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棻——清朝官員沅州眾人稱「李青天」

本    名:李有棻

別    稱:薌垣

所處時代:清代

民族族群:漢人

出生地:江西萍鄉

出生時間:1842年

去世時間:1907年

主要作品:《奏議.批牘》,卷、《臥雲草堂文存》,關於保甲、團練的著作等

主要成就:創辦《秦報》、兩江師範學堂(南京大學)、江西鐵路等

李有棻——清朝官員沅州眾人稱「李青天」

  李有棻,二十二歲時,考取拔貢(即每十二年各府取二名,各縣取一名,貢入國子監學習的秀才)。次年,通過朝考,官內閣中書,充任玉碟館(修纂皇族族諾的專門機構)謄錄。積四年之勞,以知府分發湖南候補。候補期間,管理過督審局,提調過釐金局,才試署(代理)沅州府。接著調湖北襄陽府,改安陸府,升武昌府。以後逐級上升,先後做過廣東高廉欽兵備道的道員,陝西按察使,布政使,護理陝西巡撫,江寧布政使,護理兩江總督,最後做江西鐵路大臣。贈太子少保(俗稱宮保)。

  李有棻洞明世事,才幹練達。他在湖南候補時,巡撫派他管理督審局。局中積壓下來的案卷有如山積。他一到,就一一審閱,然後先就其中大案.要案,分辨真偽,查核實情;作出決斷後,杜絕關說,嚴懲豪強,伸雪冤屈。每一判出,就是有經驗的吏員也都佩服。不久, 案卷空了,牢獄也空了。巡撫瞭解了他的才能,又派他提調釐金局,這又是一個難剃的頭。他到局不久就摸清了癥結之所在,原來在這個局內,紳權過重了,紳重則民輕,一切積弊皆由此而生。釐金局本是向人民徵收商業稅的機構。

  於是他為委員和士紳劃清權責,士紳專管款項的收發,委員則專管監督和考查士紳,這麼一來,委員和士紳便不再頭足倒置了。在此基礎上,再釐訂章程,剔除弊端。實行後,上下稱便,盈利很大,四年中總共上繳了白銀近百萬兩。取得了這些成績,上官知道了他的才於,即派他試守沅州。沅州風氣閉塞,民風強悍,號稱難治。

  李有棻到任後,瞭解了最嚴重的問題有二,一是用小錢,二是打械鬥。於是他嚴禁私鑄銅錢(即小錢),聚眾械鬥。又公佈發展生產,提倡教育的作法,命令所屬各縣堅決執行。更在府署前掛一面銅鑼,允許隨便什麼人來敲鑼投訴,鑼聲一響,他就立即升堂,當堂作出判決。只幾個月,沅州便治好了。眾口一詞,呼之為“李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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