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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狄仁傑如何做到在一年之內斷案一萬七千起?
影視中的狄仁傑,大都身手不凡,斷案入神,「狄仁傑『神探』稱號主要來自他在地方和中央大理寺擔任司法官員時候的業績。他在武則天統治時期曾擔任國家最高司法職務,判決積案、疑案,糾正冤案、錯案、假案,有說他一年斷案一萬七千起,那麼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史籍中沒有留下他斷案的詳細細節,有野史說他斷案效率高,擔任大理寺丞期間一年斷案一萬七千八百起,這意味著每天斷案四十餘,實際上這是指看卷宗進行案件複審,不是現場偵破,他要做的是發現漏洞,該重審重審,該結案結案,狄仁傑手下是有一批助手的,他是負總責,出了問題責任是他的,有這樣的功績榮譽也自然算在他名下。
可一天看四十多案宗也不是輕巧的活兒,不過,後人流傳的演繹主要來自清朝人寫過的《狄公案》和清末民國時荷蘭漢學家高羅佩寫的《大唐狄公案》,狄公斷案的經過並沒有史料記載。課件這些都是文學想像,並不符合史實,之所以沒有留下斷案細節,估計是因為古代知識分子對於技術性細節歷來不重視,很少有詳細記載。
到了宋代才出現了《洗冤集錄》那樣系統記載刑偵技術的書籍,唐代沒有這樣的書。不過卻有記載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1.7萬人,看來是有把這個弄錯,把涉及1.7萬人說成了斷案一萬七千起,一次來提高他的名聲。
影視中的狄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