
除了抓住明星,夜店記者還要懂得籠絡客人,因為他們很可能隨手拍下名流照片。夜店記者通常手頭準備幾百美元現金,以便隨時買下這些有價值的照片。
風光背後墮入萎靡生活
夜店記者生活多彩多姿,但多名過來人指出,這種生活醉生夢死,小報雜誌不禁止她們飲酒,反而包起她們和請人飲酒的開支,令她們更易酗酒,要面對毒品和做明星玩偶的誘惑,很多做幾年就做殘,或者迷失自我。
《明星》雜誌前高級記者馬修說,他記得有個夜店記者最初活力十足、工作盡責,最後卻受不住誘惑。「她起初做得很好,五年後沉淪了。她跟那些名人巨星混在一起,卻不知誰是誰,因為她吸了毒。她開始漏了重要消息,回到家什麼都記不起。她後來變了全職妓女,有幾個名人恩客。這是條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