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女也瘋狂:咸豐帝選妃竟遭少女當眾辱罵?
清朝皇帝嬪御的主要來源,是選秀女。選秀女每3年舉行一次。清制,所有年紀在13至17歲間的八旗滿洲女子,都要按年度向戶部呈報備案。過了17歲,就算逾歲了,可是,如果女子過了20歲,還未經驗看,也不許嫁人。只有經過驗看,未被相中,被撂牌子後,才可自由嫁人。
選秀女還有一個記名制度。經過初選而被記名的秀女,還要復選一次,未復選前,不得私下自由聘嫁。秀女記名期為5年,記名期間,每月給以銀兩,其數目,三品以下人員之女記名,每月給銀1兩,復選如再落選,才可嫁人。如果記名過五年才退名,另外加賞銀20兩。記名秀女如果久不復選,過了5年,仍未得到關於某女退出記名的明文,那只有終身不嫁了。
備選的秀女聚集於神武門內,按年齡排班,由太監引進貞順門內,進入御花園。引見時,每5人為一班,皇帝選中,則留下牌子,否則就撂牌子。選看時,這些秀女立而不跪,不許亂動,不許直眼看皇帝,不許搔首弄姿,只有低眉順眼。皇帝若停下來問話,秀女只可簡答,不可多說。當選的秀女,或為皇帝妃嬪,或指配給親王、郡王及皇子皇孫。
咸豐九年深冬的一天,一批應選秀女被引入內殿,咸豐皇帝將親臨閱視。其中,有一位衣著單薄的少女,她的父親是京營四品官員。由於家境貧寒,穿得很少,凍得直打哆嗦。少女見皇上半天也不出來,心中很惱火,多次想出列,主持此事的內臣唯恐出事,便強行制止。秀女們議論紛紛,只聽那位少女大聲說:「我聽說古代就有無道的昏君,難道今天的皇上就是嗎?」這時,咸豐帝就在圍屏後面,少女的話他全聽見了。咸豐帝很震驚,急忙走出來呵斥道:「是誰在此咆哮?」
秀女們恐怖失色,無言以對,只有那少女從容出列,在皇上面前跪下道:「是我說的。」問:「你為什麼說?」答:「我們這些人被引來見聖上,聖上很久不出來,天氣這麼寒冷,我們禁不住啊。而且,我冒死問皇上,朝廷辦事,應有分寸。如今天下大亂,軍事不斷,軍隊中連軍餉都發不出,城中人吃穿困難,朝不保夕。可是,皇上卻今日選妃,明日挑女,而不去挑選精兵良將,平定賊寇,這不是無道的昏君嗎?我斗膽議論皇上,願服死罪。」
少女的這番話把皇上問得面紅耳赤,咸豐帝想發作一下,處死這位少女,可是,他又一想,這麼做也無濟於事。於是,他和緩了面容道:「你們這些秀女,不願挑選的,現在可以走了。」那位少女當即叩頭謝恩道:「多謝皇上開恩。」說完,站起來,招呼大家快走。眾秀女早已嚇丟了魂,兩腿發顫,走不動了。直到發現咸豐帝早已回宮,大家才倉皇逃出。這年的選秀女,就此草草收場。
這位少女的舉動,震驚了朝野。後來,咸豐帝為了挽回面子,將少女的父親降一級調用;同時,將少女指配給宗室的某位王爺為小妾。這次秀女抗選事件,在《清宮詞》中也有記載:
女伴三旗結隊偕,繡襦錦袱映宮槐,
禡牙已命南征將,選秀仍聞撂綠牌。
詩詞下面,有注佐證:文宗選秀女,謂東南發匪方熾,不聞朝廷選將命師。尚於此時循例選透女也?語多侃直。文宗不為罪,王壬父為之作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