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露感歎娛樂圈的浮躁:靈魂只值半美元 | 陽光歷史

 

A-A+

夢露感歎娛樂圈的浮躁:靈魂只值半美元

2016年11月12日 史海秘辛 暫無評論 閱讀 79 次

  剛進入電影界兩年多,夢露只能在個別電影中露幾秒鐘的臉,後來她毫不諱言,僅僅為了得到這樣不值一提的演出機會,她曾多次委身製片人和好萊塢有權勢的人物。1948年,她付出了離婚之後第一次真正的愛情。那個男人是哥倫比亞公司的音樂指導弗雷德·卡克(Frederick M. Karge),比她大十歲的有婦之夫。

  在好萊塢,人們願意出一千美元吻你一下,想收買你的靈魂卻只肯出半個美元。

  ——夢露感歎娛樂圈的浮躁

  1946年8月24日,諾瑪和福克斯電影公司簽約。演員部主任本·萊昂認為她的名字像個孩子,又不好發音,兩人一起商量,取了瑪麗蓮·夢露這個藝名。瑪麗蓮是二十年代百老匯的一個演員,本·萊昂和這個演員幽會過。夢露則是諾瑪母親的姓。

  剛進入電影界兩年多,夢露只能在個別電影中露幾秒鐘的臉,後來她毫不諱言,僅僅為了得到這樣不值一提的演出機會,她曾多次委身製片人和好萊塢有權勢的人物。1948年,她付出了離婚之後第一次真正的愛情。那個男人是哥倫比亞公司的音樂指導弗雷德·卡克(Frederick M. Karge),比她大十歲的有婦之夫。夢露經常生病,求助於卡克,卡克同情她孤苦無依,接她到自己母親家住。天真爛漫的夢露贏得了卡克母親和姐姐的好感,夢露體會到家庭的溫暖,對卡克全家無比眷戀。卡克與妻子本已不合,但他離婚後並沒打算娶夢露。他嫌夢露沒文化,不想把自己和前妻的兒子交給這樣的女人教育。卡克甚至當面說:「比起你的身材,你的頭腦仍處在初級階段。」

  1949年底,卡克與因《心聲淚影》奪得奧斯卡影后的簡·惠曼結婚,簡·惠曼和裡根曾是好萊塢明星夫妻,因裡根日漸對政治感興趣,兩人志向不合而離婚。簡·惠曼和卡克沒過幾年也離了婚,1961年復婚。夢露不經邀請直接闖進復婚喜宴向卡克道賀,把簡·惠曼當空氣。十幾年間閱人無數,夢露仍不能釋懷,畢竟卡克不僅傷害了她的感情,更傷害了她的自尊心。

  剛進入電影界兩年多,夢露只能在個別電影中露幾秒鐘的臉,後來她毫不諱言,僅僅為了得到這樣不值一提的演出機會,她曾多次委身製片人和好萊塢有權勢的人物。1948年,她付出了離婚之後第一次真正的愛情。那個男人是哥倫比亞公司的音樂指導弗雷德·卡克(Frederick M. Karge),比她大十歲的有婦之夫。

  1926年,格拉迪斯·夢露懷抱著她的女兒、未來的巨星瑪麗·蓮夢露


標籤:



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