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處時代:清朝
民族族群:滿族
出生時間:1617年
去世時間:1669年
職 業:清宗室、官員
官 職:領侍衛內大臣、秘書院大學士等
愛新覺羅·班布爾善(1617年—1669年) ,也有譯為“巴穆布爾善”。愛新覺羅氏,清太祖努爾哈赤之孫,輔國公愛新覺羅·塔拜的第四子。清朝大臣,宗室。後因諂事鰲拜,被康熙帝處死。時年五十二,子孫黜宗室。
班布爾善是塔拜第四子。天命二年十月初十(1617年11月7日)丑時生,母為嫡福晉烏蘇氏。崇德四年(1639年),塔拜卒,襲三等奉國將軍。順治元年(1644),以功晉二等奉國將軍,四年(1647)晉一等奉國將軍,六年(1649)晉三等鎮國將軍,八年(1651)晉輔國公。
康熙六年(1667年),班布爾善在輔政大臣索尼死後,以領侍衛內大臣拜秘書院大學士,諂事鰲拜,與他結黨營私,凡事即私下定議,然後施行。
康熙八年(1669年),清聖祖以鰲拜結黨專擅,不思悛改,下詔數其罪行,命議政王等將鰲逮捕治罪。班布爾善亦受牽連,王大臣等劾奏班布爾善二十一條大罪,因定罪以絞刑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